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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103)

盛狐狸忽然将脸靠了过来,微微偏过头,将唇靠近我的耳边,轻轻说道:“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女人,我就放了你。”

闻言我意志坚定地摇摇头。

睹此情状,盛狐狸不慌不忙,嘴角勾起一抹闲适的笑,继续看着我在死亡线上挣扎。

我运用了全身的意志力,忍耐着。脑海中有个声音暗暗安慰自己:快了,快了,老院长马上就要拉完了。

但是,老院长的粑粑,是连绵不绝的。

他老人家在隔壁间,那是拉得个神清气爽,流连忘返,意犹未尽,欢快舒畅。

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边拉,老院长还哼着歌助兴。

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的……”

随着音乐的节奏,粑粑也就一坨坨往下掉。

我简直是欲哭无泪。

我说这老院长你到底吃了多少啊?

此时,距离我憋气,已经整整有一分钟了。

很快,我的脸,开始因为没有氧气的进入而变得通红。

我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额角的青筋,开始鼓胀,临近爆炸边缘。

终于,我忍耐不住,吸进了一口气。

我……的……妈……啊!

实在是太造孽了!

熏得我双眼发黑!

我赶紧闭上鼻子。

如果再闻一次,我宁愿去死。

相形比较一下,和盛狐狸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种天堂般的选择。

于是,我没有再做任何的思考,重重地对盛狐狸点了头。

然后,盛狐狸一直保持着得意的笑,将我拉出了厕所。

然后,我苍白着一张脸像幽魂一般坐了一天。

然后,我醒悟过来,发现盛狐狸已经昭告天下,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了。

并且,盛狐狸在当天下午,和我一起回到家中,收拾了我最需要的东西,把我押到他家里去了。

等我被老院长熏得晕乎乎的脑袋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居然同居了。

“为什么我们要同居?”我问。

“因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盛狐狸答。

“男女朋友可以慢慢来啊。”我使用缓兵之计。

“可是,我们的起点太高了,在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就已经先上了床。所以,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就应该同居。”盛狐狸熟读孙子兵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无话可说了,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我要回家!放我回家!”

“你已经没有家了。”盛狐狸闲闲地说道。

“为什么?!”我愣住:“难道你把我家给烧了?”

“我还不想犯纵火罪。”盛狐狸看着我,微笑:“你捡回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就住在你家,所以,你只能暂时住在我这里了。”

“小乞丐住在我家?”我上下打量了盛狐狸一眼,问到:“是你的主意吧。”

“他大病初愈,难道你要那小孩重新去睡地下通道?”盛狐狸的道理是一套套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他的诡计,但是事到如今,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只是,关于这件事,我一直是被动的,迷茫的。

我和盛狐狸,是男女朋友了。

这样做,好吗?

看着盛狐狸装修得颇有品味的房子,再看看他帮着我收拾东西的背影,我唤了他一声:“盛悠杰。”

“嗯?”他答应着,但是并没有转过身来。

我咬咬下唇,犹豫了一会,终于问道:“你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呢?”

盛狐狸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一秒。

只是一秒。

短暂得我都不确定了。

他依旧背对着我,淡淡反问道:“你说呢?”

我站在书柜前,将手从一排书脊上抚过,良久,终于开口:“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闻言,盛狐狸放下了手中的东西。

转过身来。

他慢慢地向着我走来。

盛狐狸有一双修长的腿,将整个人衬托得非常俊逸,有气质。

此刻,他穿着米色的休闲裤,露出了那双赤裸的性感的脚。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脚趾。

干净,白皙,圆润。

原来,盛狐狸的美,已经武装到脚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