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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王·桃花同人)绯花摘叶(48)

作者: 蓝莓的刺/蓝色的树绿色的海 阅读记录

结果到地方一看,房是好房,床是好床。心满意足的一躺,稀里糊涂的就被一顿好上。

现在看着这个一脸不逊的临时“管家”却又觉得好气之余又有点可爱,可爱之余还是有点可恨。便故意刁难道:“我不吃包子不吃绿豆粥,也不喝豆浆不吃烧饼。让你老婆给我炖莲子银耳羹去!”

老管家一瞪眼:“一大早这么多事……”

王怜花用一声充满警告的“嗯?”打断了他的牢骚,他只好偃旗息鼓的走了,只是临走之前恨铁不成钢的指了指沈浪——意思是,怎么娶了这么个败家媳妇!

沈浪暗笑,脸上却满是委屈。

“这老爷子怎么老是对我不满?大概看我比较老实好欺负罢。”

王怜花冷哼一声道:“你休得意。到了晚上,要你知晓我‘浪里白条’的厉害。”

二人终究是没等管家婆费时费力的做出莲子羹来就相携出门去找了一家干净的小馆子,吃了一顿饱足可口的早餐。

吃完了饭沈浪就撺掇王怜花和他一起去看一位朋友。说是朋友,其实不过是沈浪年少时游经此地结识的一对平民夫妇。

当时沈浪和山匪交锋一场,受了点小伤,救了一个妙龄少女送回家,自己则趁夜悄悄溜走了,想找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处理一下身上的伤。

但走了没多远,好巧不巧一户人家的大黑狗挣断了绳子往外跑,看见一身破衣服的沈浪路过,就顺势来了个狗眼看人低,汪汪叫着就往上扑。

追在后面的狗主人赶到时看见沈浪衣服破的一条一条的,浑身都是血道子,以为是自家狗干的好事,差点吓尿裤子。忙不迭的一边道歉一边把沈浪往自己家拽,任凭沈浪怎么解释不关狗的事都不行。到了家里又是打水洗伤口,又是剪狗毛烧灰往沈浪伤口上按的,搞得年少的沈浪几乎要暴走。

直到这家的女主人为他端来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蛋汤和两个大馒头,沈浪就走不动了。他又伤又累又饿的,就默然让大黑狗背了咬人的大黑锅,狼吞虎咽的把东西给吃了。

吃了人家的东西,还冤枉了人家的狗。沈浪不好意思起身就走,就陪这对热心的中年夫妇聊了一夜的家常。

平民百姓,没有什么血雨腥风,血海深仇。只有平平淡淡的家长里短,油盐酱醋。昏黄的油灯下,女主人在缝补沈浪脱下来的破外衣。男主人带着几分自得炫耀他杂货铺里的生意经和他那远嫁外府的漂亮女儿。沈浪带着他那年少老成的微笑静静听着。这样平淡的生活不是他想要过的日子,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种日子真好。

当年挥手作别时沈浪没有想过有一天还要回来看望他们。但此时故地重游他却很希望再见到那对憨厚夫妇的笑脸——大概现在自己也有了幸福感,想要找个不太熟识的人炫耀一下吧。

但是王怜花这个一身纨绔习气的矫情货,一听要见的人是个开杂货铺的小买卖人,立刻公举病发作。把沈浪贬的一无是处不说,还怀疑人家想把女儿改嫁给沈浪,人家女儿十几年前就生了好几个孩子了好吗!这把沈浪给气的,简直想当众打他屁股。

最终两个人在饭馆门口分道扬镳。沈浪自己提了礼物去见故交,王怜花回他的新宅子补觉。

二人临别前约好,“浪里白条”与“怜花之人”,决战大床之巅,不见不散!

王怜花目送沈浪消失在街口,俊脸上的鄙薄之意顿时消失不见,反而浮出几分轻浮邪气的笑意来。

整整衣领顺顺头发,展开折扇扇扇风。王大公子十分潇洒的将一锭银子抛给了站在门口相送的店小二。

“这城里最有名气生意最好的青楼是哪家?”

店小二捧着银子笑眯了眼,忙不迭的指路。啧~有钱人兴致真好,一大早就寻花访柳。不过这公子哥儿长得这样好,不用花钱都会被那些妖精给吃的渣都不剩吧。

其实店小二误会了。王怜花并不是要寻花访柳,不是他被沈大侠所感化,变成洁身自好的正人君子了。而是吧……难以启齿,他夜以继日的被沈大侠那个妖精吃的渣都不剩了,哪有力气去招惹别的妖精。

他去青楼,只带回了一包春药而已。没办法,人在旅途,没带那么多花巧东西。不然他自己配出来的药,那才叫一个绝色。不过生意好的青楼里货色也差不到哪去。

王公子咬牙暗笑,“怜花之人”,你好好等着被怜爱吧。沈浪是傍晚时分回来的。

他毫不费力的找到了当年那家养狗的杂货铺。

狗已经老死了,但那对热情的夫妇仍然健在。他们很是费了一点力气才在沈浪的提点下认出这个英俊潇洒一表人才的男人就是当年那个一身破衣的落拓少年。惊讶之余又大喜过望。明显衰老了的两夫妇热情不减当年,一定要留他吃午饭,诉别情。

当年只当他是个偶尔夜游的浪荡少年,并没有问及他的出身姓名。如今这个少年出落成这样一表非凡成熟稳健的样子,两夫妇莫名的欣慰又敬畏。言谈间拘谨了不少,待客的吃食也郑重了许多。

虽然酒是铺子里的寻常烧刀子,菜是女主人下厨炒的家常菜。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宾主间的气氛又恢复了轻松自如。男主人仍然在炫耀他的铺子收入可观,女儿女婿孝顺,外孙子有出息,已经进京赶考去了。

说完了自己的事,主人又好奇沈浪的经历,问他姓甚名谁,家世如何,娶妻与否,作何营生之类的。

沈浪面带浅笑,因为自己的新外号是“怜花之人”,所以他说自己姓怜,家中父母早已亡故多年。娶妻浪氏,妻家极有钱财,所以他不用做什么营生,每天哄着悍妻高兴就行。一番话下来,听得那对老实的夫妇直皱眉头。想不到这么气宇轩扬的好男儿竟是个吃软饭的绣花枕头,还吃的大言不惭,喜上眉梢。

耿直的男主人立刻把他教训了一番,什么男儿当自强,娶妻当娶贤之类的。他这样自甘堕落,妻子的娘家一定会看轻他,不如从自己这里先拿点本钱,做个小买卖也好。

沈浪受着训,嘴上嗯嗯啊啊的答应着,心里却很高兴。他自幼没有长辈在侧训诫,虽然也没有长歪了,但总有些亲情缺憾。两夫妇絮絮叨叨让他感到很温暖。

此刻他很想王怜花在身边,和他一起享受这平凡的温情时刻。

那个喜穿红衣,笑得一脸温良的俊美男人,一肚子坏水,满脑子算计。如果坐在这里被人说教,絮叨,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会牙尖嘴利地把这对老实人驳到无言以对,还是笑眯眯的把他们哄的五迷三道,从而把他爱如至宝?

他不知道。

因为这个家伙总是出人意表,做出许多让人哭笑不得却又无法认真生气的事来——比如说“浪里白条”,比如说赢了人家的房子,还逼人家的爷爷伺候自己,比如说趁自己不在跟前,又要搞什么出奇制胜的小花招。

和他在一起,永远不会像面前这对夫妻一样平顺静和,但却时刻的趣味盎然,出奇的琴瑟和谐。

沈浪喝着劣酒,拿脑中那红衣的美人,黑心的呆子下菜,不知不觉间就已熏熏然——真是一会儿不见,还有点甚是想念呢。

既然想念,那就回去回见好了。

沈浪留下从“悍妻”那里顺来的两坛陈年佳酿,婉拒了再三的挽留,笑眯眯地向主人作别。

向晚天阴,乌云密布。

沈浪含笑摇了摇头,云雨天,适合与“浪里白条”嬉戏一番。

王怜花果然在为了保持精力充沛而补眠。

由于天气闷热,大概他睡前洗了个澡。乌黑的长发铺泻了满枕不说,柔韧的发尾还糊在半张脸上,贴身小衣衣襟大开,露出雪白的胸腹并两点樱红。宽松柔软的睡裤被他不良的睡姿揉搓的不像样子,一只裤脚包住了整个脚掌,另一只裤脚却卷到了膝盖之上,露出一截线条优美却矫健结实的雪白小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