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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封个神(89)

宫千重怔了怔,没说话。

庄别的声音很低沉:“我追逐着过去,才发现过去已经彻底烟消云散,只剩下了我自己。”

宫千重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过往苦逼的经历。

说实话,那种举目四望皆陌生之人的感觉的确很糟糕,哪怕魔修们再不好,但面孔熟啊,来到大日仙宗后,最初那几年宫千重过的战战兢兢,生怕被宗门长辈直接烧了。

宫千重难得心软了几分,他说:“你要想我的话,那我去找你吧。”

他如此说着:“迷梦蝶在你那对吧,等着我。”

宫千重挂了电话。

庄别哎了一声,他看了看电话,又看了看指尖的迷梦蝶,有些不可置信:“等等,难道……”

这个念头刚浮现在心头,下一秒,璀璨的银河中,一点亮光越来越近,就好像夜空中坠落的流星,瞬息间出现在了面前。

男孩脚踩飞剑从天而降,哪怕穿着最普通的衬衣和长裤,长发飞扬间,男孩那眉眼中的笑意和眸光瞬间浸入了庄别的心田。

他说:“哟,你不是想我了吗?”

“我来了。”

第72章 赌约

满天星斗下,庄别和宫千重靠在一起看星星。

庄别的内心很激动, 甚至还有点想哭, 但宫千重显然没有这个情趣。

他抬头看着天空, 他看的不是天空中那些星星,而是各国发射的人造卫星。

宫千重数了半天, 啧啧感慨:“这么多卫星围绕着这颗星球飞,也是厉害。”

一百多颗呢,还不说那些特别隐蔽的空间垃圾里的信号传输, 只能说这颗星球上的人各个想上天。

“不过没什么用。”宫千重得出结论:“这些卫星没有和星球的气脉相合, 只是探测观看……唔, 散发出来的电磁波还可能影响到地球上的生灵,鬼知道会是好的还是坏的变化。”

庄别还沉浸在天降流星的喜悦中, 听了宫千重的话, 随口重复:“变化?”

宫千重耸肩:“没关系, 真有变化那也是万年之后的事了。”

冷风吹过, 似乎因宫千重说出了星球秘而不宣的未来,整片戈壁开始卷起狂风和黄沙。

庄别在冷风的吹拂下总算清醒了过来。

他说:“这种事也无所谓了, 毕竟万年之后, 也许人类已经走出这颗星球, 进入太空时代了。”

宫千重冷不丁反应过来,他看向庄别:“那你岂不是会被抛弃或者留下?”

庄别笑了笑,他说:“更大的可能是消失吧?毕竟我受到土地和血脉的限制, 是不能离开这方世界的。”

宫千重听到这话后,神情微微一变。

是了, 庄别也是会消失的。

甚至和他不同,只要他神魂不灭,他就能不断转世重生,他能自由地选择未来,不管是当正道修士还是去当魔修,不管是浪迹天涯还是跑到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猫着,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

然而庄别不一样。

“你的本体……”宫千重喃喃地说:“其实是这方世界吧。”

庄别微笑起来:“是啊,真是不可思议,明明最初只是人王的巫器。”

宫千重看向庄别:“你想起来了?”

庄别摇头后又点头:“只是确定了心里的猜测。”

宫千重看向狂风席卷的戈壁,飞沙走石,掩盖了被星辰照耀的天空。

“忘了问,你跑这里干嘛?”宫千重歪头:“看星星吃沙子?”

庄别无语道:“怎么会?我来这里搜寻一样东西。”

说到这里,庄别从怀里拿出一枚玉玺:“对了,这个你拿回去给谢小山吧。”

宫千重看着手里方形的玉玺,惊叹道:“好大。”

对成人来说尚需要两手共同托着,宫千重缩水后手掌也变小,他比划了一下,发现自己的小手正好比玉玺的玺面小一圈。

宫千重收起玉玺:“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

他淡淡说:“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行了。”

庄别笑了笑,他定定地看着宫千重:“我不问你从哪里来,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一定会离开?”

宫千重抬眼看庄别,他突兀一笑:“这是必然的。”

庄别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非常难过,但很快他就恢复了过来:“你来这里,必然有你想要的东西,是大荒吗?”

宫千重抿唇:“我不知道。”

庄别一愣:“你不知道?”

宫千重没好气地说:“我是被忽悠来的,虽然这边的确能帮助我提升境界和实力,但这边的灵力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支撑我进阶,别说进阶了,能保持我现在的水平就很不错了。”

境界在慢慢提升,可灵力储存却在缓慢下降,若非在这边没什么大规模战斗,环境也很安逸,宫千重老早就在大荒做窝根本不下线了。

庄别垂眸,是啊,男孩留在这里的时间越久,实力就会下降的越厉害,直到最后连走都走不了了。

他希望男孩能留下来,可如果是这样的结局,他宁愿男孩离开。

“……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庄别轻声说:“庄重这名字是假的吧?”

宫千重眼神一闪,他看着眼前的庄别,总觉得庄别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感觉变化极大,就好像从一汪清澈见底的水潭,变成了深邃平静的湖。

宫千重想了想,不由得笑了起来。

不是早就决定了吗?虽然庄别这厮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谁,但足够了,足够他赋予一定的信赖了。

“宫千重。”宫千重伸出手,眉眼弯弯:“名字是不是怪怪的?”

他耸肩:“宫家人大部分都入宫了,后来即便没落了,也是世家大族,宫阙千重,我的父母曾对我寄予厚望,只可惜……终究烟消云散。”

“虽然家族血脉和荣光烟消云散,可我还是活了下来,甚至血脉都又重新继承,也算是世事难料吧。”宫千重洒脱地说:“这天下没有不消逝的东西,就连这片天空,这方世界,这宇宙星辰,都曾于混沌中爆炸后诞生。”

前段时间某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去世了,他的科普著作被不断印刷发行。

宫千重也买了几本读了读,以科学的角度去探索未知的宇宙,就好像小孩子拿着放大镜去看上帝袖子上的花纹是什么样,尽管可笑,却也说明了人类永无止境的探索和研究精神,宫千重对此举的结果不以为然的同时,又被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

宫千重说:“我想要的东西……可能是我突破的契机,但也可能是这方世界吧。”

他这么说着,却没注意庄别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灿若星辰。

庄别喃喃地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宫千重一愣:“什么?”

庄别陡然大笑起来:“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既寿永昌这个词太妙了。”

若是真的能永昌,那宫千重会不会被吸引被震撼,然后一直留下来?

至于灵力的问题……若是这方世界的人踏入宇宙,走遍整个银河系,那这颗蓝星星球会不会得到喘息,从而焕发新的活力?

一切都是未知数。

他搜寻着过去,只留下了他自己;若他放眼未来,也许可以和眼前的人并肩而行。

想通这一点后,庄别整个人都充满了信心和豪迈。

大漠银月,星辰当空,黄沙滚滚,天地晦涩。

他站在沙丘之上,对宫千重说:“稍微有点信心和目标了。”

风荡起庄别那宽大的袖袍,晶莹剔透的玉佩随风飘扬,偶尔撞击起来,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清脆声。

远古的低音伴随着风久远地流转飘荡着,庄别的身影似乎要随风飞起。

“小重,去做你想做的事吧,我也要努力了。”

金色的光辉隐隐流转着,庄别笑着说:“你先走,我会追上你的。”

宫千重听到这句话后,眼睛不禁微微瞪圆。

他想起了祈巫曾说过的话,任何一个跟不上的人都会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