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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皇子绑回家(重生)(27)

作者: 众凌老怪 阅读记录

况且,杀死秦蓁蓁又什么好处?秦禄眉头紧锁。

“蛊虫会钻入伤口,初期因为蛊虫身体细长,又只是盘踞在伤口处,所以被寄生的人不会有什么感觉。”

“后期……”刘子佩停顿了一下,道:“后期因为蛊虫钻入体内……”

“被寄生的人会痛不欲生。”

刘子佩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他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

若是秦蓁蓁伤口上的蛊虫没有被人发现,后果会有多不堪设想?

——被蛊虫一寸寸生啃掉五脏六腑,身体的每一处都被虫子侵占

光是联想,就让人觉得痛不欲生。

他喝了口茶水,平息了一下内心翻滚着的后怕与担忧。

“痛不欲生……”秦禄心中的怒火愈加汹涌了几分,却有了另一个猜测。

若是幕后之人,不是想要杀死秦蓁蓁,而是利用秦蓁蓁身上的蛊虫来要挟自己,那么他下蛊的目的就能成立了。

众所周知,秦蓁蓁是秦禄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受万般宠爱于一身的。

就连秦禄自己也不知道,若是有人拿秦蓁蓁来要挟自己,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秦禄忽然想起他在过来前与秦乙的一番交流。

秦乙是秦府的暗卫,擅长用毒,对于蛊也有所了解。可是不论是赵六身上的毒,还是秦蓁蓁身上的蛊,他都不曾见过。

秦乙曾经说过,赵六身上的毒无论是配方还是制作的方法,都不像是中原的手法,那么这次的蛊,是否也和那毒来自同一处?

秦禄暗自沉思着,突然听见内室中秦蓁蓁一声短暂而尖锐的叫声。

原来里头已经开始了。

*

秦蓁蓁咬着嘴中白色的帕子,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她能清晰的感受到蛊虫在伤口附近翻腾,但是因为那蛊虫还是个幼虫,体型纤细,所以倒是不疼。

她是被浇在伤口上的酒给刺激的。

那酒一浇上去,秦蓁蓁就觉得伤口仿佛被火灼烧了一样。突如其来的剧烈疼痛使她整个人都在不停颤抖。

她死死的咬住了口中的帕子。

该死!到底是谁给她下的蛊?秦蓁蓁的疼的泪眼朦胧,把嘴中的帕子当作那下蛊之人,咬的越发使劲起来。

熏风为了不让秦蓁蓁太过于关注胸口的疼痛,千方百计的和秦蓁蓁说话。逗她开心。

只是她向来是不善言辞的,想了半天才道:

“小姐,要我说这蛊虫,也算是全天下待遇最好的蛊虫了。”

秦蓁蓁痛的两眼发黑,勉强睁开眼睛看向熏风。

“小姐是丞相的女儿,除了女帝和皇太女,京都中最尊贵的女人就是您了。”

熏风伸出手,细心的将秦蓁蓁汗湿的头发拨开,接着说道:“这蛊虫吃了您的血肉,说不定等它死了就能成精了。”

秦蓁蓁眨了眨眼睛,示意熏风自己在听。

她明白熏风这是急中生智逗她开心的,因此也不为熏风粗糙拙劣的笑话感到恼怒。

“小姐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酒?”熏风见有效果,接着搜肠刮肚的胡诌道。

“这可是御酒,老爷听说那虫子要酒才能引出来,马上吩咐奴婢从带来的酒中挑了一罐上好的酒。”

“这酒别说是平民百姓了,就算是在朝中为官的那些大人们,除了过年过节宫中设宴,寻常也是喝不到的。”

“小姐你说,这虫子是不是极好的造化?”

秦蓁蓁已经疼得快要昏死过去了,她微微抬起眼帘,在模糊的视线中找了半晌,才找隐约到了熏风的眼睛。

熏风的眼睛极黑,就像黑曜石一般。

“出来了出来了!”清溪一阵惊呼,赶紧拿起一旁的纱布。

只见一对纤细的触角从血淋淋的伤口中探了出来,接着是一个黑的发亮的脑壳,隐约还能看见它赤红色的足。

那虫似乎是醉了,连怎么爬都忘记了。

它一会蠕动着身子,一会傻呆呆的趴在伤口上。好不容易往前爬几步,就和醉汉一样东倒西歪。

清溪小心翼翼的隔着纱布,将那蛊虫捉住,再一点一点的往外扯着。

力度必须得把握好,要是一不小心断里面了就糟糕了。

清溪的精神高度集中,薄衫很快就被后背的汗水湿透了。

熏风凝神垫着脚望去,只见那蛊虫一节又一节的被清溪从从伤口中扯出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似的。

她抱着双臂,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那蛊虫被完全拉出来时,足足有婴儿手臂那般长,清溪狠狠的将其甩在地上扔在地上。

她替已经昏睡过去的秦蓁蓁穿好衣服,又拉上罗帐,才抬起脚作势要踩烂蛊虫。

“哎!”哪知胡太医就和遇到宝贝似的,“这可是好东西!”

他小心翼翼的将醉死过去的蛊虫,放到瓦罐中封好。

他见到秦蓁蓁已经没事了,心中一松,抱着罐子笑呵呵指点清溪上药。

刚好可以送去给秦乙那小子,好让他下次孝敬自己点珍奇的药材。胡太医看着清溪的身影,笑的意味深长。

☆、交锋(已修)

待阿史那奎回到营帐时,天色已经微微泛黑了。

腾格里极为罕见的下起了毛毛雨,集地的营帐零零散散亮起了灯,灯火摇曳,细雨拂面,连夜色都温柔了几分。

阿史那奎的碎发被雨水打湿了,贴在了他的隐居坚毅的脸上。

他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脱/下濡湿了的外套,遣散下人后慵懒的躺在榻上。

“大皇子。”暗色的人影自黑暗处走出。

“是你啊。”阿史那奎面不改色,像是早就已经意料到了一般。

“你上次和我说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因此今日不能回复你。”阿史那奎把玩着手中小刀道。

那刀的做工极为精致繁杂。它的刀鞘是金黄色的,还镶嵌着绿松石和红玛瑙。

“我此次前来,并不是因为上次的事情。”那个人影动作一滞,又快速恢复了冷静淡定的样子。

“那又是什么事情?你们安排在老狐狸那的内奸暴露了不成?”阿史那奎并不去看他,只是嗤笑道。

“这就不劳你操心了。”他像是没听到阿史那奎的挑衅。

“我们早就处理干净了,大皇子放心,秦禄查不出来。”

“不过,那内贼真不是你?”阿史那奎看向缓缓走出黑暗的人影,颇有兴趣的挑了挑眉:“我今日去汉人营地时,听说你可是老狐狸的女儿放在心尖子上的人呢!”

“……”

刘子佩垂下眼帘,抿了抿薄唇,没有说话。

“刘公子还真是好命呢!”阿史那奎像是唏嘘,又道:“刘公子,我看那丞相家的女公子姿容甚好,要不然你就从了她吧?”

刘子佩深知阿史那奎的性子,也不和他一般计较。

“我听说突厥遭遇雪灾,损失惨重。”

“刘公子的人脉倒是很广……”阿史那奎起眼睛,“该不会我们突厥内部……也有你们的人吧?”

突厥在尚未归顺朝廷时,常常骚扰边塞的小城,掠夺物资和人口。

后来突厥因为局势所迫,才选择归顺朝廷。而女帝为了安抚突厥这匹野狼,并没有追究从前的事情。

可是突厥与汉人积怨已深,双方都能看彼此不顺眼维持的不过是面上的和平。

因此阿史那奎乐的看前朝残党和朝廷斗的你死我活。可是若涉及到了突厥,阿史那奎就坐不住了。

“大皇子多虑了。”刘子佩淡淡的说道:“我此次前来是为了告诉你,突厥若是需要粮食和物资,我们多得很,乐意白送给突厥,以此说明合作的诚意。”

“白送?”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阿史那奎虽然这么慢想着,却被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子。

“希望大皇子尽快作出决定。”突厥未免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刘子佩眼中墨色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