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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每天都在告白[重生](62)

作者: 一笔三花 阅读记录

下车没走两步,二宝在车上就是不老实“呜呜”叫了一会,开始扒窗户,把王叔闹得不行。

“我带它去。”王野折回来,牵了狗绳。

二宝年纪不小了,光崽子就有好几窝,平时安安静静,今天到躁起来。

王野的绳子一直紧绷绷的蹬着,费了点劲儿。

进了市场引来不少人侧目。

人群小爆了一会儿。

秦歌在商店里挑挑拣拣,等抱着个大娃娃出来的时候,看见西边儿围了一小圈人,中间有个大高个儿,多看了两眼后,秦歌还是准备上车。

王野套的一身西装蹲下费劲,好不容易蹲下了,二宝突然亢奋,挣开绳子就开始撒欢冲刺,王昊一个起身追上去:“卧槽,你发什么疯!”

秦歌转了钥匙,插上耳机就开始打电话,对窗户外边儿动静也不在意,一脚油门。

走了。

二宝追了几百米,终于停在一个十字路口。

王野后脚跟上来,气没喘匀,也看着那个方向,说了一句:“二宝,你看见谁了?”

——

秦歌摁了门铃。

“叮咚——”

“秦叔叔!秦叔叔!”卢雨玥叫起来,穿这个碎花小裙子蹦蹦跳跳来开门。

秦歌一手搂住她,一手抱着娃娃:“想叔叔了没?”

“想~”

卢汉天围着个大围裙,手忙脚乱跑出来:“来得不慢,老鸭汤这就完事儿,你快进来,外头热死了。”

“汉天!鸭子汤!”

屋里怪叫一声,吓得卢汉天抄着勺子又去厨房奋战。

毕业那年,秦歌参加了卢汉天和正月的婚礼,他们还是带娃毕业,满打满算,他俩的公主今年四周岁。

等都围着桌子坐起来,外面又有人敲门。

卢汉天憋着嘴:“主席来了,我去开。”

开门果然是风尘仆仆的于浩林,和秦歌一样,衬衫加西裤,一看就是刚下班就赶过来的。

“老驴,脸拉这么长?”于浩林笑着进屋,卢雨玥又是一阵亲。

“行了,人家一个经理一个部长已经够忙了,抽时间过来也不容易,来缩缩你的下巴。”正月开着玩笑,拿手拖住卢汉天的下巴,反倒被对方亲了一口。

“呀!”卢雨玥肉乎乎的小手捂着脸。

于浩林看见秦歌寒暄一阵:“最近跑项目拉客户,好日子没见了。”说完摆了餐筷,递给秦歌。

秦歌也笑:“区经理的提拔任命已经下来了。”

于浩林摇头:“你还想在罗家手底下干?”

“四年合同,再说我还惦记股份,走了干嘛?”秦歌有点好笑,“主席这是权力大了,管得也宽了。”

“你明知罗家他...”

“好了,今天给小公主过生日,不谈那些有得没得,再说老鸭汤该跳起来咬你了。”

那边卢雨玥吵着要看电视。

正月看了看于浩林,对着卢雨玥摇头:“吃饭不能开电视哦。”

“哇!我要看!我要看仙儿哥哥!”

卢雨玥这个丫头年纪不大,遗传他妈的花痴本能。

吵得没法儿吃饭,正月只能由她,小手指头看着时间准确调到CBTV05,她这个台有个漂亮哥哥唱歌。

于浩林抬头,看见那张阔别已久的脸。

启仙尔毕业签约乐旗以来,两年时间火透了半边天。

六年,改变的东西,很仓皇。

至少他不会再低头。

于浩林听着启仙尔的歌,脑子再浮起来的影子有点儿模糊。

吃了一会儿,正月知道秦歌和于浩林还有业务,就没倒酒,只给卢汉天倒了一杯。

卢汉天,一杯就不知道大门朝哪儿开。

一笔笔跟于浩林翻旧账。

“于浩林!你说,正月跟我是不是没跑?”

于浩林开了电视,敷衍点头:“没跑。”

“那年你跟秦歌上了银大,我嘛次点儿,但是混得也不差吧?”

“不差。”

“嗝,就说这老鸭汤,你就说你做不做的出来,什么时候拔牙毛,搓鸭脖,洗鸭屁股你都知道么?!”

“知道。”

卢汉天瞪着眼:“你知道啥?!”

正月实在没眼看自家老公丢人现眼,就拿筷子敲他脑袋:“喝酒就开始胡说八道!没点儿酒量还真不能冲大爷。”

卢汉天笑呵呵搂着自家媳妇:“这个我知道,我不能喝,你别说,要是王野还在,我敢打赌,就这点儿酒也就够他塞尔牙缝,哎,也不知道去哪了,一走六年,连个屁都不捎回来!”

正月脸上笑僵了一半,赶紧给他塞馒头:“闭嘴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秦歌正掐着一截小油菜屁股,有点好奇问:“王野是谁?”

正月连忙圆场:“以前汉天的初中同学,你不认识。”

秦歌“哦”了一声,低头继续吃饭,时不时逗卢雨玥玩儿。

这饭吃得有点狼狈,秦歌和于浩林实在太忙,到楼下也就了了几句,就各自开车又开始工作。

回去的路上,秦歌一直在想:“王野,王野,这个名字他记得卢汉天之前说是他小学同学来着?”

“嘟嘟——”

“喂,罗董。”

罗家又来了电话,秦歌头开始有点晕,“指示。”

“别那么严肃,你是不是出来了?”

秦歌皱了眉头,“对,怎么了?”

“谈判时间提前,今天晚上,公司酒店,8点准时到,这次直接是投资人儿子直接来,所以我也去。”

“知道了。”秦歌眼睛眨了眨,勉强还在辨别方向,但是这种事罗家亲自打电话还是不至于,这也是秦歌最头疼的地方。

果不其然,刚要挂对方又说话了:“合同谈完,你先上我车等我,别再推知道么,听师哥话。”

“知道了。”挂了电话,秦歌头彻底有点遭不住,看还有时间,转索性直接去了酒吧。

同时心里暗骂砸钱的主户就是这么胡来。

头脑不清明,秦歌先去酒吧,这几年多亏吧里泡着,头疼犯得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至于为什么秦歌把王野忘了,因为刺激有点大。

下章继续慢慢道来~

你们的霸总王野!地主家的傻儿子!回来啦!

我多爱你们,离别的部分都跳过去了!

爱你们!

第51章 秦狗,你把我剜了个干净?

秦歌对着酒吧厕所的镜子挤眉弄眼,自从工作以后,秦歌就很少带实框眼镜,隐形眼镜对眼泪的刺激从最开始的决堤到现在收放自如,中间的滋味也只有他知道。

等扒拉下来,带上镜框,秦歌才出了门。

外面充斥着酒精和音响的混合,秦歌心头一震,莫名舒爽。

算算自己26了,今天又看见卢汉天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少有点眼红。

最近只要头疼在这都能消遣一把,还可猎艳一波。

毕业个子又长了点儿,但是一头自然卷就是减龄,酒吧随便扫一圈儿秦歌都挺扎眼,这种看起来乖巧清爽的男生很勾人。

“交个朋友?”日常搭讪。

秦歌翻眼皮瞅一眼,心里就pass掉,来了四年,一炮都没成。

不是不想,有时候干脆自己弄也懒得找别人。

就是三个字。

没眼缘,秦歌这种事儿讲究,不愿意糊弄。

但鬼知道眼缘是个什么东西。

“嗡——”

夏天穿得薄,所以兜里一震秦歌条件反射就接:“喂?”

甚至名字都没看,这几年业务熟练得听声音就知道了:“罗董?”

罗家口气有点儿不好,“对方约定时间提前,现在就来,要快。”

秦歌没问为什么,撩了电话就往那儿赶,上次听罗家这口气是他家厨房爆炸。

秦歌没换衣服,穿得还算得体,就是一身烟酒气加上大框眼镜让他有点儿不舒服。

“来了么?”秦歌在门口看见插兜的罗家。

“那小子耍人玩儿呢。”罗家看到了时间对方连个影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