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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每天都在告白[重生](96)

作者: 一笔三花 阅读记录

因为实在做得太多,启仙尔什么都顾忌不上。

包括做一名安静的美男子。

除了浪|叫、换姿势、盯着于浩林头上的汗,再没有什么事能让启仙尔抽出仅有的脑容量去思考别的事了。

晚上八点,两个人才洗了澡刷了牙,盖着被子聊了会天。

接着于浩林又把启仙尔包成粽子,揽着他一起出门,于浩林让启仙尔找个隐蔽地方坐着喝奶茶,自己则是去摩天轮排队。

启仙尔捧着奶茶坐在一边,要有点酸,好在平时排舞基本功扎实,其他到没什么感觉,盯着霓虹灯下的于浩林看了一会儿,眼神就有点飘。

飘到几年前,那个时候,他眼里还没有自己。

现在呢?

“快过来!”于浩林自己也带着口罩,毕竟知名度有一点,怕被人认出来,老远就压着嗓子喊人。

周围的人都被这几声吸引住了。

攥着自家孩子的领子,小孩儿被勒得紧了:“妈,我热。”

妈妈:“闭嘴,坐完赶紧回家。”

上了包厢,两人互相扯了口罩,呼吸几口,于浩林把启仙尔帽子摘了当扇子给他扇风。

“你怎么想着来这了?”启仙尔趴在玻璃上往外看。

灯光碎着,底下人零零散散站着。

于浩林手臂挡在启仙尔身后,启仙尔想转身,被对方压住,听他说:“你配不上我。”

启仙尔一惊。

“我当年是这么说的吧?”

“嗯。”

“我求你个事儿。”

“嗯?”

“当屁放了。”

“啊?”

这句是我的前进的动力啊,舍不得。启仙尔心里话没说,面上也不说话。

于浩林把手机掏出来,开机,解锁,拍照。

被亲了一下的启仙尔全无察觉,注意力全部都在“说好的都不玩手机,为什么你背着我藏私货”上:“咦?你什么时候拿回来的?!”

之后看着于浩林定位发了条微博。

北极冰:私奔结束。[图片]

之后自己顶在启仙尔后背上:“我已经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了。”

“我也见过你最糟糕的样子了。”

“所以你可以把心打开爱我,不论模样。”

启仙尔扭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肩膀一抽一抽的,乌鲁乌鲁说了一大堆,于浩林没听懂,也着急,赶紧帮他擦脸。

启仙尔抱住于浩林的脖子:“啊啊啊,我忘了还有新闻发布会啊!章哥会骂死我的!怎么办啊啊!”

于浩林把纸摁在对方脸上:“你可闭上嘴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过程很魔幻,不要在意现实了,方方面面的...

第77章 番外二 局外人【第一人称】

01

我听说秦歌自杀的消息第一反应不是悲伤,而是嫉妒。

为了王野,他什么都做。

我亦如是,明明这么相似。

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大楼向阳的玻璃窗前,捧着杯热茶,原本打算早上给他。

现在楼下围了一群人。

唯独没有王野。

我记得昨晚的电话。

他情绪还算平静,“全部责任我担,债务书上已经签了字。”

我说:“这只是暂时的,我会想办法把钱凑齐。”

秦歌语调很冷:“用多久?一辈子吗?”

“至少在你和王野婚礼之前。”我说。

这当然是骗他的,我不希望秦歌和王野结婚,我甚至不希望他俩一起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秦歌和王野毕业之后来华盖也就是前脚后脚的关系。

就算时间很短,但我还是一眼就看中秦歌。

某个下午,气喘吁吁抱着资料上楼的秦歌。

脸红的秦歌。

我时常把他带在身边,喝酒的次数多了,我发现他胃不好而且容易醉。

我开始试探他。

每次他替我挡完酒,就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休息,并且总是会第一时间给王野打电话。

我笑着拦住他:“等一会,我车上有胃药。”

他冲我摆手,脸上透红,眉毛皱在一起:“我有朋友来接我,坐这儿等会。”

我明知故问:“什么朋友。”

他说:“男朋友。”

我先是兴奋他的性向,后又有沮丧他有对象。

不过马上兴奋压过沮丧。

性向是客观的,对象是主观的。

我可以发挥能动性改变他的主观想法。

这很卑鄙,但是我乐意。

之后的很长一断时间,我外出应酬都会带着他,他也都会醉,醉的时候会脸红,但必须诚实的说,我爱死他喝醉的样子了。

我曾经观察过,秦歌体质偏寒,一般不会碰太过生寒的东西。

手指尖儿一年到头都是凉的。

所以每次应酬,我会选择附近不错的海鲜餐厅,点点儿螃蟹,或者是野味馆里的兔肉,他的办公室里我也会备上一盒金银花。

全部都是给他的。

02

我有很大的烟瘾,面对秦歌的时候,我从来不避讳。

我抽烟的时候,他脸上会明显不自然,甚至也会脸红,这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确切的说在我每小时抽半包儿的时候。

我几乎能听见他脸上每一寸皮肤的叫嚣。

一般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下超过十五分钟,我会主动和他搭话,内容关于今天的会议安排或者早上我让他泡好的咖啡。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他会非常礼貌地直视我的眼睛,也是我正大光明以无比正直的理由搜刮他眼里的全部。

他的眼睛是灰蓝色的。

不知道王野有没有说过它很漂亮。

直觉告诉我一定说过了,我呼出一口气,让密闭的空间里的烟雾更加浓烈。

他的脸会更红。

我会更兴奋。

03

我见过秦歌的笑。

对王野的,对我的。

完全不一样。

我会因为这件事破坏我一天的好心情,我甚至都会对路边跟着我的野猫不屑一顾。

可能是我三十分钟前刚喂过的那只。

如果没记错,是奶牛猫,只有尾巴尖上是黄的。

“别对我笑。”我下班之前对秦歌说。

他还是会笑着和我点头,说:“知道了。”

说了也没用。

但我还是会说。

我有两台车,我会用另一台用来跟踪秦歌。

他下班会约上王野,到距离公司挺远的一家酒店吃饭,名字很好记。

富春江。

落地的玻璃让我在对面也能看清。

王野送了他一块表,第二天我就在秦歌手腕上看见了。

王野没什么钱,那块儿表也就几千块。

但是秦歌笑了,挺开心的。

身边的服务员把菜单递过来,我挥挥手。

点了秦歌最爱吃的菜。

之后继续朝对面看。

他们的会面持续了两个小时,我把自己餐桌上的剩菜打包,开车回家。

下车的时候,我又遇上了那只猫。

它对着我瞄瞄叫了两声。

我不喜欢猫的声音,它开始蹭着我的裤腿叫。

我蹲下,说:“别对着我叫。”

“喵~”

我为了表示严肃,手指头点在它鼻子上:“别对着我叫。”

“喵~喵~”

04

我带它回了家,帮它洗了澡。

也发现了一个秘密。

原本以为的黑斑被水冲掉了色,变黄了,和尾巴一样的颜色。

我突然对它来了兴趣。

程度浓厚的让我想起秦歌。

我开始更为谨慎的对待它的饮食问题,我打开手机,搜寻到的任何一个网站都告诉我,猫最好吃猫粮。

可我没有猫粮。

我打电话给了秘书,同时按住猫头,夹在我的大腿中间,单手帮他找虱子。

“我现在需要猫粮、猫抓板和猫玩具,半个小时送到我楼下。”

对面很体贴地问:“猫窝呢?”

我说:“这个不用。”

挂了电话,我捏住它的后颈,把它放到浴室。

垫了块儿毛巾,给它做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