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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绝色(38)

林远的眉头扬了起来,“林家不畏死,王爷大业得成,我林家是从龙外戚,百年富贵,王爷大业若败,我林家和王爷同死,何况这次的事情已经闹了出来,王爷对小嫣的感情人尽皆知,王爷难道以为大事败落之后,天子就不会追究林家了吗?”

“王爷早日迎娶小嫣,不光是救她性命,更可麻痹天子耳目,路有一宝,人爱之而不取,外人看来和掩耳盗铃何异?”

宁王没有说话,藏在袖子里的手微微握拳,沉默良久,还是道:“今晚我会再去一趟,先和她解释,她要是愿意的话,再给我一年的时间,再过一年,我一定娶她。”

林远咬牙怒道:“王爷,小嫣只是天生有疾,而非卑贱妓子,先时没人知道也就罢了,如今这样的境况,你还想让她这么没名没分等上一年吗?”

宁王闭了闭眼睛,说道:“子安,我只是不想母妃的事情再次发生。”

林远掀了桌子,踹门就走。

一朵半干的牡丹花放在梳妆镜前,姚夏打发了房里伺候的丫鬟,对着镜子用一把桃木梳慢慢地梳理着头发,几个胭脂水粉的盒子都开着,似乎是有些不知道该选哪个好,她的目光从浅粉的胭脂移到了艳红的胭脂上,隔了半晌,放下梳子,又取了梅花簪子和莲花金簪在手里做比对。

V666给出指导性意见:【林嫣的脸型适合精致的梅花簪子,发式应以灵动飘逸为要,妆容不宜过盛,不用扑粉,抹点胭脂口脂,再描一下眉毛就可以。】

它还给姚夏看了一张配装3D图,图里的林嫣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个天上的仙子。

姚夏却没有听它的,簪了莲花的簪子,梳了垂鬟髻,描眉画眼,匀了桃红的脂粉,唇上抹了颜色鲜艳的口脂,对镜抬眼,红唇微勾,原本清秀素净的面容顿时变得秀色夺人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宋不谢:夭寿啦,袖里红要脱单啦!

江湖吃瓜群众:!?

红越:我不是,我没……等下,我确实要脱单了。

第36章 大宋夜话

林远在外头喝了酒回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在家门口徘徊了许久, 还是咬咬牙进去,先换了一身衣服,洗了把脸,去了姚夏的院子。

正屋里没人, 文墨端来一盏热茶,林远捧着茶没有喝,停了一会儿,姚夏才从卧房里出来, 她面带红妆,衣裳鲜艳, 和平日的打扮不甚相同, 林远却没有留意, 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放下茶盏就要上前,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 干巴巴地站在原地, 叫了声小嫣。

姚夏垂下眸子, 语气倒是还好, 只是道:“几天没见哥哥了,朝中很忙吗?”

林远如蒙大赦,连忙摇了摇头,用讨好的语气说道:“朝里不忙, 我只是怕你不想见我,上次王爷的事情……”

“王爷之前已经解释过了,只是他没有说明身份而已。”姚夏顿了顿,说道:“我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也许只是想耍弄我,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我并不想这样,他要么尽早娶我进门,要么任我死了,何必要这样?”

林远把房里的丫头都赶了出去,几步走到姚夏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怎么说这样的傻话?王爷要是不喜欢你,他想娶谁就能娶谁,身份门第比咱们家还高的贵女都抢着想入王府,他能这样费心费力地替你治病吗?王爷也有他的苦衷,等你以后嫁给他,他会对你很好的。”

姚夏摇头道:“哥哥不要再安慰我了,他是凤子龙孙,不娶只是因为不想,就算我离了他很快就会死,我也不想被人这样轻贱折辱,哥哥是为了我的病才这样说的,可人总有一些比命还重要的东西。”

林远急声道:“王爷的母亲,先太皇太妃李氏是高宗爷做太子时的元妃,年少夫妻感情甚笃,后来被府中侧室害得小产滑胎,整整三十年不能生养,不仅后位被夺,还多年失宠,高龄产下王爷之后就去了,如今王府里人多眼杂,王爷也是因为担心你……”

姚夏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林远,林远说着说着,对上姚夏的目光,却不知为何说不下去了,气氛沉默良久,他颓然地说道:“还有些别的事情,一直没有告诉你和爹,王爷他自己身处险境,总归是不想让你也牵扯进来的。”

“既然不能娶我,又为什么要耍弄我?”姚夏抬眼,看着林远说道:“哪怕我就真只剩下一天的命,我也不愿意这样过活,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来夫君,好好地替我医治,难道我还能拒绝他?看我羞愧难当又想活下去的可怜样子,很好玩是吗?”

【目标宁王好感度增加10点,目前好感度为73点。】V666小声提醒道。

姚夏从林远的手中抽回手,抿嘴没再说话,转身就走,林远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抬眼看向房顶,屋顶上穿着夜行衣的宁王慢慢地取下了脸上的面具,握了握拳,看向姚夏走过的回廊,到底还是没有过去。

刚回到房里,迎面就是一阵花的香气,先前被钉死了的窗口大开着,和煦的晚风吹得烛光昏黄,红越从房梁上一跃而下,把手里刚摘的芍药花递到姚夏的面前,他今夜穿了一身黑红相间的衣裳,制式颇有些奇特,腰封紧束,下摆及膝,窄袖收肩,不像富贵官宦人家的穿着,也不像平民百姓的打扮,似有些江湖气,又带着冷意。

“今晚月色正漂亮,尤其是你窗外的,所以我想让你也看看,那木板钉得还真死,掰了有一会儿了。”红越晃了晃手里的花枝,眉头轻挑几分,嘴角上扬。

姚夏咬了一下唇,似乎是在犹豫要不要接红越递来的芍药,红越也就保持着拿着花枝的姿势,面上似无所觉,还说道:“城南野地里的芍药开得比牡丹还要艳,闻着也没有那么呛人,这次来得急,我是随手摘的。”

说是这么说,他手里的芍药花看上去还是十分漂亮,白皙修长的手衬着红艳的花色,温柔得不像是一双杀人的手,反倒是越发带出引人沉沦的诱惑来。

姚夏接过了那朵芍药,脸颊泛红,道了一声谢。

红越收回手,又从怀里摸出昨夜的玉佩,仍旧像递花一样递给她,道:“我朋友另寻了新的玉,让我把这块玉还给你,穿玉的绳子有点旧了,我替你换了根新的。”

他掌心里的墨玉雕刻精美,莹润有光,新换的玉绳是暗红色的,上面缀着几颗质地上乘的白玉珠,这一次姚夏却没有接,“我已经把它换出去了,又不能把昨天那朵花还给你,这玉你不送人,那就是你的东西了。”

“有点道理。”红越没有多坚持,仍旧把玉佩收进怀里,这一次却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只油纸包,“这是我来的时候看路边卖的白糖糕,闻着很香,还热着,试试看?”

姚夏接过白糖糕,嘴角翘起来,问道:“你还带了什么东西?还是一次拿出来吧。”

红越挑眉,依次从怀里拿出一叠纸蝴蝶,檀木梳,白玉簪子,山水刻徽墨,两颗五色琉璃珠,连带着腰间挂着的蛐蛐竹筒,一只手不够拿,还换了一只手拿纸蝴蝶。

“我只想送你一样东西,只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一不留神就买多了。”红越看上去有些无奈地说道。

姚夏眨了眨眼睛,接过了蛐蛐竹筒,接过了纸蝴蝶,还拿了徽墨和琉璃珠,红越的手里还剩下一把檀木梳和一根白玉簪子,她却没有拿,反倒是一转身,把手里的几样东西朝着书架上放过去。

林嫣喜欢看书,闺房里最多的就是书,有时一些杂物也会放在书架的空置地方上,红越看她把东西分门别类放好,也不着恼,把梳子和簪子收了回去。

姚夏回过身,红越慢慢地说道:“今晚是五月十五,春尾正暖,也无蚊虫,圆月之夜,是最好的赏月时辰。”

“我快要嫁人了,你带我出去,难道就不怕被人看见了?”姚夏转了转手里的芍药花,眼神却是亮晶晶的,看上去有些高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