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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经纪人会读心[娱乐圈](8)

刚刚采访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

他们的位置还算有些荫凉,却毕竟是室外,热浪依然是免不了的,人人额间都带着些汗——可林竹的汗却出得有些格外多了。

那双眼睛里向来都是亮着晶莹如钻的光芒的,可在他无意间瞥过去的一眼里,却觉得林竹目光似乎有些发眩,像是正在头晕。

——不过也只是那一瞬,再留意时,就又和平常一模一样了。

钟杳的车能提前开启空调,一开车门就是沁人心脾的凉气。林竹享受地融化在后座上,抬手扯松板板正正的领带,眯了眼睛朝钟杳笑。

“就是热着了……那些记者太会挑时候!扛那么沉的机器,居然也不嫌热不怕累……”

他的嗓音清亮,明明是一本正经的抱怨,嘟嘟囔囔个不停,居然也一点儿不叫人心烦。

钟杳给他拿了瓶水解渴,望了他一阵,眼里渐渐重新有了笑意,又多塞给他一罐可乐,让他攥着冰一冰手上被烫的掌心。

林竹欢呼:“我的命是钟老师给的!”

“胡扯。”

钟杳失笑,屈指在他额上轻轻一敲,合门起身,绕到驾驶座上了车:“你家在哪?我先送你回去。”

“不商量安排了吗?”

林竹打挺坐直,神色认真下来:“有一就有二,今天的采访过后,灿星一定还有别的手段。咱们得快点儿准备,最好三天内拿出新的通稿来,或者参加个综艺访谈,或者进个组……”

钟杳温声拦住他话头:“我想好了,《无桥》很合适,今晚我们约个地方细谈。”

《无桥》是一部以民国时期为背景的电视剧,林竹给他预定的是个十集就牺牲的角色,论戏份不过三番,可要论出彩程度,却几乎足以盖过全剧中的所有人物。

这部剧的剧组是有名的保质保量,导演也以挑剔苛求脾气古怪著称,也不知道林竹是用了什么办法,居然能把这个角色在手里扣到现在。

只不过——这些都是稍后要操心考虑的事。

钟杳思绪一闪即回,单手扶着副驾椅背,回身望他:“现在,你先回去睡一觉。”

林竹微怔,抬眸望他。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钟杳朝他笑了笑,把眼镜摘下来,双手架回年轻经纪人的鼻梁上,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偏软的发质温顺地蹭在掌心,钟杳忍不住又揉了两下,翻出条毛毯递给他:“困了就躺一会儿。身上还有汗,空调凉的话就盖上,小心着凉。”

林竹抵抗不了他这样的注视,本能接过毯子,本能翻出手机搜出家里的定位,本能交到了钟杳手上。

钟杳的手宽大修长骨节分明,掌心稳定温暖,两只手交叠,有细微的热度在空调的凉意里渗过皮肤。

手机的呼吸灯闪了闪,忽然又弹出了两条消息。

大哥哥哥哥哥:小竹,大哥要加班到很晚,阿姨放假了,你在外面多买点好吃的。

大哥哥哥哥哥:[转账消息]

林竹:“……”

钟杳拿着手机,半晌先笑出来,把手机递回去:“算了,去我家吧。”

林竹的状态看起来的确不太好,至少得有人照顾才行。

钟杳不清楚他出了什么问题,但至少体会得到林竹并不想被别人知道,也就不再追问,回身扣上安全带:“有点乱,介意吗?”

第7章

去钟杳的家!

林竹整个笋瞬间熟透,心跳砰砰撞着胸膛。被工作状态压下去的紧张全面回归席卷身体,扯着毯子蒙到鼻尖,拨浪鼓状用力摇头。

钟杳等了一阵不见他回话,抬头在后视镜里瞄了一眼,稍侧回身,泛起些笑意:“不介意?”

林竹点头点头点头。

钟杳颔首,汽车平稳启动,出了灿星的总部,驶上主路。

林竹靠在后座上,及时忍住了想要跳下车去跑上几圈的冲动,飞快扬起唇角,抄起手机给林松发了一串更大的红包。

总裁办公室。

不能叫笋叫竹子:哥哥哥哥哥哥!你真是我亲哥!

不能叫笋叫竹子:[转账消息]

不能叫笋叫竹子:[转账消息]

不能叫笋叫竹子:[转账消息]

不能叫笋叫竹子:~(~o ̄▽ ̄)~o o~(_△_o~)~

林松:……

林松挑出几份需要出差处理的公务,放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全然不知道兄长遭受的煎熬,林竹高高兴兴捧着手机脑内翻滚,点点戳戳给大哥发着消息。

敲下几行字,侧里忽然冲出一辆黑车违规变道,引起一串急刹,刺耳的喇叭声转眼在车流里响成一片。

钟杳及时减速平稳避过,强烈的眩晕却还是如期而至地自林竹脑海里涌起来。

林竹堪堪咽下闷哼,闭了闭眼睛,还是放下手机,尽量放松身体精神,悄悄把毯子往上拉了拉。

读心并不是没有副作用的。

无论什么人,得到一项特殊能力的体验时,都会想办法去强化它——可林竹却恰好相反。

这是一项他没办法主动关闭的能力。

只要看到眼睛,就能接收到信息,即使有眼镜之类的遮挡物也一样。人少的状态还要好些,人多时对他无异于被音量调到顶级的电视包围,爆炸的信息流一次性涌入脑海,会导致明显的头痛和眩晕。

林竹经过调整和尝试,已经能让这样的副作用减少到足够忍耐的程度。但每次这样大规模读心之后,他依然需要一段缓冲期,来把眩晕缓解过去。

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其实已经足够好了。

毛毯暖融地裹着身体,林竹悄悄睁开眼睛,想看看钟杳,眩晕却又如影随形涌起。

林竹无声叹了口气,妥协地闭好眼睛,尽力在脑海里开辟出一片蓝天白云绿草清湖,规规矩矩地打起了瞌睡。

……

昏昏沉沉间,他似乎做了个梦。

托读心的副作用,他的梦境通常古怪离奇。说不定白天不小心读了哪个人的潜意识,夜里就会化成跌宕起伏的梦境,让他狠狠过瘾地体会一把不同身份的生活。

但这一次的梦是他的。

大概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五岁那年,林家小少爷被家里人不慎弄丢,又在人贩子和孤儿院中辗转流离了几次。在被最后一个孤儿院收养时,因为长得尤其好,孤儿院又离一个影视基地不远,曾经一度被院长推出去当群演挣钱。

要当群演就不能太瘦太弱,他的伙食因此有所好转,却也只能稍微将脸颊喂出些小孩子的圆润。

十二岁的男孩子,看上去不过十岁出头。虽然瘦弱,却毕竟太过清秀亮眼,恰好能当不少影视片里的儿童特演。

特演比群演要厉害,那时候的群演只能有三十五块钱,特演一天能拿六十。

各种片场跑下来,他一共演了五十三天。

这个数字林竹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小小的少年很是记仇,在被哭成泪人的父母紧紧搂在怀里,要带他回家的时候,还翻出了个破破烂烂的小本本,指着上面画的正字要院长还钱。

三千一百八十块钱。

他大方地抹了个零,只要了院长三千,才抱着插了吸管的娃哈哈,小公鸡一样挺胸昂头被父母领上了车。

林竹其实并不讨厌这一段回忆。

只是从爸爸妈妈和大哥的眼睛里,他看到他们不希望他再想起这些事——所以他就不想。

十二岁的梦已经很久都没做了。

演的是古装戏,他那时的身体并不好,要在冰冷的泥浆里打滚,终于在片场里生起了病,却还要挣扎着起来化妆跟拍。

因为发热而昏昏沉沉的时候,他脚下一绊,扑倒在了一片泥水里。

因为是演最后一场的尸体,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在进戏,场记分导忙碌着来回奔波安排场景,他趴在泥水里,耳边幻成朦胧的回音。

然后,他被一双手抱了起来。

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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