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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有毒:陆少,宠上瘾(211)

作者: 林思缘 阅读记录

那是陆煜城啊,高冷的陆煜城呀,可是他家年纪轻轻的老婆,却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原来,陆总和陆太太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他们还以为,陆总高高在上,陆太太小鸟依然呢,刚刚那一幕,简直颠覆三观。

被别人撞到她跟老公打情骂俏,苏昕还是有点不好意思,陆煜城倒是淡定,他看那服务员端着菜愣愣地站在那里,眉头微微蹙起,似是不满这服务员的职业操守,哪有服务员看客人看呆的?他们饭店的员工,什么时候素质这么差了?陆煜城沉声道:“将东西放下,就走吧。”

“啊,是。”呆掉了的服务员,这时总算是回过神来,麻利地将菜放上桌,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啊,刚刚大老板的神情好可怕,她该不会是要被炒鱿鱼了吧?呜呜……不要啊。

苏昕看服务员狼狈逃离的背影,不禁好笑地看着陆煜城,“老公,瞧你把人家吓得,下次对小姑娘说话可不要这么凶。”

陆煜城挑眉,“嗯?你这话不对吧?一般人家的老婆,不都希望自家老公只对她一个人温柔么?”

苏昕摇头,“是只对老婆一个人温柔没错,但是也不用对别人那么凶吧,你不凶的时候都已经很吓人了好吧?”

“我哪里吓人了?吓着你了么?”显然,对于老婆的形容,陆少很不满。

苏昕摇头,“那倒是没有。”

陆煜城点点头,“那就行了。”

苏昕:……

好吧,她家老公果然目的明确,他只要不吓着她就好,其他人他压根不管。

……

盛世明园别墅区

今晚的夜空特别美,点点繁星点缀着明净的夜空,霍霆轩站在露台围栏边,静静地看着远处的灯火阑珊。

最近,他的心情都处于阴郁的状态,自从上次在会所听到苏昕的声音开始,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一刻,他还无法面对现实,他不愿意相信,他的女孩会这么早就嫁了人,他找了她好久都没有找到,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却得知那是一个已经嫁了人的人。

这些年,他那么努力地变强,不就是因为她么?因为她说了,弱者是无能的,卑贱如同蝼蚁,任人欺凌,人只有变强,才能够为所欲为。

她跟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才十六岁,十六岁的他,还处于叛逆阶段,仗着父亲有钱,他就拿着钱世界各地到处跑,将自己的青春随意地挥洒。

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踏上了南城的土地,因为他听母亲说,他是在南城出生的,在他还没记事的时候,母亲就带着他到了国外。

对于自己出生的地方,他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之所以来南城,也是一时兴起。

年少的他,时常跟人干架,不是将别人揍得头破血流,就是被别人揍得头破血流,那样的日子,他觉得过得很真实。

父亲请了教学师父教他拳脚功夫,甚至教他枪法,但是,当时的他,只想跟父亲作对,父亲想让他做什么,他偏偏不做什么,只会到处去玩,到处去疯。

那一年,他来到南城,这个对于他来说很是陌生的城市,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依然故我,为所欲为,看谁不顺眼,就跟谁干架。

只是那一天,他踢到了铁板,他在酒吧里打了一个帮派的小头目,当时他还挺能打的,几个回合就将人给打趴下了。

只是没想到,打了那个小头目之后,报复来得那么快,第二天下午,他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走着走着,却被一群人拦住了。

那群人有五十人不止,一个个手中拿着手腕粗的木棍,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他平时在国外跟人干架,别人知道他是红鹰帮老大的儿子,几乎没人敢动他,碰上他,几乎都是挨揍的份,可是这里却不同,这里的人,不认识什么红鹰帮,只知道他得罪了他们的老大,就要付出代价。

第275章 我要见她

那些人根本没给他逃跑的机会,一上来就往死里揍他,揍得他动弹不得,那一刻,他以为他会死,谁知道,就在他快支撑不住的时候,远处响起了刺耳的警车鸣笛声。

鸣笛声越来越近,那些人知道警察来了,这才匆匆离去,而他,也幸存了下来。

当他艰难地跑起来想要逃跑时,一个女孩走了过来,至今为止,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当初的情形,她身穿校服,扎着高高的马尾,瓷白的肌肤,在午后的阳光映照下,闪着晶莹剔透的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非常迷人。

他四处看了看,发现根本没有警察来,而女孩的手里,拿着一个手机,手机上,正播放着警车鸣笛音。

霍霆轩这才明白,原来不是警察来了,而是刚才那伙人,被这个女孩给耍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女孩,一般女孩的手机里,不是都放着优美的情歌么?可是这个女孩,她的手机播放器,竟然放的是一段鸣笛音。

女孩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淡淡地问道:“喂,你死不了吧?”

女孩的声音,非常淡漠,可是听在他耳中,他却觉得如同天籁,他听了女孩的话,嘴角微微抽了一下,然后摇摇头,“死不了,谢谢你救了我。”

女孩听他的话,嘴角微微勾了勾,“呵,你人倒是不笨嘛,还知道是我救了你。”

霍霆轩哼了一声,“我是个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人,你救了我,这份恩情,我会记着。”

女孩耸耸肩,“记着就不必了,反正我不需要你还。”

女孩说完,潇洒地转身离去,霍霆轩看着她的背影,愣了一下,快速地追上。

“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霍霆轩吃力地追上她。

女孩懒懒地道:“你不需要记住我的名字。”

“我说过,我会报恩。”霍霆轩蹙着眉头,不耐烦地开口。

女孩看着他,嗤笑,“报恩?你这么弱,你怎么报恩?”

霍霆轩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别人说他弱,他当时真的很不服气,“我哪里弱了?分明就是他们人多欺负人少。”

女孩笑了笑,“人多又如何,如果你够强,又怎么会忌惮他们人多?小子,你听好了,弱者是无能的,甚至卑贱如同蝼蚁,任人欺凌,人只有变强,才能够为所欲为。像你这样,明明这么弱,还到处惹事生非,照我说,被人打死了也是活该,我都后悔自己刚刚手贱帮了你。”

霍霆轩愣愣地盯着女孩,显然是没见过这样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传统美德,可是她竟然说后悔手贱救了他。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有意思了,而他,最喜欢的就是有意思的人和事物,因为,他总觉得自己活得太无趣了。

他死皮赖脸地跟着女孩,问道:“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要不然,我就一直跟着你。”

女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我说了,我不需要你报恩,你赶紧离我远点,有多远滚多远。”

“除非你告诉我你的名字,要不然,我不会滚的。”霍霆轩态度很坚决。

最后,女孩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我叫秦小昕,这下你满意了?”

霍霆轩听了她的话,笑了,他看着女孩,认真地道:“我会努力变强的,等我变强后,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你等着我。”

女孩冷哼,语气依然很不耐烦,“我已经告诉了你我的名字,你可以滚了。”

霍霆轩也没再跟着她,只是他打定了主意,要让自己变强,于是,他默默地坐上了飞机,回到了家。

从此以后,他过上了恶魔般的生活,凡是能让自己变强的事情,他无一不去做,以至于,他如今才二十六岁,在红鹰帮已经是呼风唤雨的存在,而自那次以后,还没有人能够打倒过她。

心里一直有个信念,要变强,他希望自己再次出现在那个女孩的面前时,自己是一个强者,而不是需要一个女孩子拯救的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