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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球成名(289)+番外

所以林志高一到北京,首先签的就是阿玛尼的这份合同。

等到签约仪式结束后,蒋书鹏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能够跟阿玛尼搭上关系,对林志高未来的发展可是大大大大的好。不仅有助于提升林志高的代言档次,还对他的全球名气提升特别有帮助,至于拍广告的困难什么的,林志高都是个职业球员了,他的身材能差到哪里去?反正蒋书鹏是对他挺放心的。

海飞丝跟阿玛尼的合约都搞定了,只剩下拍广告了,海飞丝的广告简单,在室内拍摄,花费一两天就行。而阿玛尼的广告,厂商回复说等林志高休假结束,回欧洲去拍更好,因为代言人选的是亚洲人,但这个系列是面向全球发售的,所以阿玛尼集团还想为林志高寻觅一位优秀的广告合作演员,林志高也同意了。

但是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耐克跟阿迪达斯,要选谁呢?

耐克,阿迪达斯同时向林志高投来了橄榄枝,并且都诚意十足,不是让林志高代言某款运动衣或者球鞋,而都是选他为亚洲区总代言人,并且出价也差不了多少,耐克出的价钱是五年2500万美元的代言费,阿迪达斯出的是3年1200万欧元,并且合约到期后优先续约。

这当然比不上科比的3年4200万,或者是NBA小皇帝詹姆斯的7年一亿美元天价代言,可是对于中国国内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非常非常惊人的数字了。这两份合约无论哪一份换算成人民币,也是亿元天价!

而且,林志高去年代言伊利、H&M的时候,代言费也是几百万,不过那个百万,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耐克跟阿迪的代言合约,送上门来不要的是傻子!

不过,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多了,先吃哪一个,倒成了个问题。

中国国家队的赞助商是阿迪达斯,但是耐克也赞助了尤文图斯俱乐部,无论林志高选择它们中的谁,都避免不了在比赛中身穿某个牌子的球衣,却要时常出现在另一个牌子广告片中的情景。并且鉴于两个牌子都不是选择的林志高单纯代言某一款的球衣或球鞋,而是让他做亚洲区代言人,怎么去选择,着实让蒋书鹏头疼了一段日子。

其实在足坛里,球星同时跟这两个体育业巨头都搭上关系的例子着实不少,例如梅西跟C罗两人身上就都出现了这种情况。耐克赞助了巴塞罗那,但梅西代言了阿迪达斯,皇家马德里的赞助商是阿迪达斯,可是谁都知道C罗给耐克拍广告去了。

最后,考虑到林志高的尤文图斯10号球衣全球销量,明显比他在中国国家队的7号球衣销量好——岂止是好,中国球迷收藏林志高尤文图斯球衣的人就非常非常多,可是他们却明显无意去购买国家队球衣,差量何止百倍。

所以,蒋书鹏建议,还是选择耐克吧。起码这样的话,以后林志高在都灵踢球,不会出现身穿带有阿迪达斯标志的球衣,脚下却蹬着耐克鞋那样的情况,装扮嘛,还是协调一点比较好。

可能这时候会有人提出来:林志高之前都签约李宁了,怎么还有耐克跟阿迪的份儿?

其实这是不大相同的。

代言一般分为形象代言,或是产品代言。林志高签约李宁的时候,代言的是李宁旗下的足球系列,算是单个产品代言。就好比耐克赞助了巴塞罗那俱乐部,梅西算是耐克的形象代言人之一了,但是梅西也代言了阿迪达斯的球鞋,阿迪达斯可以卖梅西代言的那款球鞋,但是就不能同时售卖梅西的球衣海报什么的,因为球衣跟海报属于形象代言的份额。

而林志高这次跟耐克的合同,就是亚洲区形象代言人,两者不算是一个级别上的。并且他与耐克也不是立即签约的,这件事会往后退至少半年,目前双方也只是订立一个口头协议而已,等到签约仪式举办,并且开始拍广告的时候,林志高跟李宁的合约就已经要到期了。

第81章发言人与冲突

林志高所参加的两场晚宴,百事巨星之夜比另一场稍微有点意思。

明星,记者,模特,主持,赞助商以及各种自诩他封的社会名流名媛们汇集一堂,玩玩慈善拍卖,交流交流什么的,打发一下他们一到夜晚就开始旺盛的精力和金钱。

蒋书鹏没有陪林志高一起来,他飞到上海跟耐克的律师们谈合约去了。林志高本来觉得自己一个人可以搞的定这种场合的,不就是个晚宴么?反正他在这里也没有交际圈,就当是来蹭吃一顿,顺便饱饱眼福得了。

可是实在失算的是,这里没林志高认识的人,别人可都认识他——从他入场开始,来跟他搭讪的人就不下五位,从年轻貌美的漂亮MM到中年发福秃顶的大叔各种人都有,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共有的特点,那就是:以为林志高都认识他们似的,上来也不先做个自我介绍,开口就是“哎呀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啊,真的很高兴啊,哪天我们一起出去聚会啊,我介绍谁谁谁给你认识巴拉巴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