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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豆蔻年华(207)+番外

苏夏的打算,就是用白话文正统文学的手笔,结合古代那么多的神鬼传奇,来写一部她自己的修真演义。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有不定时的刷新评论看大家留言的习惯,楼十七同学的留言让我想了很多,虽然现在多数读者希望我维持现在的风格继续写作,但是我盘算了一下,这文到时候还是过长了,是违背了三分之二正文内容开V的规定。大家现在觉得文章挺好看,但买V买多了,谁都会烦的。

所以,我一直在想,是完结了正文后重新开一篇文,将番外什么的全免费放进去呢,还是将正文分成两部来写呢。

虽然我有加速情节进展的决心,但是因为写文不喜欢做细纲,不知什么时候字数又会超出预期了,那时候就没办法跟大家解释了。

所以我跟编辑商量了下,将这篇文分成两部来写。第一部30W左右,到主角上高中那里完结。然后开第二部,主要写高中,大学,事业,感情和女主的婚姻。第一部我是10W字左右开V的,30W完结正好,第二部我不知道要写什么,能写多长,不过顶多也不会有第一部长了,因为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路铺好了,只剩下走了。所以第二部开V也是在8W左右。这样的话,能为大家多省点钱,我自己心里也好受点。

因为忍不住想说这些的缘故,所以今天更早了。以上。

66

66、婚礼前奏...

九九年六月份,期末考试过后,苏夏带着又一次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从A市一初中退学,暂时在家休息,复习初三以及高中的课程,顺便忙碌新书的准备事宜。六月底七月初,沈素梅带着信用卡户口本奔赴北京,先用按揭的方式认购了一套小户型单元房,又买了原先就看好的两个商品房门面楼。然后,又和施兴中在北京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7月中旬,施兴中陪着沈素梅回了A市,办理沈素梅和苏夏母女两个的迁户手续,顺便在A市某酒店置办了酒席,请了沈素梅娘家的亲朋好友聚了一聚,宣告了两人结婚的事情。七月底,苏夏和母亲跟着施兴中一起回了北京,从此算是长久的在北京定居了下来。沈素梅嫁进了施家门,苏夏也从此多了一个继父,和一个姐姐。

施兴中和沈素梅两个人的性格都属于喜欢低调一点的,也都不怎么喜欢太过热闹的场面,而且两人是二婚,彼此还都有差不多要长大成人的女儿,所以两人最初的打算是不置办酒席,只领了证一家人吃顿饭就可以的。

但是A市的风俗却是结婚要结的热热闹闹的,要大办婚宴的,婚事的程序还特别的繁琐,就算是再婚的夫妻,只要两个人都是正派作风的人物,结婚的理由又光明正大,那么也是要宴请宾客收获亲友们的祝福的。沈素梅一开始就和母亲以及兄妹几个商量着,她和苏建国离婚的风风雨雨还没消散干净,现在又要再婚,就低调行事不要办酒席了。赵元荣虽然不太高兴,但想到女儿嫁进施家门就要当继母,还要去北京生活的难处,于是为难的同意了。沈国强却觉得两个人真这么低低调调的结婚了,显得太不庄重。

就在沈家人为这件事烦恼的时候,施兴中却主动提出来要在A市置办酒席宴请宾客。他心思细腻,对A市的风俗有所了解,也担心两人只领证的话沈素梅不好向自己的亲戚朋友交代,以后回娘家也脸面上无光,所以还是选在了A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置办了十桌酒席,请的都是沈素梅的亲戚朋友。虽然没有进行迎亲,抠门,敬茶,送嫁等程序,只施兴中沈素梅两人换了隆重的服装陪了陪酒,但是因为饭店的高档以及施兴中的身份,来参加婚宴的人都对婚礼赞不绝口,甚至有那么几个人还用酸溜溜的语气说:都说女人嫁人跟投第二次胎似的,可也从没听说过第一次投胎没投好,第二次投胎却能钓上来一个大金龟的!所以说人这命啊……

当时苏夏就笑了,是笑,也没觉得尴尬,因为那女的说话的语气特别有意思,让人一听到就知道她话里差点满溢的嫉妒羡慕之情。苏夏虽然坐在主桌上,却距离这吃酸醋的女人极近,也认

66、婚礼前奏...

出来了这女人就是母亲以前单位一个同事的老婆,所以她只是笑着瞅了瞅那女的,没说其他的。但是那女人的老公却识得苏夏,听见自己老婆的感慨,又看到苏夏似笑非笑的眼神,一个胳膊肘就冲着自己老婆捣了过去,咬牙切齿的叮嘱自己老婆:“这个小姑娘,就是素梅她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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