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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豆蔻年华(25)+番外

女孩以前从没认识过这样的男人,所以一下子就沉醉其中了。男子知道她的处境后,收留了她,和她一同住在小小的出租房里,教她弹琴,教她画画,教她唱歌,教她怎么变得更漂亮,更吸引男人。但是,女主角虽然恋慕男子,男子却从来不碰她,而是把她当做女儿一般爱护。虽然,他的年龄只比她大不了几岁。

后来,男子还教会了女孩“后悔”这两个字怎么写。他说:“人知道后悔了,人生就是有救的。好过那些死不悔改的,或者是临死了都不知道犯过错的人。”

就在两人关系越来越融洽的时候,女孩的父亲突然带着警察出现了。警察带走了男子,以“诱拐妇女”的罪名。女孩被带回家后,先是向父母表达了自己的悔恨,也知晓了父亲也早就后悔了,并且一直想念着她。但是,在她知道男子被带去公安局,会被毒打,还有可能被起诉判刑的时候,却突然

8、计划长篇...

闹了起来,她将这些日子的经历一一道出,并且指明如果没有男子,自己或许早就被拐卖到山区去了。

女孩父亲对长发的男人艺术家有着天生的排斥,他不相信女儿的话。女孩听了之后,自己去了医院,拿到了一张检验单,上面标示着,她仍然是处女。于是父亲后悔了,两人去公安局接回了鼻青脸肿的男子,男子却拒绝了女孩父亲懊悔的感谢,把他随身携带的吉他赠送给了女孩,然后踏上了去远方的火车。

重新回到家和学校的女孩突然努力用功起来。几个月后,她考上了全国出名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的父母亲,已经由收废品摆小摊起头,开始了重新创业……

书名的话,苏夏想,就叫《初恋这件小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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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稿定矛盾...

初恋这件小事这个名字来源于曾经感动过苏夏的一部电影,现在偶然想起并且用作自己第一部书的书名,是因为苏夏觉得。虽然这部书内容多是杜撰的,但是也真实考究了自己几年后的高中经历,当然了,自己的人生中是没有那个如同流浪艺术家般的男子出现的,他的形象在苏夏心中,是美好希望以及理想的一个代名词。

用自己的回忆写出来的青春作品,就用这个留给苏夏印象最深刻的青春的代名词来命名……苏夏只希望多年之后的那部电影,还会使用这个名字。

想好了题材以及大纲,苏夏又用了几天时间,写了一份人物表,人物分析,细纲,以及社会环境分析出来。这是她的写作习惯,在描写一部全新的作品的时候,总是把其中的背景人物情节都吃的透透的,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就算是写几千字的短篇小说也是如此。

将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她就开始动笔。唯一不方便的一点就是她写字的速度实在是有些慢,如果有电脑可以打字的话,苏夏自己一天就可以写上上万。但是现在电脑根本还未普及到一般家庭之中,只有某些单位才有笨重的台式机,虽然也有家庭电脑,但是几MB的内存,几GB的内存,运行十分不流畅的网速,以及现在并不发达的网络世界,让苏夏对买电脑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过如果有一台电脑专用来码字,那就是太舒服的事情了——可是,现在一台家庭机就要几万块钱,买这样一台高档奢侈品,只为了自己的业余兴趣,打死苏夏她都不会将这个要求对父母提出来。当然,如果以后她自己挣到钱了,肯定是会自己购置一台电脑的。所以对于目前还没有高科技手段辅助的苏夏,只能运用自己的右手,开始了真正的“写作”。

每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就将家庭作业全部做完,然后回家,装作是做作业的样子,将脑中构述的故事一一写下来。第一遍的原稿她是不做任何修改的,因为写下的每一个字,她其实在白天已经在心中酝酿了千百遍,所以BUG极少。而在原稿写完之后,她会做大面积的修改,再重新撰写一份,这就是预备投给出版社的稿子了。

苏夏每日奋笔疾书,写到右手酸麻,一天可以写三四个小时左右,平均一小时她只能写一千多字,一天最多就是五六千字。这样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写了组组十天,她也只能写五六万字,比起她预想的全文18W字,才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这十天里,她无论是胳膊,手臂,还是脑袋,都已经负担沉重,每天一躺到床上就立刻能够进入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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