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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只是情人(5)

☆、第四章

凡妮莎·艾伯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出现在分院仪式上的时候,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卷发,快到腰的位置,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有一双翠绿的杏眸,睁大眼睛盯着谁的时候,很难有人能不被她明亮的眼睛所吸引。

二年级的卢修斯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上,身边是身份相等的同学、朋友。

他不像其他人,那么直接地注视坐在椅子上缓缓戴上分院帽的女孩,他只用余光观察她,看似在瞧着别的地方,其实他也在看她。

凡妮莎分院的速度很快,她被分进了斯莱特林,众人对艾伯特这个姓氏没什么印象,掌声也稀少内敛,大部分处于观望态度。

当然了,还是会有男孩因为女孩出色的容貌而释放善意,这就让女孩们有点羡慕嫉妒恨,尤其是同一年一起分院,身份高贵却不如她备受关注的贵族小姐们。

卢修斯真正注意到凡妮莎,是在正式开学,上了一个月的课的时候。

那天他下课和其他人一起去礼堂吃饭,在走廊里碰见了女孩子们之间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游戏”。

凡妮莎穿得有些寒酸,二手的、但洗得很干净的校袍,熨烫工整却边缘发黄的白衬衣,以及陈旧的二手课本。

她的东西从书包里掉出来——没来得及寄出去的信,写了许多笔记的课本掉落在地上,她身上还被泼了很多水,满身狼狈地蹲在那捡东西。

卢修斯穿着质地昂贵的校袍,领口绣着黑、银、绿三色的马尔福族徽,不经意的动作之间,会露出它蛇形的图案,与意思为“纯正永胜”的拉丁文。

凡妮莎低着头捡东西,微蹙眉头,表情倔强。

她的皮肤很白,不是苍白,是带着粉色的白,她蹲在那,漂亮的手捏着书本,哪怕只有一年级,哪怕出身寒酸,衣着破落,却一点都不显得卑微。

卢修斯路过她身边的时候,不自觉地伸出魔杖,低沉道——“清理一新。”

凡妮莎倏地抬头,绿色的眸子里盈满了诧异,她身上的袍子干净了,残破的书本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她迟疑几秒钟,对那个比自己高一年级,微抬下巴淡漠睨着她的男孩低声道:“谢谢,马尔福学长。”

她知道他。

当然,谁会不知道马尔福呢,哪怕是个混血,哪怕那么贫穷。

卢修斯没有理会她,什么也没说,直接和身边面露惊讶的朋友一起离开,并未对自己的行为多做解释。

从那以后,但凡遇见她被人欺负,被人算计的时刻,卢修斯都会忍不住出手相助。

有时候是不着痕迹地善后,有时候是轻描淡写地轻咳一声,让那些一年级的小女孩羞涩地跑开,更多的时候,是一个匆忙的魔咒,像第一次那样,冷淡疏离地快速离开。

时间长了,他都快成习惯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忍不住做这些,他告诉自己是骨子里的绅士风度在作祟,不愿意多想。

可随着时间延长,凡妮莎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学会了韬光养晦,不再有那么多人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他不需要再帮她了,发挥那所谓的绅士风度,他竟然隐隐有些失落。

年纪一点点长大,他渐渐明白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代表了什么,但他也很清楚,马尔福家不可能有一个混血的女主人,凡妮莎不但家世很差,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她一半的麻瓜血统,她这样的身份,充其量只能做一个情人。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听人提起了他在学校里对凡妮莎的特殊照顾之后,敲了敲手里的蛇头手杖,提醒了他这一点。

是的,只能做个情人。

他还是订了婚,四年级的时候,跟布莱克家的小姐。

学校走廊里,低一年级的凡妮莎抱着书和室友匆匆走过,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走在另外一侧的他。

他冰冷的目光定在她身上,她远远地回头望来,一脸困惑地对上他的视线,好像哆嗦了一下。

那时候她才三年级。

……

回到此刻。

凡妮莎放暑假,回到家里,却看见了门上贴着的招租告示。

她皱皱眉,打开门走进屋,看见母亲失魂落魄地坐在椅子上,身上穿着旧衣服,手里拿着旧钱包,里面没有几个加隆。

“妈妈。”

凡妮莎放下行李慢慢走过去,站定在母亲面前。

凡妮莎的母亲洛克希很快回过神来,尴尬地收起钱包,凡妮莎抿唇注视着她紧张无措的动作,轻声道:“我们没钱了,对吗?”

洛克希悲伤地低下头,拉住她的手哽咽道:“对不起,妮莎,是妈妈没用,我……我什么都做不好。”

她当然什么都做不好,她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虽然不是出身于什么大家族,也是受尽宠爱的。

可自从她嫁给了她的父亲,那个空有长相,卑劣、恶毒的麻瓜,一切都不一样了。

“如果、如果我当初没有违背父母的意愿,脱离家庭嫁给他,也许……也许……”

洛克希常常打着这样的比方,好像她真的后悔了一样,可凡妮莎很清楚,她一点都不后悔,如果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还是会选择和那个男人结婚,她唯一可能会做的,大概就是极力隐藏自己的身份,甚至,是压制凡妮莎从小就展露出来的魔法天赋。

不是没有禁魔药水这种东西,即便光听名字就知道它对于巫师来说是既可怕又恶心的东西。

“我该去给你做饭了……我该去做饭了。”

喃喃自语着,洛克希站起来朝厨房走去,凡妮莎看见厨房一片混乱,母亲差点因此摔倒。

“我不饿。”她走上前,抿唇说道,“我还不想吃饭,我在火车上吃过了,您去休息一下吧。”

洛克希回过头,恍惚地沉默了一会,才慢慢朝楼上走。

在洛克希的身影即将消失的时候,凡妮莎忽然道:“我们要搬走了对吗?什么时候?”

洛克希身影一怔,半晌才道:“三、三天后。”

凡妮莎点点头,没说话,打开行李箱从里面翻出了点什么,转身出门了。

她只是个学生,还不能工作,所以没法赚到薪水。

她本来想在毕业后去圣芒戈做治疗师,那份工作薪水非常可观,虽然有点累,也很难通过面试,但她还是想试试。

不过,眼前的一切告诉她,她可能等不到毕业了。

她得想办法弄点钱来度过家里的危机,否则就家里剩下的那几个加隆,她和母亲最多可以在小旅馆熬上几天,连个破落的房子都租不下来。

“这些能卖多少钱?”

凡妮莎在对角巷找到一家典当行,把自己之前收到过的同学送的生日礼物,以及所有简单的小首饰全都摆在了典当行老板面前。

对方戴着一副眼镜,挑剔地看了看,淡淡道:“小姐,恕我直言,这些东西不值什么钱。”

她当然知道不值钱,但她想,就算很少,也聊胜于无。

忽略对方眼里的瞧不起,凡妮莎低声道:“先生,我遇到了困难,希望您可以帮帮忙。”

老板瞥了她一眼,注意到了她的相貌,虽然穿着二手的校袍,但模样却很漂亮,他推了推眼镜,人们对于长相优秀的人总会多一份怜悯,于是他沉吟片刻道:“那么,这些所有的东西加在一起,我愿意给你二十个金加隆,要知道,女孩,我要这些东西真的没什么用。”

凡妮莎望着桌上那些东西,有安吉送给她的项链,它应该是里面最值钱的东西了。

她并不想典当朋友的礼物,她也是逼不得已,如果……如果以后有机会,她一定会想办法赎回来的。

“那么,既然对您没用,请您帮我保管一段时间,以后,我会来赎回的。”

凡妮莎盯着自己的东西,看着它们被收起来,勉强说了这样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