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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有缘啊(68)

作者: 许赦 阅读记录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操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荡荡的样子,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

常钟几乎不敢看他,有时头脑发热,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

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但他有点怪癖,就是不喜欢接吻的时候嘴里有烟味,他就说了一次,就再也没见这小玩意儿抽过烟,都是点了不抽,夹在修长的指间,竟然也惊艳性感。

他是何许人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万万想不到一朝会被个小崽子撩拨得控制不住自己,热血上头得只想一亲芳泽。

某天两个人窝在家里看电影,家庭影院巨大的荧幕能给人最好的体验,林泽志不爱规规矩矩坐沙发,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钟就堆了很多垫子和抱枕在地上,本来地毯就很厚,这样一来简直就像床一样软乎乎的了。

常钟就在这软乎乎的一团里搂着怀里更软的,还团成一小团的少年,他刚洗过澡,还冒着热气,皮肤细腻,看起来就很好摸的样子。

常钟是个身体力行的,说摸就摸,偶尔捏捏他的脸,摩挲一把下颌,他就往后靠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茶几和沙发之间那点小小的空间里塞满温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带着暖意挠得他心里痒痒,相处了这么久,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亲吻的地步,算算时间,也该进行下一步了,想到这里他更是□□焚身,怀里的小玩意儿被抱着还不安分,动来动去,搞得他差点当场坚硬如铁了。

屏幕上放的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泽志看得专心,常钟看了不爽,好家伙,老子在这儿忍得辛苦,这小子还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当荷尔蒙么?

他泄愤似的低头用硬硬的胡茬在林泽志侧颈蹭来蹭去,林泽志一边躲他,一边骂道,“老东西你发什么病!”

常钟被这一骂,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吻他的头脸,低声笑道,“老东西我就是发病了。”他抓着林泽志的手引向那个经过一通乱动终于坚硬如铁的地方,他笑得下流无匹,“你帮我治治这儿?”

林泽志显然从没经过这种事,一时间眼神里有点茫然,随即是反应过来的羞恼,他推推常钟,“我不要,你自己去卫生间。”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常钟一把抓住他,“好了宝贝儿,不要就不要,给我抱会儿行吧?”

林泽志被他拽得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他怀里,他常钟见状顺势搂得更紧,又啃又咬,简直像条大型犬,“哎哟,你可太香了宝贝儿。”

男人的话有两句最不能信,一句是:我就抱抱你,什么也不干。另一句就是咱俩就纯睡觉,我保证不干别的。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火热缠绵的吻让两个人都有点神魂颠倒,等回过神来,常钟已经把林泽志压到身下了,他才害怕起来,“我不要!你放开我!”

常钟在床上阅人无数,压根不把少年颤抖的声音放在耳朵里,只当是床笫间情趣,他硬得发痛,只想痛快,耐着性子哄了两句,“乖,我轻轻的,肯定不疼。”

林泽志拼命抵着常钟的胸口,不让他俯身,他内心知道两个人已经不温不火地谈了这么久了,就算是走流程也该到这一步了。

可他心理上实在接受不了像个什么兽类一样,躺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反复贯穿,从中获得快感,他向往的是像个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样征服一切。

可以说他被常钟宠坏了,常钟对他是有求必应,就算无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随时候命,涉世未深的他不懂这叫恋人之间的战术退让,把这错当成了臣服。

他还太年轻,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常钟看着少年眼里毫不掩饰的拒绝,和抵在胸口的手,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但是扫兴也是真的。

毕竟这事要的是两情相悦,谁也不欠谁的,搞得像他一厢情愿的□□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沉默着忍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调已经恢复如常,他起身去了卫生间,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