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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相大人是个间谍[重生](83)+番外

作者: 青鸟的麦穗 阅读记录

“你?咱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哈哈,按你的速度,等找到了,我也入土为安了。”小花鸟一点也不领情。

眼前绿光一闪,小花鸟使劲用翅膀搓了搓小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娇软可爱的绿衣少女。

“你、你、你~~~”小花鸟语无伦次,面色涨红,汹涌澎湃的春天钻进了它的胸膛。

“你什么你,走了,去找你的花翎国,再来一出王子复仇记。”

*

一百年后,即便吃了各种仙丹,也还是阳寿已尽的齐抿王,面带微笑朝苏秦告别:“先生,下一世,你一定再去找我,无论你奸你忠,都可。”

苏秦皱着眉头瞥了眼阎王手中的投胎花名册,当即跳了脚:“我去,王莽?又是一个亡国之君......”

第74章 番外三

齐国新王登基时,上大夫秦园二十四岁。从十六岁起,他的心里,一直有这样一道影子:清隽、挺拔、让人脸红心跳。

高台上的年轻人,在自己心中如同完美的神,毫无瑕疵。

此时,信陵君田文把控着朝堂,他的门客遍及大齐各个要害部司,但秦园知道,这个田氏子孙,并不服他的小王上堂弟。

他刻意地跟田文交好,在酒后狂言中,仔细分析着这位权倾朝野的国相有没有逼宫的可能性。

但是他错了,错在那个慵懒的春日。

上懂天文下懂地理,中间还能云淡风轻指点江山的白衣书生,一面之下,便把小王上的魂吸了去。

攻楚、攻燕、最后,举五都之兵,攻宋......

当鹏兄告诉六国的虎狼之师已到了济水时,他超乎寻常的冷静,从书房最里边拿出一把匕首,它叫“徐夫人。”是一把名满天下的宝刀,鹏兄梦寐难求的心头爱。

“杀了国相苏秦,它,就是你的了。”

*

但间谍的死亡,并没能阻止大齐的国破,在蜂拥向外奔跑的人潮中,秦园逆流而上,走进王宫,他要与王上同生死。

王上满脸的迷茫,手持长矛的钟太后,用粗大的手掌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脸上是一片决绝。

能走进王上心里的,前面是苏秦,现在是太后。十年的朝堂,王上从未和他主动说过一句话,就连公事,也是通过田文或苏秦转达。

他永远没走进王上的心里,即便是这逃亡的路上。

大齐是草扎的吗,五都之兵,共计六十万,即使强秦,也不一定能有如此之数。

但数月之间,发生了什么,将军拿不到珠宝不上阵,统帅在战鼓敲响的时候,独自驾车离去,复仇的燕军,把临淄的商业街,不但抢劫一空,还付之一炬,大齐无数名相良臣花费数百年构建的商业王国,在熊熊的大火中,燃烧了不足两刻。

齐国的军队死了,齐国的男人死了,齐国的女人和小孩,用绳子栓成一堆,被活活烧死。

当年的齐军,只是抢掠了燕国的珠宝,但搭上的,却是整个国家的命。

*

在数十万联军的堵截下,逃难的齐国王室和大小官员,不得不分开。满脸憔悴的王上,终于,第一次,黑黑的眸子,专注地投射到自己身上。

“这是齐国最后的骨血,拜托给秦大夫!”

王上抱着小公子,塞到他怀里,后退一步,给他行了一个大礼,然后,带走了所有的人,吸引了全部的联军兵将追了上去。

秦园一个人,抱着羸弱的小公子,昼伏夜出,终于到达了莒地,晕倒在一个姓太史的医馆门前。

不到半月,王上遇难的噩耗传来,他跪在地上,给这位叫太史敫的医者磕了三个响头,把齐国最后的王室骨血交给他。

他骑着马,踏着尸山血海,来到了卫边境的这个小小的村子,小小村子中的小小祠堂。

那个英俊的王,那个神采飞扬一笑有两个梨涡的年轻人,那个---他压在心底最深处的爱!

此刻,像一块破布,躺在这个阴冷的小地方,黑黑的眸子睁着,里面是无穷无尽的迷茫。

秦园轻轻地抱起了王上,大顆的眼泪滴到年轻人长长的睫毛上,像清晨滚动的露珠,轻轻吻着美丽的花朵。

他把脸紧紧地、紧紧地贴在王上冰冷的脸上,喃喃地说道:“别怕,王上,秦园与你同在!”

五天,整整五天,他背着王上,用手,一点一点地挖出一个整整齐齐的墓穴,用自己的马,找附近的村民换了一口棺檗,把王上轻轻放了进去。

又用了三天,一点一点地把坟茔堆起来,心满意足地坐在一边,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横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

一把长剑挑开了匕首,秦园恼怒地睁开眼睛,在看到面前的将军身穿燕军战甲后,更是怒不可扼。

一个大国的王上,都已经入土为安了,难道还要不得安宁吗?

“把他绑起来,带走。”周身杀伐之气的将军,冷冷地瞅了眼他手中的匕首,又看了眼刚堆起的坟茔,朝身后的士兵一挥手。

秦园成了燕军的战俘。

他跟着这位叫乐毅的将军,亲眼看着齐国的七十一座城池,在数月之间被占领,天下最富裕的齐国老百姓,成了最低等的民族。

乐毅每攻完一城,总是把秦园绑来,强制他坐在对面,陪自己喝青梅酒,每每喝至最高处,总是疯狂地反复问:“你是不是为了他才背叛的我?”

而在秦园怒目而视时,又哈哈大笑:“我就是让你看着,你看上了谁,我就灭了谁!”

只有两个城没攻下了,秦园有点着急,小公子在莒地,绝对不可以让燕军攻进去,他知道田单和众墨家弟子在守城。但,他不放心,如果小公子有个闪失,他对不起王上那双至死也没闭上的眼睛。

“请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十六岁以前的事,我不记得了。”秦园叹了口气,妥协道。

乐毅看着他,三十多的人了,还是一如即往地清雅,但国破的伤感,还是让这人的声音染上了悲切地沧桑。

乐毅眯起了眼,好像回到了十六岁那年的春天。

*

临淄的春天是美丽的,济水清澈,岸边桃花点点。

十六岁的少年牵着马,心情忐忑地走在河堤上,他现在还不叫乐毅,他叫弘子,来自齐国最古怪的家族,全家的人,皆是军事天才。

军事世家的生活是烦闷的,诺大的府邸,除了靶场就是沙盘场,连棵花树都没有,祖父、父亲,包括那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触子,见了这些东西,比见了女人还亲。

他是个另类,或者说,是一个人,让他成为了另类。

那个天天打马去稷下学宫的少年,在去年的某个春日,脸颊披着清晨五彩的阳光,朝他回眸一笑,如春花般绚烂。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春天,像府里那些一到春天便不安分的战马一样,他的心,开始燥动。

一年中,他有大半年是站在自家门口,热汽腾腾地目送着少年打马走过来,经过自己面前,粲然一笑,再打马走过去。

后来,他实在受不了日日梦中有他的折磨,偷偷地去青馆,学了几招追求美人的招数,在把祖母传下来的玉佩放在身上好几天后,终于鼓足勇气,走上前,一把塞到少年怀里,然后,好像后面有猛虎追似地,逃也似地跑回了家。

但令他惊喜的是,少年并没有因此责怪他无礼,第二天,依旧笑着看过来,那个眼角带着点春意的笑,极大鼓舞了他的士气,第二天,他把一首自己彻夜写好的一道思念心上人的辞赋,塞到了少年怀里。

再见到少年的时候,他特意穿上最新的战甲,站在早晨的阳光里,像一头英俊的猎豹。

少年打马过来了,在对上他的目光时,低下了头,脸色绯红。

他的心狂跳起来,胀起的小腹,差点绷裂他崭新的战甲,他上前,结结巴巴地说:“明天是桃花讯,我们一起去游济水,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