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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马文才(751)

“若他是这样的人,如今站在我们面前的就该是北海王元颢,而不是北海王元冠受了。”

马文才却并不担心这个。

“就算他曾有过这样的激愤,刚刚花夭的那一番话,也不会让他产生这样的念头。”

“哦?”

陈庆之好奇。

“子云先生,花夭并不是那种空有武力头脑简单的武夫,否则她根本活不到现在。她会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出声讽刺元冠受,与其说是蔑视与他,不如说是一种激将……”

马文才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我们已经抵达魏国,接下来的每一段路,可能都会是一场苦战,若元冠受毫无斗志的跟在我们的队伍中,或许哪怕有一点小的挫败,都会让他自暴自弃、走上你说的路。”

“但现在不同了,花夭是个女子,由她来唾弃对方,才能真正激起元冠受的斗志。虽然说北海王也算不上什么可用的助力,但他至少是我们手中挥舞的大旗,稍微光鲜亮丽点,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坏处,先生说是不是?”

陈庆之听着马文才这番没心没肺的话,哭笑不得。

“你倒是了解花将军。”

他揶揄道:“连我都看得出北海王对花将军有仰慕之意,心仪的女子对自己这么看不上眼,但凡有点血气都是憋足了气想让对方看看,好让对方后悔不已、甚至回心转意……”

陈庆之笑呵呵地挤了挤眼。

“你就不怕北海王振作起来,真的抢了你的美人?”

“我怕?”

马文才下意识想反讽,却突然反应过来。

“不是,我怕这个干什么!”

他刚刚还镇定自若,现在却突然乱了阵脚。

“北海王心仪花夭跟我有什么关系!”

马文才脚步匆忙起来,连说话都有了些磕巴,声音也拔高了不少。

“再说,那个,那个花夭,算得上什么美人!”

他话音刚落,抬眼便看到了正在不远处和黑山军部下说话的花夭。

这下,连陈庆之都顿住了脚步。

相县只是个小镇,容不下那么多黑山军,花夭也没有化暗为明的打算,来这里的黑山军大多是各个小队的百夫长或火长,听候接下来的调遣的。

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皆是和花夭有生死之交、或忠心耿耿之人,听到这个他国的参军大喊着“花夭算什么美人”,哪怕知道对方和自家的将军交情不错,也免不了怒目相瞪。

有几个暴脾气的,更是跳起来就准备上前理论了。

局面一时非常尴尬。

就在马文才想着是不是该找个什么借口离开时,却见花夭动了。

在众人的注目之中,她脚步轻浮地走了过来,在马文才的面前站定了,目光熠熠,十分撩人。

“怎么?你还想和我动手?”

马文才在心里腹诽着女人的小心眼,嘴上却半点不饶人。

“就你现在这风一吹就倒的身子,还是小心点好,别闪了腰!”

“没,我只是觉得马郎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花夭慢条斯理地伸出一只手,轻轻刮了下马文才的脸皮。

她摸过马文才脸皮的手指互相摩挲着,故意眼神迷离。

调戏女子的陈年老军痞做派十足。

马文才表情一僵。

“和你比起来……”

花夭吹了吹手指。

“我可真算不得什么美人。”

“嘘!”

“哈哈哈,花将军说的好!”

“这白面的小将军才算得上美人儿!”

霎时间,口哨声、叫好声、起哄声此起彼伏,更有和花夭来自同一个地方的怀朔子弟大笑着调侃起来。

“马将军怕是不知道,他们花家的家主代代不是嫁的美人儿、就是娶的美人儿,标准的以貌娶人,马将军既然比咱们家将军还要漂亮,干脆就从了我们家将军吧,哈哈哈!”

马文才也是在军中历练过的,但他身处高位喜怒不形于色,又出身高贵,并没有多少人敢在他面前造次。

此时面对这么多“糙”汉子,马文才是又好气又好笑,知道自己若挥袖离开肯定要落得个“落荒而逃”的名声,说不得明日白袍军和黑山军中就要传出“马文才被花夭调戏的掩面奔逃”的传闻。

于是他索性反手抓住了花夭的手臂,面色一整,顶着众人的哨声与嚎叫声说道:

“我正好有事找你,你跟我来。”

马文才这么一拉,以现在的花夭却不能挣开,再说就算能挣开她也不会挣啊,就这么乖乖被他牵着走了。

见到如此“乖顺”的将军,黑山军的队长们起哄声更响了,有些人甚至哼起了鲜卑人求爱的小曲儿。

哄闹声中,马文才带着花夭华丽镇定的离场,一旁被遗忘的陈庆之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咳咳,他还在呢。

好歹关爱下老人家,别老把人当棵树嘛!

**

将花夭拉离旧部身边的马文才,径直拉着她的袖子到了自己的营帐前。

看到他将自己拖到了营帐旁,花夭假装羞涩地整了整衣衫,咳嗽道:“咳咳,这大白天的,不太好吧?”

在马文才帐前守卫的几个亲卫闻言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搁,眼睛直瞄着远处,想着等下是不是要被斥离。

总,总不能听帐角吧?

“你又在胡说八道什么!”

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随便一撩拨就炸的马文才了!

斥完,马文才随即表情严肃地瞪了她一眼。

“有些东西,我只能放在自己的营帐里!”

花夭跟着他嘻嘻哈哈地入了帐,目光从他的腰带下飘移而过。

“只能在营帐里,难道你要掏什么东西?”

“你眼睛往哪儿看!”

马文才终于还是破了功,低吼道:“你何止不是美人,我看你简直都不是女人!”

“你想知道我是不是女人?”

自从黑山军到来后,花夭的气质也有了变化,越发放飞自我。

她笑得灿烂,对着马文才眨了眨眼。

“要不咱们就‘袒’诚相见一番?”

“闭嘴!”

马文才从帐中的武器箱中抱出一方刀匣,狠狠地摔在花夭面前的案上。

“前方有荥城、睢阳相阻,免不了有几场恶战,你的磐石有损,以你现在的身体也没办法用那种钝器御敌……”

他将刀匣打开,长达三尺的凶刃静静地躺在匣中,寒芒毕露却不含煞气,显然从未饮血。

“此刀借你防身。”

第453章 攻城(上)

马文才借给花夭的宝刀, 正是茅山上打造的名刃“断水”。

北海王父子再怎么缺德, 却是正经的鲜卑拓跋出身,并不会故意虐待勇士, 花夭虽然被卸去了关节, 但身上受的都是些护卫任城王时自保的皮肉伤,最严重的则是内伤,原本的身体素质依旧还在。

但是她现在毕竟不能动用神力, 再用之前那说是巨剑不如说是铁锏的磐石就再不合适,她需要的武器必须既有刀剑的锋锐,又有足够的重量,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重剑,没办法适应轻飘飘的普通刀枪。

在这种情况下, 只有马文才两把宝刀之一的“断水”最为合适。

“照渊”和“断水”名义上赐给了马文才,但君臣两个都心照不宣——这刀其实是为萧综招揽名将而准备的, 不过是假借马文才的手暂时保存一下。

所以他不能把送给花夭, 只能借给她。

花家本就不善经营, 还得养着阿单和陈家两个世代家臣与他们的家眷、武器、马匹, 就算是花夭这样的继承人出仕, 也只能骑家传的宝马、宝刀, 自己根本没钱也不愿添置新的兵器。

磐石这种东西, 在汉末可能算是把好物, 到了几百年后就只是一块大铁块, 现在的冶铁技术已经十分发达, 但凡名将都有一两把精钢铸就的宝刃, 花夭一直用磐石,除了磐石是先祖用过的武器有纪念价值且重量趁手外,其实就是因为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