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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大佬假妹妹(88)+番外

直到现在,宋彦博三人要是再看不出来他们是被钟晚耍了,就是真的脑子没带了。

“你这死丫头,成年了,胆子也大了啊。”

三个人中,陆程文最先反应过来。他瞪大了眼睛,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看着钟晚,开口道,语气里,对妹妹般的无奈宠溺,完全大于那几近于无的职责。

“依我看,她最适合的生日礼物,应该是窜天猴,分分钟送她上天。”

心情被钟晚弄得宛若过山车,跌宕起伏,饶是从未怼过钟晚的郑开司,也忍不住咬着牙齿道。

那边,知道钟晚没有被郑开司无意中说生气,宋彦博也松了口气。

他们四个人,关系很好,闲暇时,可以打闹说笑,一旦对方有需要,也会站在对方的角度,互相着想,真心以待。

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这种真心,已经很难得了。因此,他真的很不希望,大家有任何的不愉快,也希望,大家永远都是这么好的朋友关系。

“皮?”

跳了下眉,宋彦博双手环在胸前,借着身高优势,觑了钟晚一眼。

原本还因为自己骗到了他们而有点得瑟的钟晚:……

行吧行吧,他们都一米八以上,就欺负她矮,她认还不行吗?

所谓的好朋友,就是随随便便的插科打诨,都能聊个好几毛钱的天,还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和宋彦博他们相处的时候,总是钟晚最没有压力、没有负担,也最为放松的时候。

她一直认为,大概,这就是朋友的魅力。

“我真的很开心,可以和你们成为朋友。今天的成人礼,谢谢你们的礼物,我很喜欢,你们的心意,我也懂,真的很感激。”

当话题告一段落的时候,钟晚开口,神情诚恳。

她不是真正的18岁少女,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当然能体会到他们掩藏在所谓的“生日礼物”下面,体贴维护她的骄傲的那份真心。

穿书之后,这一世,能和他们做朋友,她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

钟晚突如其来的抒情,惹得三个男人都愣了。

尤其是陆程文,反应最大。

因为写文,陆程文的朋友圈子很固定,至今为止,也只有钟晚这么一个女性朋友。

大老爷们一个,直男兮兮的,被钟晚这么一说,不好意思之下,整张脸都涨得通红,嘴巴张张合合,一副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什么的紧张模样。

郑开司也有点不好意思了,抿了抿唇,瞥开视线,白皙的面颊染上两抹绯色,耳根处亦微红。

君子如玉,桃花气暖眼自醉。

他们三个人中,只有宋彦博的反应最为淡定。

也不对,或许说,某种方面来说,他的反应是最不淡定的。

因为,第一次,他居然伸出手,轻轻拍了下钟晚的头,垂眸,眉眼温柔。

“话不多说,等你开网站赚了钱,记得请客吃饭。”

女总裁的脑袋,那能是随便拍的吗?

钟晚当即挥开他的手,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而后,终于也没忍住,抿唇笑了,点头应下。

钟归远不在,这又是为钟晚举办的成人礼,因此,尽管再不乐意,她也不得不和宋彦博他们三个说了声,便继续去应酬。

第66章

前一世, 钟晚作为女总裁,早被巴结惯了, 此时,应酬起来, 也就十分的得心应手,好像鱼儿见了水, 没有丝毫不适。

她出色的表现, 引得许多家中有和她同龄子女的人,皆忍不住侧目,以感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难道说, 钟家的基因,就真的好到这么夸张的地步吗?

孙总和钱总两人关系不错, 便端着酒杯,走到会场的一角,碰了一下杯, 边喝, 边低声讨论。

“钟家兄妹两个, 钟归远从小受到精英教育, 如今,这么出色也正常。倒是这个妹妹钟晚,才被找回来半年, 怎么也这么快就变得这么优秀?”

想到自己那个不成器的败家儿子, 孙总昂着脖子, 皱着眉, 语气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钱总的儿子和孙总的儿子从小就在一起玩,完完全全的一丘之貉,闻言,十分感同身受地连连点头。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我都要怀疑,是不是孩子就该在小时候多吃点苦,才能变得优秀。你想啊,钟晚是孤儿院出来的,钟归远小时候也经历过那件事……”

“嘘嘘嘘!”

一开始,听到钱总的话,孙总还很是赞同。

他也觉得,肯定是小的时候,他太宠着那混小子了,才让他变成如今这般无法无天的模样。

早知道,就该多让混小子多吃吃苦。

可是,当他听到,钱总说着说着,居然提起了十多年前钟家的那件事,吓得他端着酒杯的手都一抖,赶紧示意他闭嘴。

当年,老钟总还没去世的时候,大家就不敢说那件事,更何况,如今,那件事的主角已经成了钟氏集团的总裁,而钟氏集团在他的带领下,又几乎可以称得上一手遮天,就更没人敢提了。

经孙总这么一提醒,钱总瞳孔一缩,猛然意识到,自己方才,一个顺口,到底说了些什么不该说的话,面色都白了。

两人环顾了一圈,见好像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松了口气,赶忙换了个地方,不再聊这件事。

出于心虚,他们走得匆忙,便没有注意到,恰好被挡在别人身后的钟晚。

既然不得不应酬,钟晚自然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便在随意和那些人交谈的时候,一旦发觉他们在说废话,就会分心听别人的讨论。

前世,钟晚刚确定下来自己的野心时,还只是一名普通的饭店服务员。

她知道,自己出身不行,人脉不行,便靠着留心他人在讨论的事,明辨真假,又有一往直前的勇气,才赚到了第一桶金,然后,慢慢将公司做起来。

也正是因此,之后,只要是这种并非私下朋友聚会的场合,多多少少,钟晚都会习惯性地注意听周围人的讨论,留心对自己有意义的信息。

今天的成人礼也不例外。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听到关于钟归远的事。

脸上亦然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继续和面前的人应酬,钟晚眼角的余光,却仿佛不经意般,瞥了一眼两人渐渐走远的身影。

听他们说的,十多年前,钟归远应该是经历过什么不太好的事,程度很严重,并且,在那个时候,这件事就已经被尚且在世的钟父禁止谈及。

突然,钟晚想起来,高考成绩刚出来的那天,钟归远回来吃晚饭。

她下楼,去厨房拿水果拼盘,听到厨师顺嘴说了一句,钟归远最喜欢喝苦瓜红薯杆子汤。

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同,因此,那个时候,她也没在意。

但是,现在,仔细想想,一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豪门大少爷,为什么会对上个年代的穷人赖以生存的红薯杆子那么喜爱?

排除这点不谈,最关键的是,她分明记得,那顿饭,钟归远并没有喝多少那个汤。

这就真的很奇怪了。

当然了,好奇归好奇,钟晚并不打算深究。

毕竟,好奇心害死猫,她和钟归远又不是亲兄妹,只是类似于“合作”的关系而已,还是得知道点分寸的。

注意到门口又来了人,好像是克莱夫,钟晚最近很注重他这条人脉,便笑着和面前的人打了个招呼,朝门口走过去,想要招呼一下他。

然而,她刚走过去,看到跟在克莱夫身后,一起过来的那个男生,整个人都愣了一下。

男生的身高在一八五左右,垂在身侧的手骨节分明,剑眉英挺,凤眼狭长,微微眯起时,显出三分拽拽的傲气,气质给人的感觉也不错。

一身深蓝色的笔挺西装,愈发衬得他身形颀长,没有表情的俊颜,竟然也有几分高冷淡漠的感觉。

十分巧合的是,钟晚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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