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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song(34)+番外

在王耀之前,林子实只追过一个人,就是在传说中的大学时代。那是个热血沸腾的年纪,即使天天在足球场上洒汗十个小时,也消耗不掉过剩的能量,于是年青男人们把大部分精力消耗于与女孩子斗智斗勇。像林子实这样一个自视甚高的家伙,自然不会在舍友们都左拥右抱的时候独自品尝孤独。双目远眺,他便物色上了一个学姐。学姐是学生会主席,十分泼辣能干,出去一跺脚地动山摇的人物,俨然是心理学系的大姐大。用顾方的话说就是第二个林朵朵。林子实天天在人家周围上蹿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毕业找了数学系一四眼比翼双飞去了美帝,林子实的初恋这才结束,却连神伤都没有,在操场上欢脱地踢了一年球,也毕业了。

林子实自己就是学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这一说。林朵朵同志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领跑者,严重影响了他的生长发育。在他想要找一个女朋友的时候,参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学姐这件事,起因也不过就是傻男人们的攀比心理,能够追上那么风云的一位女朋友,说出去怎么也能炫耀上整个大学时代。当这件事结束时,林子实也没有怎么伤心,其实也不过是因为大四是一个分手的年代,独身的不是林子实一个。

这样总结一下,王耀,是林子实第一个认真想去追的人。

虽然林子实一向干事不计后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后果。

首先,林子实本人非常喜欢王耀。这就决定了他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的采取各种手段去赢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边没有可以能够跟林子实竞争的人。据林子实的敏锐观察,王耀虽然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大半辈子,但是人际关系相当的简单,熟人很多,友人很少,争着抢着往上贴的人很多,德智体美劳能跟林子实不相上下的人很少。当然,这只是林子实自己的分析。

最后,王耀本人不讨厌林子实。即使郝佳佳告诉了林子实王耀喜欢男人,林子实还是对这种来历不明的消息保持了怀疑的态度。但是纵观王耀与林子实相处的这一段时间,他能够感受到王耀是很喜欢自己的,虽然这种喜欢与林子实期盼的那种喜欢还有一段距离。并且,王耀非但不排斥与林子实的肢体接触,还热衷于拍头捏脸搂肩膀,林子实觉得距离下一步坐大腿亲小嘴应该也不会太远了。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光明,林子实就是那奔向光明的爱的少年。

前景太美好,林子实就迫不及待地对着王耀表白了。

可是王耀和林子实不同。

林子实在爸妈疼爱哥姐呵护的时候,王耀已经背负了家计以美貌谋生了。

林子实在为了是陪学姐去图书馆看书还是穿上球衣拿着喇叭去看球赛而发愁的时候,王耀已经从一段伤心往事中站了起来却累得再也无法去爱了。

林子实是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以为用自己的棱角可以划破世界;而王耀已经被磨圆了,为了防止被磨伤,甚至还包上了一层柔软的外衣。

林子实那爽快的表白,分明就是一块锐利的角,根本不顾世俗地撞向了王耀,刺上了他的保护层,刺穿了一个小孔,也刺疼了心。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双休的九他妈:

下午和亲友们出去哈皮,晚上还不知几点回来,现在先更了吧~~~

有存稿真爽啊~~

30

30、《lovesong》的过去...

每一首歌都有一段故事,林子实没头没脑地喜欢《lovesong》,却从来没有问过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lovesong,我唱给你的lovesong。

那是王耀与某个人的故事。

关于王耀喜欢男人的那个隐秘传说,是真的。

那是王耀只唱给某个人的歌,所以当那个人不听了以后,王耀就不唱了。

其实是挺俗套的一个故事。

在某个电影庆功的酒会上,赞助方老板的儿子遇上了参演的美少年。最开始他们只是很谈的来,一切少年人的话题;后来他们开始交心,赚钱养家的辛苦和继承家业的压力;再渐渐的,事情就有了变化,是谁先开始的转变他们也记不清楚了,甚至连告白都没有,他们就自然地在一起了。

对于少年人来说,这样隐藏于地下的恋情既甜蜜又刺激,可是当它渐渐浮现在众人面前,一切就变了。

来自公司和家庭的压力把少年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他们依然紧握着双手,认为有爱就可以战胜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