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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与野男人(99)

作者: 庭明 阅读记录

愿每一个心存愿望的人,都将终能够实现心中所想。

愿每一份心意都能获得回报,不被辜负。

愿每一颗流浪的心,都能找到它的归宿。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撒花,评论发红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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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本《撩表寸心》

新生迎新当天,沐安被兄弟强行拉去给新生搬行李,并信誓旦旦的说你不用搬,站着就行!

一个新生羞哒哒的跑去问沐安要微信,被他当成空气,视若无睹。过了一会儿,回过头来,惊现新生群里的公认未来校花!

皮肤嫣红透白,一双42寸大长腿修长笔直,水汪汪的大眼睛明净清澈,过肩的头发显得她温柔和善。妈啊,照片已经惊为天人了,如今本人还甩照片几百条街啊!

定睛一看,那个号称高冷禁欲系的沐安屁颠屁颠的跟在她的后面。“同学,我给你搬行李吧。”、“同学,喝水吗?”、“同学,包也给我吧。”......

众人皆传沐安这朵高岭之花,变成了纪悠脚边的狗尾草,妻管严。

后来,有人在体育馆后面碰到他们,男神衣衫微乱,把女神死死困在角落,一向温柔安静的女神被吻得哭个不停,边抽泣边喊着他的名字。

狗尾草的形象再次高高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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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本《沉溺在你的温柔里》,文案如下:

软萌可爱艺术生x外面高冷內里狂热小狼狗

戚蓓蓓画天画地画风景无所不能,偏偏栽在人体模型的作业身上!看书?看模型?都不行,出来的比例总是不对。

出重金求一模特,没多久一个男人前来应聘,并表示分文不取。

看到本人后,她整个人都懵了,这...这么好看的人,真的不要钱吗?

“说吧,脱哪件?”他有点不耐烦,催促道。

“全脱,我得看比例。”

盛景初微微怔愣,还是乖乖照做了。

搓搓小手,天掉的便宜不要白不要,放心的在这位猛男身上“胡作非为”。

画画好了,盛景初跑来定睛一看,一本正经的说:“画小了,你再仔细看看,把比例改改。”

过了几秒,她脸上一红,说:“改改改,我改还不成吗?你別再蹭我了!”

后来,她才发现,原来盛景初是她的未婚夫,现在是趁机逼婚来了。

学艺术挺好的,就是头有点凉、嘴有点肿、腰也有点疼。

☆、番外一

番外一

程思远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初次遇上靳楠的那一天。

那一天, 他瞒着家里的人,独自一人跑出来四处闲逛, 其实他也不知道, 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但他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

他的爸爸是军人, 军人的形象的确在他的心里驻根,他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他为国家付出、为人民服务、做了很多的好事,但是他却不常看到他的爸爸,很多时候,他每次跟他的交谈,更多都是问:吃饭了吗?作业做好了吗?这次考了第一名等等。

他的爸爸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对于他的要求也是丝毫不松懈。

因着他爸爸的军衔高,别的小朋友对他也是唯唯诺诺的, 生怕得罪他三分似的, 他讨厌他们那副恭维的样子, 他喜欢真诚。

他时常在想,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要带着面具,每见不同的人, 就要带着不同的面具,这样活多累啊。

慢慢的 , 他开始远离纷闹,虽说他爸爸从军,但是他却让他决定自己的人生。

他爸爸只有三个条件, 在不作奸犯科、不触犯法律还有不触及道德底线下,他有着绝对的自由。

对于这个,他是心怀感激的,因此,他成了父亲心目中骄傲的存在,更是那个别人家孩子的真实写照。

方桓是他的忠实读者,因为他的爸爸,每天都会拿方桓和他作比较,方桓对此不敢怒也不敢言,只不过这满腔压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全都还给了他。

喔,不过方桓学艺不精,被他反过来痛打了一顿。

他喜欢方桓的直爽、喜欢他的真诚,原来心里的那层面具,终于可以不用常戴着了。

如果说方桓是打开他心靡的一个人,那靳楠就是走进他心里的那个人。

回到初初相识靳楠的那一天,说实话,他是怕生的,在陌生人的面前,他总是默不作声,在外人看来,他这是安静乖巧的样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难受得想跑。

在街上随意的走着,他的目光四处的飘荡着,没有任何的一个着地点。

不过 ,或许是出神得太过厉害,他兜上的手机还有钱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偷了。

那时的他,确实是无措的,但是同时好像生出了一点兴奋,他是不是可以脱去身份的枷锁,好好的活一天。

他停在路边,发着呆,连他自己都忘了那时候的他,在想些什么。

一辆车停在了他的面前,他一眼就看出,这辆车价值不菲。

随着车窗的落下,露出了一张脸,他永远记得上面印着的眼睛。

很美,美得没有任何物品可以媲美。

眼睛的主人下了车,她的声音也很好听。

她说了许多的话,其实他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耳边碎碎念,但或许是她的声音生得十分悦耳,他居然由着她说了。

她反覆的问了许多遍,他这是遇上什么困难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回答的,但是看到那双真诚的双眼时,他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眼看她翻开了包,给他递了一张名片,说可以去找她。

望着那张名片,像是一块千年烙铁那般,他不敢接,最终或是她赶时间 ,一把塞到他的怀里。

那一天。他看了那张很久很久,久到好像要把上面每一个字都刻在心中似的。

到家之后,他翻来覆去,想了好几天,最终他还是选择愿意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给靳楠打电话之前,他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电话拿了又放,放了又拿,一颗心七上八落。

很快的,电话那头接通了,里面传来像小懒猫般的声音,一听就是刚睡醒的样子,但是他却知道,是她没错。

所有焦躁的情绪在电话接通后,突然沉淀了下来,他冷静的说:“我想去你那里工作。”

“好啊。”她爽快的说。

那一晚上,他兴奋得整晚都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去报了道。

虽说百尺高楼从地起,但是他的起点,也真的是低低低了点。那时的靳楠生意才刚刚做大,但是好歹也是有了自己的办公楼,他和她,就像是云端与尘埃的距离。

不过,很快的,他找到了一个契机。

那时,方桓告诉他,靳楠正在愁一个项目,几乎整个大楼的人都知道了,就只有他们最底层的员工不知道,他缠着方桓让他讲了更多关于项目的细节。

晚上熬夜做了一份策划,幸得他有靳楠的手机,搜着手机加了她的微信,她很快的同意了他的请求,因此,他也把自己的文案推给了她。

等待了半夜,到了早上的时候眯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靳楠回他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明早去我的办公室吧。”

一夜从最底层升到顶层,成为了众人眼里羡慕的对象,最终那份方案被采用。

他后来还做了好几份让人拍案叫绝的方案,正式调到了靳楠的身边。

也在跟她的相处里面,他发现了,虽然说她平时喜欢板着一张脸,但是私底下却是有趣得很。

他忍不住适当的撩拨她一下,总是把她气得笑着要来打他。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不苟言笑的脸上才会现出一丝笑容。

那时候虽然他爬到了她贴身秘书的位置,但是,他还是有点不满意,因为还有一个人。

或者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居然没过多久,那个秘书就被免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