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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赫兹与48分钟(27)+番外

完全状况外的明笙察觉到气氛诡异,不安的打断道:“你在胡言乱语什么?”

“哇,明哥你跟谢警官关系不是很好吗,难道不知道?”王可儿拿出手机,找到个陈年的新闻八卦给大家瞧:“看,谢警官中学时,被人校园凌霸,打得好惨,还被同学卖给小混混进行色/情交易,中央台都去江苏采访了呢,这么丢人的事儿,谢警官当年都敢出庭作证,真是了不起。”

那些早就被时光风化的消息,原本都是隐去姓名的。

但七年前发生时毕竟满城风雨,被好事者八卦了个底儿掉也不足为奇。

如此之久的过往,已经没有谁会主动在云葵面前提及。

此刻,诸多带着讶异、好奇、探究和幸灾乐祸的目光包围了她,将她本故作坚定的内心,又拉入黑暗而沉痛的回忆中,一时间脉搏跳的很快,身体也微微的抖了起来。

——

明笙没有调查别人的习惯,对此事全不知情。

王可儿讲完后两秒钟,他实在太年轻,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本能的想要掩饰谢云葵的难堪,所以恼怒地站起来,猛地抢过她的手机砸到墙角,伴着破碎声骂道:“说这些干吗,闭上嘴给我滚蛋!”

下得王可儿委屈的拉住冯立的胳膊。

冯立笑着打圆场:“她也没有恶意的,随便聊聊天嘛,这么激动干什么?”

谢云葵渐渐的抬起头,没有看别人,只是和明笙对视了刹那。

眼神里半点信任全无,大概对他为何叫自己来跟这些格格不入的人吃饭,有了个残酷的答案。

明笙彻底措手不及,不知道讲什么才好,欲言又止。

于是云葵却笑了下,自顾自的说道:“被人欺负是丢人的事吧?可那不是我的错,我唯一做错的地方,就是忍受了太久没有反抗,你讲的很对,我也很佩服自己,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做了警察,过去的事既然发生了,就不怕被提起,如果我的态度能鼓舞到任何一个身处痛苦的人,也就值得了,但你们只把它当成猎奇的丑闻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我觉得好恶心。”

说完,她就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包厢。

——

“哇,她被强/暴过啊,好可怜。”

“听说是性/交易呢。”

“肯定是家庭不幸福,父母都不管她。”

“以后怎么嫁人,人家会嫌弃她的。”

这些曾经响在耳畔、刺痛过云葵的心脏的议论纷纷,又一次被从记忆深处翻了出来,带着叫她战栗的难堪。

刚刚在南山七号的话,不是假的。

可人毕竟是感性而非理性的生物,谢云葵无法自欺欺人,她很在意过去,并且此生都不可能忘记。

否则,根本不可能有力气拖着瘦弱的身躯,强迫自己练就成了名人民警察。

说这算乐观向上也好,嫉恶如仇也罢,其实骨子里最想击溃和扼杀的,是属于自己的恐惧。

她总是忍不住后悔,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反抗,为什么等到伤害那么深了,才有勇气向恶毒的人抬起头颅?

自己根本是个猥琐的胆小鬼吧,一定是这样。

看来想成为英雄,永远是件艰难又绝望的任务啊。

——

原本就算不上愉快的聚会,因为这件乌龙,很快就不欢而散。

明笙懒得在此刻追究是谁这么“有心”的挖掘谢云葵的隐私并且当众大聊特聊。

事实上他对于小警察的遭遇很震惊,心里一直惶惶而不安的胡思乱想,结了账就开车追了出去。

照理说,云葵当初不由分说抓了自己,现在令她不开心,应当是个大写的开心才是。

但小混蛋却没有半丝欣喜,甚至还感到莫名其妙的愧疚。

也许因为,谢云葵真的太不像个强大的警察了吧?

特别是她穿便装的样子,文静又老实,和普通的大学女生并没有任何区别。

仿佛一推就会倒,一吓就会哭。

半点都没有气场。

这种女孩子,是不应该被欺负的。

——

下午两三点,正是北京街上人多的时候。

明笙在会所附近绕了好几圈,才在街边搜寻到那个脚步略显急促的清瘦背影。

他凑过去放缓速度,打开车窗喊道:“谢警官。”

云葵忽然侧头,眼圈红红的,像是马上要哭出来,却始终拼了命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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