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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同人)[童话]我的爱情全世界都知道(61)

作者: 汨罗江里一尾鱼 阅读记录

当时还是年轻气盛,少年意气的城主告别了自己的父亲,亲自去了那块地区一趟。

当初的战场已经是一个和平的小镇了,只有那块传说会有艾丽莎威压声音的巨石之下,没有一个人存在。

城主躲过当时所有阻挡的人,偷偷溜进了那片禁区。

“您看到了什么?”戚欢已经有了个想法,却还是追问。

城主眯着的眼睛骤然睁开,似有雷芒惊落:“我看到了艾丽莎的亡灵,只是一瞬间,很快她就消失了。”

戚欢觉得还是谨慎点为好:“您确定不是自己看错。”眼花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的,戚欢对城主还是有些不相信。

“当然不会?”城主摇头,似在回忆当时的景象。

风采依旧的女骑士背对着他,猎猎寒风吹过,掀得披风翻飞,但是一个背影就让他觉得心口窒息,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心口,连行动都成了苦难。

“那后来呢,艾丽莎去了哪?”戚欢追问。

“她不见了。”城主收起自己的思绪,重新回到现实,“如果不是那强大的力量,我恐怕也以为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而已,但是当我失去她的身影之后,我攀爬上了那快巨石。”

“里面有一把黑色的长剑,正插在巨石之上。我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把它带走,我相信,那必然是艾丽莎的长剑,而在剑中,便蕴藏着这位英勇伟大的骑士的亡灵。”城主当时是偷偷去的,第二天回去之后为了不被人发现他的不对劲,又带了一批人去那里找了一圈,结果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有城主自己知道,那把长剑最后随着他一起留存在了他的宝库之中,直到这个危机关头才被他记起。

“伊莱亚斯,我们等不及了,利安德尔的实力深不可测,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反正是我对付不了的程度。

戚欢在心里暗暗生气。每次都被压制他也很不开心啊,虽然对方完全不会和他真的动手,就连昨晚最开始,搭在脖颈上的剑也是小心翼翼的。

第57章 萨米

更何况, 他也暂时得有和利安德尔保持平等交流的权力,战力上的弱势地位不利于双方的交流。他更害怕哪天小孩的小命就丢了。毕竟作为一个经历过战争的优秀骑士,谁也不知道他会怎么对待有威胁的对手。

“您要请出艾丽莎的亡灵吗?”戚欢试图猜测老城主的想法,“可若是惹怒了这位女骑士呢?”

不仅如此,艾丽莎愿不愿意出来都是一个问题,戚欢倒是相信老城主的话不是骗他,只是艾丽莎都在他手里这么久了都没有出来, 怎么现在就有办法了呢?

“不是我去。”老城主拿起手边的被子,热腾腾的水汽晕染了他的神情,看起来模糊不清, “是你去。”

“我去?”戚欢这次是真实震惊了。老城主是眼睛瞎了还是脑子不清醒了,以他原来的性子,派他去真的不会还没呼唤出亡灵就被吓个半死吗?

“没错,就是派你去。”老城主不耐烦地摆摆手, 像是在打发小狗,“准备准备吧, 作为我的孩子,不能这么一直废柴下去。”

戚欢语塞。他是对存在着艾丽莎亡灵的长剑感兴趣,只是城主把活就这么硬塞过来,他其实心里也是不开心的。

戚欢看了他一眼, 在心里叹了口气。

老城主看似精神,实则眼底暗藏的疲惫已经掩不住了。他这么做可能并不是为了戚欢,只是想让自己的城市在他离开之后也能保留下来罢了,为此他只能培养戚欢这个唯一的继承人。

这种把建筑物当做心血的情况, 戚欢上辈子在主教哈里森身上也见到过,只是老城主没有那么病态而已。即便如此,这位依旧为了城市的未来把他活得很累。

何必呢?

利安德尔之前一直不攻城就是因为他还在城内,留给了他一份面子。原定的攻城时期估计也是在他离开之后,经过昨晚说不准就是遥遥无期了,就算这样,老城主为了这一辈子的心血,也要让自己在最后不多的时间里过得忧愁烦闷。

戚欢说不上来这是自讨苦吃还是真的他爱惨了自己的城市,只能说确实有些不理解吧。

“如果我可以的话。”戚欢自己也不自信,不过还是答应了下来,“现在就去?”

“三天后,我需要准备一番。”城主满意点点头。戚欢这个回答还是符合他的心意的,虽然回答得没那么坚定,但是能跨出这一步就比以前那个木头样好多了。

戚欢从老城主房中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午饭时间了,对方拉着他说了半天,无非就是今后城市的管理问题。早在这之前,老城主就已经做了很多,甚至因为戚欢“原身”比较呆愣的原因,可以说是准备得尽心尽意,若不是戚欢过来改变了一番老城主的印象,外面也没有圣殿骑士团这个强敌窥视,说不得戚欢一过来就可以过起与前两个世界完全不同的幸福米虫生活。

随便设想一下原来可能的生活,戚欢心里美滋滋了一把,现实中继续苦哈哈地赶向了下一个要去的地点。

白色的墙面上是冰冷的触感,戚欢的手指从上面一路划过,最后落在了空气之中,房间里跟着神父认真学字的少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城市里也是有教堂的,不过不像前两世,都是那种有主教存在的大教堂,自由城市中的教堂只有两三个身份,刚被中心教廷派过来就被城主给扣住再也不能离开了,到现在还没有回去过。城主物尽其用,看在他们还有知识的份上,同其他城市一样给他们开了神学院,不过教堂却只有一半的时间用来传教,其他的时候都得否则对城中贵族子弟的教导,完全没有在其他地方的风光。

戚欢没有打扰他们,等到一节课结束的时候才缓缓敲响了半开的房门。

神父立即站起来拍了一下衣服,从桌上收走自己的东西之后,恭敬地向戚欢垂腰行礼,继而飞快地离开,仿佛后面有狗在咬。

速度之快,吓得戚欢身体一个恍惚。一只手蹭过来扶住他的胳膊,等他的视线看过去地时候,恰好撞到小孩可怜巴巴收回去的双手,红红的眼眶与下面的青黑相对应,也不知道该说哪个好一点。

“这是怎么回事?”手指轻轻点在眼底一触即离,戚欢很注意控制双方之间的距离。

小孩子的内心敏感到可怕,尤其是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救命稻草,使劲往上攀爬的沉溺者,自然对稻草的态度观察得非常敏锐。

昨天就不怎么待见他的人今天更加冷淡了。这个想法出现在脑袋之中,伴随而来的还有一双死死拽住戚欢胳膊的双手。

绝对不能放手,一定要抓住他。

这样的想法在脑海中成形,男孩沉默不语地盯着戚欢。戚欢也同样看着他。

眼睛一点点通红,最后彻底变成了一只兔子,还是闭着三瓣嘴,一棍子打不出三个屁的那种。

戚欢收了一下胳膊,拽着他的兔子眼睛更红了,看起来毫无危险,甚至有些傻里傻气。

“干嘛拉着我不放?”戚欢指着自己的胳膊,幸好这布料材质不错,否则定然要两截胳膊见风了,“就算不是最好的材料,也不是现在的你可以付得起的。”

金钱威胁毫无用处,小孩依旧双手死死地巴在他的身上,力图证明自己的决心。两人的距离保持在一个稳定的界限之中,是可以让戚欢接受的相触。

比起利安德尔,倒是挺和他的心意的。

想到昨晚拉着自己不放手的男人,戚欢冷笑一声,吓坏了扒着他胳膊的小可怜,可怜兮兮地放了一寸衣服,只敢拽着个衣角。

“会说话了吗?”戚欢就这么拖着他来到了椅子上,找到个新杯子,添了杯水,也不喝,就放在手上暖着。

少年点点头,殷切地注视着他。

戚欢继续问道:“那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