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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50)+番外

作者: 夏汭生 阅读记录

摊开手心一看,透明的塑料包装纸下,包着红棕色的果丹皮。

陆惊风疑惑抬头。

房间里开着冷气,林谙捞过沙发上一条几何图案的薄毛毯,裹在身上紧了紧,重新坐回床边的地毯上,“你不是嫌中药苦,不肯喝吗?我这儿没有棒棒糖,你就拿果丹皮凑合一下。”

被戳穿的陆惊风捧着药,讪讪地挠了挠鼻子。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入得了口的。这家伙……”那令人窒息的味道还残留在口腔里,回味一遍他就抖上一抖,“简直挑战人体极限。我这么跟你打个比方吧,你听说过一种得过世界吉尼斯纪录的辣椒吗?据说敢于尝试送它入口的勇士,一秒飙泪,两秒丧失味觉,三秒麻痹昏厥。我刚刚尝了一口,这药带给我的冲击,我觉得跟传闻中的那种辣椒是一个级别。”

陆惊风夸张地挥舞着双臂,林谙翻了个白眼,抢过那杯被彻头彻尾嫌弃了的中药,仰起脖子,喉结耸动了三四下,就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临了还特地杯底朝天晃了晃,挑衅地望向陆惊风。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陆惊风发自内心由衷地鼓了鼓掌,心下一喜:总算不用喝了!

然而下一秒,杯子又重新回到了鼻子底下,里面盛着的液体散发出熟悉的味道,一口不少满载而归。

陆惊风哭笑不得地望了一眼那个无底洞似的保温瓶。

“你可以把果丹皮贴在舌苔上再喝,祛祛苦味。亲测有效。”林谙固执起来不依不饶,“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原本就血瘀气滞,阴虚火旺,这会儿新伤加旧患,再不调理,五脏俱焚,内息大乱,你那个传世绝学是不想再重新使出来了吗?”

焚灵业火戳中了陆惊风的痛脚,他上下撩了一眼单手插兜、绷起脸来严肃得像个教导主任的林谙,“你看起来好像很懂的样子……”

“我不懂,但你没听说过东皇观观主林天罡,其实是个远近闻名的老中医?”林谙抓住陆惊风的手,把杯子塞回他手里,“有行医执照的,且行医大半辈子的,正儿八经的中医。”

“有劳林观主了,帮我跟他说声谢谢。”实在推脱不了,陆惊风终于认命投降,长痛不如短痛,心一横眼一闭,捏住鼻子,视死如归地一口闷。

“嘶——”

尽数喝完,他清俊白皙的面庞立刻涨得通红,额角的青筋暴起,八颗白牙连着牙龈齐齐露了出来,紧紧咬住下嘴唇。忍了一会儿,不幸还打了个嗝儿,终于禁不住哀嚎一声,把脑袋整个儿埋进枕头底下,中毒般使劲儿蹬起小腿。

林谙听见他嘀嘀咕咕低声咒骂了一通,也不知道骂的谁,勾着嘴角心满意足地笑了:喝个药而已,卖什么萌啊?

等那股反胃的猛劲儿过去了,陆惊风冷静地吸了吸鼻子,顶着惨不忍睹的鸟窝头抬起脸,眼神涣散,无法聚焦。

他那层薄薄的眼皮平时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内双,这会儿被一通折腾,硬生生凭空压出来几道深刻的褶,有气无力地叠着,逼出点生理性的眼泪水儿。他歪着脸,蹭了蹭自己向上摊着的掌心,看上去软绵绵黏糯糯的一团,乖巧又无辜。

跟平时假正经的形象很不一样。

林谙神思微动,心尖尖上忽然就塌下去一块,他的血液热了起来,如同在贫瘠荒凉的戈壁里偶然找寻到一朵小野花,娇嫩可爱,也脆弱不堪,苦旅难途里它惊鸿一现,小小的花瓣散发出神圣耀眼的光芒。

自以为窥见了奇迹,他兴奋不已,等理智回笼,他又开始严苛地审视自己。那朵小花的光芒一经点亮,就瞬间覆盖了所有隐秘逼仄的角落,让那些在山崖背阴处悄然滋长的东西无所遁形。

手脚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合适,林谙腾地站起来,扯了扯凌乱的床单,把空杯子拿去洗了,用棉布细致地擦干,又顺手把盥洗池里外擦了一遍,直到光可鉴人。磨磨蹭蹭良久,回来发现陆惊风还是那个姿势,不知道是在回味还是在神游。

于是他把那只果丹皮剥了,放在那人摊开的掌心上,拍拍毛茸茸的脑袋,语气不可察觉地变软:“吃点酸酸甜甜的,压压惊。”

陆惊风机械地抬手,把果丹皮扔进嘴里,慢而细致地咀嚼起来。

“你怎么不问我在追踪阵里看到了什么?”他翻了个身,仰面朝上,瞪着天花板含糊地道。

“想说你自然会告诉我。”沙发太短,长腿无处安放,林谙晚上就打算睡在床边的地毯上,“况且我对案子什么的,其实都不太感兴趣。”

“那你为什么非要呆在缉灵组?找个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不是更好吗?”陆惊风凉凉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什么热衷的东西,所以不论什么工作,只要别太枯燥无聊,对我来说都一样。”林谙直挺挺地就地躺下,摒除杂念,平心静气地阖上眸子,“既然干什么都一样,不如干自己擅长的事。”

陆惊风奇了:“我好歹也算资深工作狂,闲暇之余尚且喜欢摸两把方向盘,林少,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难道毕生目标只想得道成仙?”

仙男翻了个白眼,面对调侃,词穷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组织起语言:“成仙是成不了的。如果硬要扯爱好这个话题,也能勉强扯出两个,平生就热衷于两件事:一,养生。二,变强。”

第二个比较好理解,陆惊风比较好奇的是:“养生?你今年才多大就开始关注中老年人群的热点话题了?”

“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林谙对他不屑的态度不以为然,“想要变强,首先你不能是个病秧子。大腿没人家胳膊粗,挨了揍跑都跑不快。跑一脚喘三下,谈什么从坑里捞人?”

话往外倒得顺溜无比,等猛地意识到自己抖落出了什么,林谙喉咙一哽,倏地睁开眼睛,瞳孔缩紧。

房间里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陆惊风舔着牙齿,内心无比挣扎,关于当年顺手救了林汐涯的那件事,他是承认呢?还是不承认呢?

一旦承认,二人之间无形中又多了一层羁绊,谁知道这层羁绊以后会延伸发展成什么古怪的关系?可是不承认吧,他那颗蠢蠢欲动想借这个梗戏弄林汐涯的心很是不甘。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他最终决定遵从本心。

于是林谙就看到床边探出一张笑吟吟的脸,目光隐晦地划过他高档精致的丝绸衬衣,落在他的腰部以下,“原来是你啊,小怪兽。”

第41章 第 41 章

林谙仰面平躺, 端正笔挺,半睁着狭长的眸子与他对视。

细究起来,我们虽然都被笼统划归为有着黑色眼睛的黄种人,但其实绝大多数人的瞳色都只是不同程度趋向于黑的棕褐色。林谙的眼珠倒是随了正统,黑得无比纯粹,不掺一丝杂色,跟周围的眼白一对比, 显得格外晶亮鲜活,冷色的灯光落在那双浸了墨一般的瞳孔里,能折射出千千万万圈细碎的波光。

他抿着唇绷着脸, 全身上下只是搭在毯子上的手指微微蜷了蜷,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架势,口吻生硬,矢口否认:“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陆惊风被他眼睛里无差别漫射出的那些碎光蛰到, 视线从那张脸上游了开,粗略将这人裹在毛毯里的身材一打量, 虽然并不很直观,但宽肩厚背窄腰长腿的黄金比例,包得再严实也掩不住一二。

“看……看什么?”林谙觉得对方的目光蔫坏,不怀好意。

不论富贵或穷苦总能坚持皮那么两下的陆组长, 实在按捺不住挖苦逗乐的心思,吹了个带拐弯的口哨:“没,就是特别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当年我路过一片山头, 救了一个小孩,小孩又瘦又柴,可怜又无助,还喜欢穿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内裤,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男大十八变,再见到他时,小孩脱胎换骨,居然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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