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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93)+番外

作者: 夏汭生 阅读记录

这是在山上,去观里上香的香客基本都开着私家车, 基本无暇注意路边的行人,但如今市民的整体素质都很高,鲜有打着赤膊还到处晃悠的,就有好奇心重的, 远远瞧见了,特地摇下车窗瞅两眼。

还没脑补出个前因后果,就被那浑身一股凌虐美的帅哥杀气腾腾地给瞪了回去,吓哆嗦了,猛地踩一脚油门,溜得飞快。

为了不影响交通安全,陆惊风侧身挡住帅哥大半个身子,粗略打眼一溜,皱着脸直叹气。

那宽阔的背上基本没一块好肉,青紫交错的伤痕肿得老高,有些地方破了皮,血珠溅得满背都是,被阳光一暴晒,就干涸成暗红色的血痂,狼藉不堪,睡裤的松紧带也被淌下的血浸湿了,这会儿摸上去硬邦邦的。

“扯我腰带做什么?”林谙不自然地退后半步,泄愤似得低低骂了一句,“老色鬼。”

陆惊风缩回手指,蜷起来抵在唇边清了清嗓子,“哪里色了?别瞎扣帽子,我就是看看你伤得咋样,疼吧?”

“还不色?摸了胸还不算,这会儿直接扯裤子。”都惨成这样了,林谙还不忘占嘴上便宜,“下一步呢,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开房了?”

陆惊风嘿了一声,发现了,这人吧,跟你不熟的时候,脾气又硬又拽,酷得二五八万,冰山雪莲般不可亵玩,一旦熟了之后,那就是个嘴欠的二百五,毒舌属性跟傻缺属性都得乘以二。

“都说了我不是故意摸你的。”陆惊风暴躁地撸了一把寸头,觉得这会儿怎么解释都显得很苍白无力,有点儿马后炮的嫌疑,而且林谙挨揍也确实赖他,于是气呼呼地承认错误,“好吧,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对你动手动脚,不对你动手动脚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没有误会你爸也不会打你,对不起,对不起行了吧?我会特别虔诚地反思己过的,满不满意?不满意再来一遍?”

这段话机关枪似得突突突,气势汹汹的,听清台词的明白那是在道歉,耳朵背的看架势以为在骂街。

林谙无辜地眨巴眼:“我又没怪你,你生哪门子气?”

“我没有生气。”陆惊风回他,回完鼻孔朝天哼了一声。

林谙就笑了:“还说没有,没有你哼什么。”

“我乐意!”陆惊风语气梆硬,白眼翻上天,“法律规定我不能哼哼了?我就哼!哼!”

林谙:“……”蛮不讲理的陆组长怎么这么可爱的?

撒完气,陆惊风也觉得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较劲,挺没意思的,继而余光瞄到林谙吃力地扶着树,咬着牙嘶嘶,真挺可怜的,心想算了,又巴巴地凑过来,不由分说抬起他一条胳膊,架在自己肩上,嘴上仍气鼓鼓:“让你倔,活该,疼死你。”

林谙身上疼,但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来,连湿漉漉的发梢都得意地在打颤,侧过头,有意无意地拿下巴蹭起陆惊风刺剌剌的头顶,有点痒。

“干嘛非上赶着讨打呢?”

肩窝下传来闷闷的声音,“本来就挺乌龙的一事儿,解释清楚就好了,一个死活不肯说明白,一个上了火就失去理智,真还别说,你们父子俩都挺犟的,亲生的没跑了。别蹭了,头皮给你蹭秃噜了,尤其是你!”

“我什么?”

“为什么不肯配合我?我这戏台子也搭好了,戏也唱完了,你就轻飘飘鼓个掌就可以落幕了,成心讨打早说呀,我就不费恁大的劲把锅灰往自己脸上擦往回捞你了。”陆惊风埋着头,从兜里掏出手机,开了机,在屏幕上戳戳点点,边数落边编辑短信。

“那不行,不成心讨打,怎么能听到你对我的真情告白呢?”林谙的目光扫下去,直直落进了陆惊风松垮的领口,眉梢一弯,“话可说清楚了,是你先喜欢的我,也是你先招的我。一锤定音,不可更改了。”

“?”陆惊风就知道这关躲不过,老脸一红,结结巴巴,“定什么音?我我我,我那是……”

“我知道,事急从权。”林谙打断他,摆出落落大方的姿态,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你害羞嘛,说不出口,我懂。咱俩心知肚明就好。”

“……”

“而且今天这顿发作,迟早是要来的,有没有误会不重要,重要的是让老爷子借题发挥好把一肚子气撒出来,知道我跟你的事之后,这两天我看他憋得难受,吃不下睡不着的,把身体熬坏了,那我可就真成不肖子了。”林谙把汗湿的刘海撩上去,露出平静的眉眼,跟之前与林天罡抬杠时的样子截然不同,“其实就算没有你,没有性向问题,我跟他之间也逃不过这一顿爆发的。太多理念不同,他为我规划好的路我不想走,我坚持的东西他也不理解,和平的表象总不能维持一辈子。”

陆惊风似懂非懂,毕竟他没有一座道观好继承,贫穷果然限制了想象。

“这些好无聊的,我们还是来谈谈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这件事吧!”林谙话锋一转,跃跃欲试的表情跟条见着骨头的大狼狗似的。

怎么又回到这个话题了!

一笔糊涂账,陆惊风乱得很,他自己也理不清,索性一挥手,揭过这茬,着眼于当务之急:“先说说你现在怎么办吧,被家里赶出来了有地方住吗?手头有钱吗?我看见你妈给你使眼色了,等林观主气儿一消,你应该就能搬回去了,这段时间我给你临时找一酒店,房费我垫……”

他红着脸,一通叽里呱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啥,反正只要能把话题扯开,说什么都无所谓。

“酒店就离办公室近点,交通费也省了,我估计以你的性格手头也没啥存款,一朝被扫地出门就只能靠朋友扶贫了,唔……你干什么?”

在他叨叨叨的攻势下,林谙半蹲了下来。

“?”

只见他脱了自己脚上的黑白格纹的拖鞋,轻轻放到陆惊风面前,扬起脸:“傻瓜,怎么鞋子也不穿?”

“没,没来得及。”

陆惊风当时火急火燎地从二楼跑下来的时候就赤着脚,之后也一直没找到机会穿上鞋,打仗似的闹了一出,又被林谙拖着走出二里地,这会儿满脚泥灰。

他自己都快忘了没穿鞋的这茬事了,有点尴尬:“我没事儿,皮糙肉厚的,你自己穿着。”

林谙没答话,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脏脚丫看,陆惊风有点不自在,摸摸发烫的耳朵尖,左脚蹭右脚,蹭完,右脚又蹭左脚,灰尘和着脚汗涂均匀了,更脏了。

他更窘迫了,往后退了半步。

“躲什么?”林谙一把捉住他的脚腕,也不嫌弃,半跪着,把脏兮兮的脚微微抬起来,视若珍宝般放在掌心,检查完发现除了脏没有伤口,再细心地拂拭起脚底,等囫囵揩干净了,强迫着塞进拖鞋里,另一只脚也依样画葫芦,照做不误。

从头到尾,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陆惊风此刻的心情格外平静,热风拂面,知了长鸣,他垂着头看这个男人认真专注的眉眼,那种呵护和细致,一腔不容忽视的情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落实到行动上,像一涓润物无声的细流,温暖纯净,慢慢濡湿了一颗干瘪的心。

是的,男人。那一刻,陆惊风转变了观念。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

现在一想,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俊俏中带着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贱,但人不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

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他从小到大,时常就一个人呆着,师父不在的时候多,在的时候屈指可数,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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