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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行(出书版)(70)+番外

作者: 画骨师 阅读记录

话刚落地,越影当即歪着脖子瘫倒,口中发出垂死哀鸣,装模作样要把脑袋往沙堆里埋:“君上说了,陆上人心险恶,水深火热,不去。”

“连凡间驽马都知道终生的使命该是志在千里,身为一匹神马仙驹,你害不害臊?老蹲在窝里能有什么出息?就算不为了见识大好河山,也该踏翻红尘吃遍四方嘛。难道打算一辈子就靠几把海带度日?唉……可怜哪,可怜……世上奇花异卉何止万千,就连树林里的蘑菇鲜果都各有滋味。身为堂堂海主坐骑,天上地下首屈一指的神龙宝驹,竟然从来无缘一尝……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不记得谁说,凡上了岁数以后,游历山河的目的就会从风景转变到美食上。看来此话所言非虚。

越影长嘶一声,挥洒开来四蹄如风,不过半天工夫就横跨东荒大陆出了桑阳关。传闻中的“越影逐日”,终于实至名归。想这马跟在临渊身边当坐骑时,横看竖看跟头猪区别不大,倒也不能全怪它。又要马儿跑,又只给马儿吃海藻,这怎么行?可惜临渊这么大尊上仙,根本从来不懂这种微小然而踏实的快乐,尥蹶子把他掀下马背都算轻的。

在山深林茂的星展大陆纵横得风驰电掣,心道果然这才是白龙马的正确打开方式。

距北溟仍有一天一夜路程,我浑身骨头都快晃散了架,不得不勒缰暂歇,还需翻山越岭去给白龙马找可口的鲜果和蘑菇。

星罔山是八荒大陆里一个独特的所在,高山流水白云间,洞奇石灵峰峦险。课书里记载,此地的灵兽精怪民风彪悍,豪迈不羁且兼能掐会打。直观一点说,当地最负盛名的土特产,就是土匪。

身无长物如我,原不必担心被打劫,实在要躲不过,大不了哭出捧泪珠子奉上也能将就应付一阵。但身上负着的这张“桐峰紫瑟”非同凡品,万一惹来觊觎麻烦就大了。以我这点微末道行,哪来的本事直捣海夜叉老巢,要救出大垂全指望它,万万不能有所闪失。事成之后,也需得再寻个机会把琴和马都还回东海。

不管那些海誓山盟假得有多难堪多羞辱,他毕竟是替我抵挡了赤焰天劫的那个人。敖临渊并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想亏欠他。来日大局落定分道扬镳,各自两清就好。

眼泪遇了晚风便凝住,断断续续砸落在手背上,疼得我醒过神来,禁不住懊恼,好好蹲在树根底下刨蘑菇,又去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作甚,平白自寻烦忧。

有气无力扒拉出半兜子草菇,犹豫了一瞬,还是把泪珠儿一颗颗重新捡起塞回袖子里。

龙最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他喜欢的,我都忍不住习惯性地搜集起来放在身旁。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美艳温柔的东海鲛女一样能对月泣珠。只不过他喜欢的,不是我罢了。情缘错落,终究不能勉强。这和能不能迎风洒泪哭出明珠,没有任何关系。

正满怀愁闷要往溪边走去,身旁斜坡上的草丛无风自动,一抹白色倏忽掠过,接着又是一道褐黄的影子紧随不放。

“你老跟着我做什么?!我们霜狼氏是高贵的狼族,从不与狈类为伍,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否则叫我爹打折你四条小短腿,信不信?”

清脆的嗔怒在静夜里听得我心头突突一跳,倒不是畏惧传闻中脾性傲烈如火的星罔霜狼,只纳罕究竟命犯着什么太岁,走哪儿都能撞上干柴烈火在夜半私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运气?通俗的解释是,出门没看皇历。

这下子走也不能走,留又不想留。倘惊散了这对打情骂俏的狼和狈,恼羞成怒再把火撒在我头上,那就很狼狈了。犹豫着猫腰蹲在树根底下,再一听,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油腔滑调的男子说话声响起,登台唱戏般抑扬顿挫:“霜霜,你是个好姑娘,就像远方一样令人神往。腿短如我,只有趴在你的肩头,才能在这片广袤的山林自由翱翔!”

我抖了抖,抚一把奓起的汗毛,努力平复了一下起伏的心潮。

当年昌邑长老在授课时,除了传授狐子狐孙们法典礼仪,还喜欢信手拈来些平素难得一闻的闲趣野话来寓教于乐。他说世人多诟病“狼狈为奸”,实则是个天大的误会。真正有气节的狼族,从不屑和宵小之狈勾勾搭搭。倒是有些犯了大错被族群驱逐的孤狼,为了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和投机取巧的狈达成盟约,由此走上被万兽唾弃的不归路,最终害得狼族被刁钻油滑的狈类生生带累坏了清名。

狈类天生前肢短小,后肢也不怎么长,跑起来一步三颤,战斗力基本废柴。倘落了单,在山林里就是广受各类猛兽们欢迎的优质食材。

说起狈这个东西,可算得上是厚颜无耻没下限的典范,世上灵兽千百亿万,就没出过这么一个专靠吃软饭来繁衍生息的孬种。若说神族之间广为联姻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好歹还算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狈对狼的诱哄和利用,简直堪称空手套白狼一本万利。它们一旦被容许爬到了狼的肩背上,从此便如附骨之疽,再也甩不开蹭不掉。除了拍拍脑门出个馊主意,哄骗无知兽类在狼爪下变成口中餐,就只剩下饱食无所事事。所有的猎食、迁徙、对抗危险,统统都依赖狼的尖牙利齿。

眼前这名唤霜霜的小狼女,恰是头白毛似雪的霜狼,三界狼族中首屈一指的显赫氏族。看样子,清醒骄傲如她,并没这么容易就让这二流子红口白牙哄骗了去。

霜狼又称战狼,素来以头脑机敏对战凶狠闻名,只要被惹炸了毛,以一挡百收拾一群赖皮狈都没问题。但她形貌太小了,至多不过三百岁。这狈年龄不知几何,化出个全须全尾的人形来,却比两万多岁的临渊都老了不止一倍,当然也可能是道行太低的缘故。

土坡上是一处半圆的小山坳,霜霜的去路被这缠人的狈堵了个严实,左右腾挪也摆脱不掉,气得咬牙:“呸!林子就摆在这儿,跑得动你就自己跑,没本事你还可以去死啊!再说你都有未婚妻了,还恬不知耻非要来招惹我做什么?”

身为一只没羞没臊的狈,被严词拒绝一下显然并不能打消它那颗攀附裙带的心。更何况,调戏脂粉、哄骗狼女乃是他们的祖传技艺。

此公果然越挫越勇,捏着嗓子又继续游说:“作为一只在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娶妻这事上我也是很有追求的,与狼共舞的决心,绝对磐石不移!至于族里长辈们给定下的那门娃娃亲,纯粹是为了传宗接代考虑,没有半点感情基础可言,怎比得上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唉……哥哥心里苦啊,漫漫长夜,对月叹息,空虚、寂寞、冷……”

霜霜翻个白眼,答得言简意赅:“马上,让开,滚!”

一出多情风月顿时变作下流闹剧,我恶心得快要当场吐出来。

知道狈没节操,不亲眼见识见识,真没想到会下作到这种地步。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还试图引诱无知少女欺骗感情,占便宜没够,令人深恶痛绝。这厮长得也不像个有能耐招蜂引蝶的德行,风流鼻涕迎风淌,横看竖看都一表人渣。

自从在临渊身边待了些时日,审美已被他那张俊脸彻底惯坏,对皮相的要求变得异常挑剔,对这只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实在欣赏不来。念头稍纵,又是阵阵揪心,他明明已经有了夜来,何必还要同我说些那样的话。我是涂山最笨的狐狸,痴长了千年,还不如个三百岁的小姑娘机灵,随便骗骗都会当真的。

“狼和狈,自古以来就是天作之合。清新脱俗如你,怎么能和那些目光短浅的狼一样拘泥于门户之见呢?此生不能与你做伴,我的心将寸草不生,这么一份纯真的爱意,一颗滚烫的灵魂摆在面前,难道你一点儿都不动心吗?”

我一个晃神间,赖皮狈已挪着步子将去路彻底堵死,朝霜霜越发谨慎地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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