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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美人[悬疑/职场](17)

作者: 十二宫骑士 阅读记录

唯一令我不安的是,我似乎忘记问他,这样的折磨需要忍受多久。

一个月后,他依然没来找我。与此同时,有赖于方先生没完没了的捆缚和各种奇异的姿势,我的身体变得十分柔软,羞耻心也渐渐离我而去,我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这便应该是我的生活,每天都有吃喝,没什么不好。

直到那天,我偷偷溜出了屋子。一般来说,我是不允许出屋的,但是那天我实在是憋坏了,我决定与方先生摊牌,我需要给陈康打个电话。

方先生的书房里很热闹,似乎来了不少客人,我在门口犹豫着,不知道该怎样才能不刺激他地提出我的要求。方先生的书房很豪华,就连门都是对开的,黄铜的把手做成了仿古的样式,映着我的模样有些扭曲。

随即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可佳很听话,我已经□□得很好了。小陈,你真有办法。而且她无法再怀孕,这点来说,也省却了不少麻烦。”

“哈哈,方总,你谢他就谢错了,他这个家伙,最喜欢那些屁事都不懂的女学生,这是他的情趣。”

噩梦一般,我听到了陈康的声音:“确实,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般愿意享受初始的乐趣。”

“看看,说他胖他就喘上了。不过啊别看小陈这样无往不利,那个曲明月可着实让他吃了不少瘪呢。方总你那次真该去的,国色天香啊,可惜是个狐狸,一闻到不对劲就跑了。”

“呵呵,跑了就算了,以后还会有的,可佳最近我也玩腻了,你们谁有兴趣,带回去绝对不亏。”

……

蛞蝓的黏腻感又回到了身上,我哆嗦得厉害,纵然我再无知,再愚蠢,也知道自己被欺骗了。

非但被欺骗了,还成为了这些衣冠禽兽的玩物,若是今日我没有来找方先生,我又会被转手送给谁呢?我又气又恨,一股血冲上头顶让我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杀了他们所有人!

更让我痛苦的是,我已经沦落至此,而他们念念不忘的,竟然还是曲明月。

我想杀了他们!

我要杀了他们!!

家里没有人,这里因为是方先生的淫窝,只有一个保姆偶尔来打扫。而方先生平时用来折磨我的东西,成了最好的助力,或许是因为我太过顺从的缘故,他的那些东西就这样大剌剌地放在壁柜里。我拿起一瓶蜜饯药水,倒在了厨房剩余的酒瓶里。

老天,如果你有心要惩罚他们的话,就让他们再来取酒吧,我跪在地上,默默地祈祷着。

而我的意念似乎真的有用,我听到方先生走进了厨房,将剩余的酒拿进了书房。

喝吧,多喝一些,我心里默默地念着,希望你们都喝掉。

我的房间里没有表,我只能通过白天黑夜来计算天数。数了五千个数之后,我又溜了出来回到书房,他们都睡着了,一共五个人,除了陈康和方先生,剩下的三个我都不认识。

不认识又如何?反正不会是什么好人吧。

我拿出方先生珍藏的各种酒来,选了其中度数高的,仔细洒在他们身上。洒到陈康的时候,我竟然有些犹豫。我拍拍他的脸,悲凉地问他:“你从来没有爱过我,对么?”问出这句话来,我竟然哭了,我想我真的是爱他的。

而他的眼睛只是没有焦距地半睁着,没有说话。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否定。

我失望至极!

我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托陈康的福,我认得这个D开头牌子的打火机,纯手工打造的,这样一个纯金的,大概要两万多块钱吧……我打出火来,心想,认识了这些牌子又如何?我真的就变得与众不同了么?

我真的就高人一等了么?

我想,我当初应该听那个女人的话,当初应该听陈宇的话,当初,不应该去和阿西要这份兼职……

如果我抵制住诱惑,如果我在那么多的关键时刻止步,是不是就不会沦落为今天这般了呢?

我走出门来,将打火机丢了进去。

轰的一下,火像是有生命一样沿着酒的痕迹覆盖了那五个人。

原本瘫倒如死尸一样的人,都突然跳舞一样跳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啊啊啊啊——”他们发着无意义的嚎叫,跑来跑去的,将火引去了更多的地方。我漠然地看着陈康冲向我,然后倒在地上。

他的皮肤在火中像是烂桃子一样,被烧得滋滋作响,我没来由想到大学的时候和大家一起去吃烧烤的情形。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本来我也不想再活了,只想在房间里静静等死。为此,我还专门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

我失去了学业,失去了爱人,失去了生育的能力,我这样的人,留在世上还有什么用呢?我大概都能想到,父母会怎样恶狠狠地责骂我没用,学校里的同学听说了这样的逸闻,又是怎样一副听到惊天八卦的模样。

何必呢,还不如死去好了。浓烟从门缝中渐渐蔓延进来,我躺在床上,静静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那起事故最终没有让我死亡或进监狱,不然,我如何会再度见到曲明月呢?

我成了被□□的受害者,火灾的幸存者,而为我证明这一点并且为我找到最好的律师的人,竟然是陈宇——他因为陈康的去世,成为了一个十分富有的小孩,监护人也变成了他的母亲,我想这大约是他对我的一种凉薄的感激。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我如今算是知道是怎样的滋味了。

不想面对父母的冷眼,我索性再也没有回去过,一直自己打工过活。然而做服务员也好,做导购小姐也好,终归来钱太慢,我实在是割舍不下曾经那样纸醉金迷的生活。

所以最终还是选择去了高档夜总会做了小姐,又因为我英语好,还可以服务一些外国人,他们把我包装成了一个大学生,好的时候,一个月赚五十万也是有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我买了名牌包,租高档公寓,所剩无几。

直到那个地方因为严打倒闭了,我才又流落街头,转而去ktv做公主。说来也尴尬,我竟然还在这里遇到过曾经的同学,他说我以前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他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是包了我一夜,花样百出地荒唐了一宿,然后一点也没有留恋地扔下钱就走了。

大约是看到我残妆的模样被吓到了?我自嘲地想。

其实我的年纪不大,才26岁,可是我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精力也不如以前好了。我没有告诉我那位老同学的是,我前一阵子才做了血检,HIV阳性。

近来身体越发不适了,就算是浓妆也掩盖不住我的疲态。ktv里的客人总是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说出“大婶快回家洗衣服去吧”这样无礼的话来。

而曲明月,她从我面前走过的身影依旧那么美丽,甚至像出鞘的宝剑一样变得更加炫目,它深深地刺入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流血。

我突然有一种错觉,我苦苦坚持了这么久,就只是为了今天在这一刻被她彻底击倒的。

和她的一切比较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从来也不是她的对手,我心里的“如果”仍然像肥皂泡一样一个接一个的涌出:如果我当时不是那样愚蠢,如果我肯好好地读个书出来,如果我有来生……

我躺在床上,身下的瘙痒伴随着疼痛——因为身体免疫系统被破坏,我染上了其他难以启齿的坏病,可是我不想再去治,我心里觉得好累。我拿着针管,那是我看病的时候偷偷藏起来的,我想自己总有一天会用到它。

我抽了满满一管空气,狠狠心,将它们全部注射进了我的血管里。

如果我有来生……

曲明月,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好吗?

☆、明月几时有

墓园里清风徐徐,往来都是捧着黄白菊花祭扫的人。山上埋葬的大多都是老人,而山脚这个墓碑的主人却太过年轻,那墓碑照片上的笑容仍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令人看了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