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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美人[悬疑/职场](63)

作者: 十二宫骑士 阅读记录

胡子一边记录着,小警察已经看了监控跑回来:“师父,监控看了,确实有个护工来过,但是没有出去的监控,好像是走楼梯和紧急出口走的。”白启明端详了那几个住户一会儿,走到胡子身边,附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

胡子神色一变,对他道:“你有把握?”

“有。”他心里莫名地信任曲明月。

胡子点点头,对两个小徒弟道:“去他家屋里搜一下。”

“诶诶诶,等一下,你们这是做什么?搜我家做什么!”格子男慌了,“我老婆病得很重,免疫力低下,你们会过病给她的!”

“那你给拿一个口罩,我一个人进去。”白启明笑嘻嘻道。

“不行,你们身上都是病菌……”

胡子已经没空和他蘑菇了,给两个小徒弟使了个眼色,格子男便被他俩一边一个架开了。但是胡子和白启明刚打开门,一个人影“嗖”地就窜了出来。

“妈的,想跑!”胡子一个箭步上前揪住了那人的长头发,却不想金蝉脱壳一样,扯了个假发下来。

还是白启明机灵,追上来一脚踹在那人后背,给他踹倒在地:“往哪跑?嗯?”

被压制住的人失声尖叫起来:“来人啊,警察杀人啦!警察杀人啦!”

白启明的手探到他脖子上抹了一下,摸到了一个喉结,不由失笑:“男的啊,再鬼叫真宰了你信不信!”

“我是女的,女的也可以有喉结!我生病了!”

“你放屁吧!”白启明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两人被胡子吓唬一通,老老实实交代了就是为了偷钱才来高档小区租房子住,瘦小的男人同时扮成病重的妻子和护工,住一阵子后就偷了东西离开。之前也做过几次,但是金额没这么大,没人报案。所以他们胆子越来越大,这次偷的就多了。他们偷来的钱被塑料纸抱起来,藏在了饭盒的炒饭里,东西则被瘦小男人藏在了自己的假胸垫里。

证据确凿,案情明了,两个人很快便被被拷走了,胡子拍着白启明的肩膀赞叹道:“可以啊少爷,这才去了市局几天,进步神速啊!这么弯弯绕绕的法子你都能立刻想出来。我这案情陈述必须得给你带上一笔。”

“哪里哪里……这不是曲小姐也给了线索嘛。”白启明一提到曲明月,脸上又红了。

“呦,那你可得好好谢谢人家,这不得请人家吃个饭什么的?”胡子说着,冲他挤挤眼。

“请吃饭?”

“当然得请吃饭。”

“好!好!”白启明会意笑道,“你快走,快走,你穿警服让人姑娘看了害怕。”

“你这家伙,可真是卸磨杀驴啊!”胡子没好气地锤了他一拳,笑嘻嘻走了。

曲明月洗澡洗到一半,外面的门铃又响了。

“shit!”她咒骂着,不想搭理。可是那门铃阴魂不散,隔半分钟便响一次。

“别摁了!”她裹着浴巾,从猫眼向外看了一眼,果不其然,又是白启明热情洋溢的狗脸。

就算是阴曹地府的黑白无常和江南加起来都没他这么能缠人!她不耐道:“白警官,又怎么啦?”

“你还没吃早饭吧?想吃什么,我给你买点。”白启明贴着猫眼满是期望。

“我不喜欢吃早饭的。”她从猫眼看到对门的那对眼镜夫妻三八地正在门口看戏,心里越发恼火,“案子不是结束了么?你快走吧!”

“我想谢谢你……”白启明脸皮厚比城墙,“还想和你学学怎么破案子。”

曲明月猛一下子打开了门,把对门的眼镜夫妇吓得匆匆关上了门,但是曲明月知道他俩一定还在猫眼里窥视。

真是讨厌极了。

白启明呆愣了一秒,立刻移开眼睛,小声道:“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他想到了原来课本上的课文,别的都记不住,就记住了一句“刚出浴的美人”,现如今,他看到了真正的刚出浴的美人。湿漉漉的头发蜿蜒在雪白的肩膀,青色的浴巾包裹着软馥的娇躯,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LDK=living room+dining room+kitchen

☆、思君如满月

“我想吃人肉!”她没好气地道:“你先进来,我不愿让人当猴看。”

白启明乖乖地又溜了进来,眼睛也很安分地只盯着自己的鞋子。

曲明月回到浴室,粗暴地吹着头发,心里想着,要不索性杀了他,一了百了。

不行,那个大胡子警察知道他在这里,对门也看到了,真杀了,她脱不了干系。可是总不能就让他一直这样骚扰自己……

白启明像个大号的狼狗守在门口,看到曲明月换好衣服出来,眼前一亮,开心道:“时间不早了,其实我们去吃午饭也可以。”

“白警官,我觉得,有些事我要和你说清楚比较好。”曲明月十分认真地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你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白启明没想到她会说这个,脸上一瞬间有些受伤,随即他又打起精神来:“有喜欢的人了,但是他不喜欢你?”

“你别胡说!”曲明月有些生气,“他当然喜欢我。”

“是上次送你去所里的那个人么?”

曲明月迟疑了一下,意识到他说得是沈泽,点点头。

“他喜欢你,为什么不和你在一起,他要是喜欢你,我就不会有可乘之机了。”他也不是真的就那么傻,他看到了她家里的摆设和拖鞋,可以肯定没有男人和她住在一起。

“他……有别的事……”曲明月想到沈泽,长长的睫毛便垂了下来,遮住了她的心思。

“那所以你现在是单身对不对?”白启明小心翼翼道,“我追求你,不算道德败坏。”

“白警官,我不会喜欢你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也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她扶额。作为一个逍遥法外的罪犯,她完全不想和刑警扯上一点关系,更遑论做情侣。

“你肯定是我喜欢的类型,那至于你喜不喜欢我……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可能我对你,比他对你还好啊……”白启明可怜巴巴地哀求道,如果他有尾巴,大概此时会摇成一个风车,“我不要求你现在就答应我,但是你也别这么快拒绝好么。”

“随你吧。”曲明月本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但是我们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我懂我懂,先做个朋友,没问题的。那我们先去吃饭,好么?”白启明确实是条打不死的狗,转瞬又恢复了活力。

“不好,我不去。你自己去吧。”

“那我给你买回来,你等着我。”他急忙换鞋。

“你买回来我不会给你开门!”

“你不开门我就只好守着……”

真是要疯了…… 她气道:“那你就守着吧!”

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大概就是刑警会很忙,根本没时间来骚扰自己吧。

白启明屁颠屁颠地去买饭了,她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他的身影,心里的感受是莫名又复杂的。

白启明高大,阳光,俊朗,像个充满了活力的大男孩,如这样狗皮膏药一样黏人的行为,换成任何一个人,一定讨人厌得很,可放在他身上非但丝毫不会令人生厌,甚至还觉得很有趣很可爱。如果没有沈泽珠玉在前,她或许真的会忽略白启明的身份尝试和他相处。

可是她再没有那种暖热萦绕在心底的感觉了,想来她的爱情的火山和其他的情感一样是有限的,只能迸发一次。

她的手指点在玻璃上,低低道:“沈泽,你不会回来了,对么……”

脸上有温热的液体蔓延而下,她终于还是落泪了。

~

曲明月周一上班时,竟然难得觉得松了口气——总算是摆脱了白启明这个走哪跟哪的小狼狗。

半上午的时候,杨媚又来找她,本来也跃跃欲试的江南见状,又缩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