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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媳妇乞丐郎(72)

作者: 不见星辰 阅读记录

李梓桑说道这里皱起了眉头,“只是很奇怪,当时许家并没有人报官,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我父亲虽然觉得许百胜死得有些蹊跷,但也不方便明着插手调查。父亲也曾怀疑药会不会有问题,但经过暗中查探并没有发现异常,就又调查了一下贾仁义,这一查就发现了本来靠微薄收入度日的贾家居然一下子富裕了起来,就在许百胜死后不久,接连开了三家分铺,还买下了几间药材铺子,成为了三阳县规模最大的医药之家,真正的一夜暴富呢。”

“许百胜是三阳县首富,这贾仁义去他府上看了半个月之久的病,会不会是因为打赏?”莫笑问。

因为她发现三阳县的富人还是不少,打赏起来也不手软,动则一两锭银子,而许家,当年的首富嘛,可能会更大方,总不能因为自己贫穷就限制了想象,说不定这首富的打赏是一座金山。

对于莫笑的推测,李梓桑显然不认同。

“就算是因为给许百胜诊治期间得到许家打赏,但这打赏也不可能多到可以让他连开三家分铺吧,更何况那病是越看越重,最后还一命呜呼。你说,这打赏能多到哪里去?从时间上推断,开铺子的银子极有可能来源于给许百胜看病这件事,但并不是由于治病,而是其他猫腻。”

“你是怀疑……”莫笑眼眸一亮。

“对!当年的贾仁义很可能是帮凶。而凶手很可能是许百胜的小妾,赵三春!”李梓桑道。

“赵三春?就是那个和许家二公子一起在郊外失踪,传说是被土匪打劫的那个。”莫笑说完,又故作不经意地朝重楼望了一眼,他似乎并没有听他们说话,只是有点不耐烦地看着两只手指甲。

“是,就是那个。”

李梓桑道,“关于这点我还特意调查过了,其实在赵三春带着许家二公子进门之前,许百胜跟王氏的夫妻关系一直很好,可是十多年前,许百胜从南朱国做生意回来,带回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和一个五岁大的小男孩。这女子正是赵三春,男孩就是许家二公子许世明。许百胜向其妻坦言,这女子是他在南朱国认识的,已经相好了几年了,还有了孩子,因为孩子大了要认祖归宗,所以将他们带回了三阳县。”

“传说这赵三春生得特别妖美,至人她进了许府,将许百胜迷得根本不再理会王氏三母子。许百胜甚至在醉酒后当着众人的面曾说,以后许家的所有荣光都得交付到这二公子手里,说完还朝年仅几岁大的许世明行了一个大礼。当时在场的人很多,直到现在一说起来还为王氏母子不值。要知道,许百胜原先不过是一个落魄的秀才,家里遭了难,只身一人逃难至三阳县,之所以能发家致富,全靠王氏的嫁妆作本钱。别说别人怎样,就算是我听到都觉得这许百胜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真真是一个绝情绝义的人。”

“后来许百胜病了,一病就是半个多月,最后死在了赵三春的床上。现在看来,极有可能是赵三春伙同了贾仁义杀死了许富贵,然后带着钱财和儿子打算远走高飞。”

“你怀疑赵三春?”莫笑一惊,赵三春,可能么?她又下意识地望了眼重楼,他仍是有些不耐烦地看着他的手指。

莫笑对许家的了解仅仅来源于刘掌柜和赵秀丽,对于大户人家这些院内之事,他们就算是知道也不会说给莫笑听的,加上莫笑一直怀疑重楼跟许家二公子可能是同一个人,如果是的话,那么这个赵三春就是他的亲生母亲,看子猜母,她总觉得赵三春除了美丽一定还是一个落落大方、知书晓理的人。

所以,这乍一听到李梓桑说怀疑赵三春来,她还真是吃了一惊。

李梓桑见莫笑吃惊,便解释道:“因为事后不久,有人在偏僻的山路上发现了散落的金银珠宝,有些珠宝是许百胜在珠宝店特意为赵氏打制的,独一无二的,据此推断应该是赵氏携财物出逃时遇上了劫匪,至于二人最后怎么样,当时就没有结论。但至少证明了这赵氏的确是携财逃走的。几年后的一天,连日的大雨冲刷了山谷中的泥石出谷,有人就在山谷外一处泥石堆发现了赵氏的尸体。虽然已经是白骨一堆,不过从残留在骨头上的首饰还骨龄特征可以推断十之八九就是赵氏了,而且从全身骨头多处骨折来看,应该是与劫匪抢夺之间摔下了山崖而死。”

“哦,那许二公子呢,有发现尸体么?”莫笑又问。

“这个倒是没有,但山林之中野兽众多,说不定早就被咬得骨头都不剩了。”李梓桑道。

“可是还是有一点说不通,这许百胜对赵三春母子如此好,那赵三春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去杀了许百胜呢?”

莫笑觉得有口渴,端起桌上的水杯喝水,低头喝水的时候顺便瞄了一眼旁边的重楼,他倒是从头到尾没什么反应,似乎只是在听一件毫不关己的闲事。

“这个……”

李梓桑似乎也才想到这个问题,不过只一会儿他就有了答案。

“或者这许二公子不是许百胜亲生的,许家开始怀疑了,所以赵氏起了杀人潜逃之意。反正从众人的评说里可以看出,这赵氏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莫笑刚喝进口里的水全部喷到了身边的重楼的肩上。一个捕快居然说这种捕风捉影的话,她当真是被吓到了。

她一边不好意思地用衣袖帮重楼擦,一边向李梓桑埋怨道:“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一点吧,怎么好无缘无故地怀疑人家父子不是亲生的呢。”

重楼见莫笑笨手笨脚地擦来擦去还是一个样,有些不耐烦了,甩开她的手。“真是笨死了,真不该相信你了,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走了。”

说完这莫名其妙的话,他甩了袖子不再等她,径直往里面走去了。

“咦,你这人真是的,不就是喷了点水嘛,发那么大火干什么,到底你是伙计还是少爷呀,这么摆谱。哼!”莫笑叉着腰在重楼的身后直骂,一直骂到他完全走出视线里还愤愤难平。

“你这伙计还真是……”李梓桑无法形容了。

他又看向莫笑道:“小丫头惯惯还行,这伙计可不能惯。不然,你把他赶走得了,反正看病抓药他一样也不会,留在医馆也没用。”

莫笑转回身来,“那可不行,才招人家进来就赶走,人家该说我莫家医馆不道义了。再说,我招的是一个杂役,又不是招看诊大夫和抓药的伙计。他力气大,又勤快,还是个挺不错的杂役的。而且还会赶马车。”

李梓桑扁了扁嘴,小声嘟囔道:“真那么能干,去哪儿做不行,偏偏赖在你的医馆。”

“你说什么?”因为李梓桑说得小声,莫笑没听清楚。

李梓桑面露一笑,道:“哦,也没什么。我是说看他生得高高大大的,不然叫他去衙门里,我给他安排个站班皂隶做做。虽然工钱也不高,不过衙门里也是包食住,总比他在一个大男人却混在医馆里做个普通的杂役强。”

反正他就是看这个重楼不顺眼,最好能把他从莫笑身边弄开,哪怕是给个更加诱人的职位。

“站班皂隶?就是拿着杀威棒站在那里大声吆喝的那种?”莫笑又想起了包青天里每次升堂问案时公堂之上的那两排叫升堂的衙役。

“嗯,差不多吧,不只是站班,还有其他事也要做的。而且如果做得好,肯学习,以后还有机会升做捕快的。就算他不想做捕快,衙门里还有六书这些文员,做事轻松还名声好听,三阳县里好些秀才争着想做呢。”

李梓桑说的也是大实话,三阳县衙门里事少,也不扣公响,谁不愿意抢着做呢。

“站班的话那也太低级了,我猜他没有兴趣。六书呢,天天坐在那里写字,也是一项闷得发慌的工作,不好。比起来,我相信重楼还是会觉得做我的医馆杂役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