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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彼时(29)

得知燕飞是想来打工的,何润江就让燕飞去了他位於酒吧後方的办公室。一听燕飞是帝都大学的,何润江点燃一支烟,抽了口说:“帝都大学的课业会很紧张吧,你有时间吗?我们这里可不是按小时计费的。”

燕飞心里打趣地看著那张给他打官腔的脸,想说要这家伙知道他是谁,不知会不会吓尿了裤子。不过他还是脸上不变地说:“我知道招待是按天数计费的,我想应聘酒吧驻唱,驻唱是按小时计费的吧。”

何润江抽烟的动作停了下,打量了一番燕飞,脸上的怀疑明显。酒吧驻场的薪酬每个酒吧都不同。乌鸦酒吧对驻场的要求很高,因此也是按小时计费,但何润江不认为面前的这位穷小子会知道。燕飞不动声色地说:“我是听学校的学长提到的。我唱歌还不错。”

何润江抽了两口烟,说:“我们这里要求会唱英文歌。”

“可以。”想到一件事,燕飞的脸色稍变,顿了顿,他还是道:“我会唱一些老的英文歌,目前流行的新歌我接触的不多。不过只要给我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我也会唱的。”一眨眼五年都过去了,谁知道这五年有什麽歌。燕飞有点头疼了。

何润江一听,脸色稍霁,就说麽,这个穷小子会唱什麽。一看何润江的脸色,燕飞心里有点不爽了。这小子,当上经理就拽起来了。

“不如你先听听,听完了之後再决定要不要我。”

目前的驻场有点耍大牌,何润江倒是有意换一个,见对方的态度还算不错,也有些好奇这麽个穷小子能唱到什麽水平,何润江熄灭了烟说:“那你出去唱一首,如果你符合我的要求,我就要你。”

“谢谢。”

燕飞跟著何润江来到酒吧的唱台上。酒吧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了。乐手还没到,何润江就看到燕飞走到唱台角落点唱机前熟练地挑选歌曲。有时候客人兴致高昂的时候也会上台唱歌,所以酒吧也提供卡拉OK的功能。带了一点故意,燕飞很快选好了他要唱的歌。在旋律响起的瞬间,燕飞走到了唱台的中央。他穿了一条灰色的布裤子,一件不够白净的T恤外是一件黑色的薄外衣,还有一双大拇指都快露出来的破球鞋。单看他的衣著,实在是土得掉渣。可看到燕飞的脸,所有人都无法把这张脸和他的衣著搭配在一起。

把自己收拾地乾乾净净的燕飞,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毛,双眼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自信。不能单纯的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的脸庞此时看上去却是令人一眼难忘。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何润江眼瞳微微扩张,很快,他听到了对方的歌声。

(24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二章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

——It’smylife

——It’snowornever

——Iain’tgonnaliveforever不知道谁打亮了唱台的灯光,灯光下,一位穿著和气质完全不搭的青年手握话筒,没有半点拘谨地对著场下零零星星的观众唱起了一首英文老歌——“It’smylife”。他没有原唱的那种嘶哑的嗓音,但是却独具韵味。一时间,唱台变成了他的主场,他好像就是这首歌的原唱,随著音乐唱出随心所欲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信。

青年沉浸在了这首歌里,而听他唱歌的人们也同样被他感染了。何润江忘了抽烟,他愣愣地看著台上尽情演唱又彷佛是在尽情发泄的年轻人,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也同样曾在这个唱台上用这首歌来表达内心的男人。那时候,他们只是单纯地欣赏那个男人的歌喉和展现出的、别人很难比肩的个人魅力,却从未想过,男人每次唱这首歌时所表达的内心深处最压抑的渴望,直到多年後男人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才恍然男人那时候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唱这首歌。

唱台上的那位容貌青涩的大学生和男人没有一处相像的地方,比起男人的俊美,这位名叫燕飞的学生只能算得上比较好看,可是此时此刻,何润江却觉得燕飞被那个男人附身了。尽管,燕飞的歌喉和那个男人的嗓音截然不同。何润江记不清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动作、姿态,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魅力与眼神。何润江的视线恍惚,面前,这位年轻人双手握著话筒,眸光坚定,大声宣告自己对自己人生的掌控。

“It’smylife,Forit’snowornever,Iain’tgonnaliv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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