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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嫁给喜欢的人以后(34)

作者: 吕烟海 阅读记录

不过,若真要回溯起来,应该是那一天,好像是某个节日,她和翊臻到家里来看自己和老伴儿,因为有过屡次被拒的经验所以从不主动递礼物给他,只全部交给老伴儿同时说哪些是给爷爷的,一般这个时候自己都会装作没听见,那孩子就会露出她擅长的那一种嘿嘿嘿的笑,几分傻,装作不知道别人的恶意,只自己乐自己的。那天来的不止她和翊臻,还有璇琅和越越。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收服了顽皮猴越越,现在越越黏她比黏璇琅还起劲。那天她就牵着越越的手给他剪指甲,一边剪一边讲些有头没尾毫无教育意义一听就知道是自己编的的故事,偏偏越越那小猴子还听得分外起劲。等到给越越剪完指甲,小丫头旁边的孙子忽然胳膊一伸,把手递到她面前,她笑了笑,很自然地牵过他的手帮他剪起指甲来,一边剪还一边笑着说“源翊臻你真的很懒哎”,但是笑容里是雪梨的甜。

那一刻就觉得这个孩子就一直陪在翊臻身边今后那么多年里可以牵过他的手帮他剪指甲,竟是莫大的幸福,如潮水一般淹人口鼻,几乎无法呼吸。

当然不得不说棠絮小丫头在发现来自爷爷的长久凝视后转头带着几分狗腿子意味说的那一句“爷爷,需要帮您剪指甲么”真的很令人瞬间出戏,顷刻脱离温柔情绪。

于是发现自己以前不咋地喜欢这丫头是有深刻原因的。

城南教堂的春天——

WM团团长,棠絮,自从十八岁邂逅小说人物ABC后,就一直叫嚣着要在大四的春天毕业的前夕和他在城南教堂结婚。

为此WM团还专门召开过几次专项会议和扩大会议,当然再扩大也大不到哪儿去,因为这个野团扩来扩去也只有算上棠絮在内的三个人。

但是专项还是很专项的,几次逗嘴皮唱大戏的以全团瞎扯为表现形式的专项会议后,大概拟定了如下内容。

首先,棠絮要穿得很好看,她梦想的是那种露背露肩长拖尾的雪白婚纱,要带闪闪发亮的王冠,捧花一定要精致,手套得是蕾丝。

其次,要穿着婚纱在煦商大招摇,然后去图书馆拍一组照片,因为中二如棠絮常常在某个星期天打扮得明艳照人欢欢喜喜往图书馆去,碰上人问就喜滋滋地回答说有约会,其实不过是翻出那本写ABC的小说然后立在书架前默读一晚上罢了。但是棠絮还是执着地把这个叫做和ABC约会。虽然和源翊臻结婚后迫于形势就没法继续了,但是精神出轨其实不在少数。甚至偶尔会在那啥的时候把对方幻想成ABC,做完之后觉得实在是对不起源翊臻。

最后,全团商议说可以做个ABC的人形牌,到时候立在新娘棠絮的旁边,宾客就只有恩苒和唐意,当然神父还是要请的,要不然谁来宣布他们结为夫妇呢?不过也得有神父愿意接这样的活儿才行,听上去实在太像小孩子过家家。而这三个人都是过了二十岁的大人了,也会有事没事望着更年轻的面孔故意做明知不成立的我果然是老了啊这样的感叹,叫真正老去的人恨得牙痒。

计划拟定后棠絮就充满期待地问自己能不能拿世界吉尼斯记录证书,什么世界上第一个和小说人物结婚的人啦之类之类如此如此,但是恩苒很实在地说不会吧,应该早就有人做过这样的事了。

“毕竟,世界这样大。”

“那么,会上微博热搜么?”

“你这个女人成天幻想上热搜哎!”

“不过,人形牌什么的,好像冥婚哦。”

“团长你不要吓我!你知道我最怕这些!”

“那到时候就叫小意代替着和我互戴戒指吧,就算便宜他了。”

唐意:“喂,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只想安安静静做个观众看你俩犯蠢而已啊。”

其实,虽然经常被全团唯一的男人唐意吐槽太猥琐太懒惰中二兮兮疯疯癫癫没女人味,棠絮还是很有些女孩属性的。比如呢,非常喜欢可爱的发卡,但大部分时候懒得戴。比如,对于好看的甜品没有抵抗力,小蛋糕之类的想每天都吃。再比如,看见亮晶晶的一些东西就挪不动道。

于是乎,在某一天晚饭后和源翊臻散步回来的路上,看见路边新开的一家婚饰店几乎是被牵着魂儿就进去了。

发饰耳饰项链手链,在灯光之下闪闪亮,一样一样摆开来,琳琅满目,乱花渐欲迷人眼。

棠絮当场腿就软了,直感慨:“做新娘子好幸福。呜呜呜。”

源翊臻跟在后面,看了看,棠絮觉得他一个大男人对这些亮晶晶的的东西不会感兴趣,就打算离开。

但是源翊臻说,“走什么?看一看啊,到时候用得着。”

棠絮懵:“用得着?到什么时候?咱家最近有人要结婚了么?璇琅不是还没男朋友么?总不该是给越越未来的女朋友选吧?那也太早了些。”

源翊臻笑了笑:“不是别人,是我们自己。”

我们,自己。这样的称呼,像是一个人一样。

棠絮:“我们......我们还有婚礼?”

源翊臻:“要不然呢?”

棠絮:“这个顺序好像反得有点厉害哦。”

结婚已经快两年了啊!虽然偶尔也会羡慕别人热闹美丽的婚礼,但是觉得自己的也是一次很神奇的特别体验,于是就这样说服着,以为那样的事已经没有了。但是也不觉得吃亏,只是稍微,控制不住的,有些遗憾。却又背着他悄悄安慰自己没关系还有和ABC的那一次,然后便开始在WM团内开展婚礼策划。

忍不住问:“什么时候?”

源翊臻,一副很随便的样子,像是决定什么时候去超市买块猪肉放冰箱一样:“就春天,现在还是三月初,等天气暖一些的时候,四月吧,总之赶在你和那个野男人之前。”

一旁等着服务贵客的女店员露出有如雷劈的惊恐表情。

棠絮:“诶?”

源翊臻淡淡:“真没想到我源翊臻混了这么久竟然输给了纸片人。”

棠絮:“嘿嘿嘿,你怎么知道?”瞬间明白,大概是让他帮忙游戏通关的时候WM团聊天群的消息显示,也不知道因为这样的白痴原因败露了自己多少秘密,看来自己不是做特工的命。出轨纸片人都能被老公给抓现行。

于是指天发誓开始保证:“你放心,我要是这次和你先结婚了,就不办和他的婚礼了!重婚是大罪,会坐牢的!”

源翊臻忍不住气又忍不住笑:“你也知道啊。”

其实选择婚期也不是就真的那么随便了,四月不仅天气回暖,而且正好碰上源家老爸老妈归来,婚礼宾客当然有恩苒和唐意,此外还有秦可。这孩子故作老成地端一杯酒角落里坐眼神阴郁地一副虽然她是嫁给你了但我就是不服气的模样,诡异气场直逼得周围人咽口水。

地点?

当然是城南的教堂啦!

不用在身边竖人形牌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认为是冥婚真是太好了!

啊忘了说的一件事——

想一想也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吧,每个人都有一些在别人看来普普通通却自己害怕得不得了的事物。比如有些人可以落落大方地在众人之前侃侃而谈,有的人却连站起来回答个问题都紧张得手心冒汗磕磕巴巴。

有的人可以把那种长溜溜滑腻腻的东西脖子上绕三圈夏日取凉恨不得相拥而眠度千年,而有的人......

仅仅是因为手机输入打了那一个字而在候选栏里出现的那个图案也会心生恶寒。

没错,棠絮怕蛇的程度,正是如此。

“你都知道那是假的啊,为什么还会怕啊?”

这个问题......大概可以从爱上和自己爱人相同容颜的人们身上找寻到答案吧。

爸爸妈妈——

原以为女科学家都应该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结果源家老妈愣是刷新了棠絮对女科学家的认识。

源妈妈巧妙篡改仓央嘉措的名句以作自己的座右铭,为:“住在罗斯海新站,我是南极最大的王。流落在煦城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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