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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2)

作者: 温凉盏 阅读记录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 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