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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24)

不是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学校图书馆不知道大成什么模样,可作为私人藏书而言,这么多,简直就是梦想之所在。

偌大的书房仿佛被分成了三分,其中两份塞满了整整齐齐的书架,另一份中则更像是阅读室,书桌电脑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套精致的小茶几凳子和沙发,都放置在合理的地方。

她看了看这惊人的偌大书房,又回头看了看淡定微笑的赵初年,反复若干次,觉得嗓子发干,才舔了舔嘴唇,喃喃说:“居然比我家和郑伯伯家的书还多得多啊。赵老师,有这么多书,你是什么感觉?”

赵初年在书房里的长沙发上坐下,托着下巴,笑意温柔:“坐拥书城之乐,独占书中风光。你愿意的话,在这里多住几天,享受一下了却身外事,关门闭户夜读书的感觉就知道了。”

“就算住几天了这些书也不是我的,”孟缇的眼神流连在书上依依不舍,“你才搬过来没多久吧,居然可以把书房布置成这种模样,我实在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部分书是我二伯的。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第一是小提琴,第二是书,第三是藏书,”赵初年收拾着书桌,“我的书只占了小部分。”

除了书之外,最让人注意的自然是房间里的电脑了,超大的显示屏,机箱也比一般的机箱大了两倍,更像是服务器;除了计算机本身,设备也很惊人,震惊的看着那套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几乎所有的电脑配件都齐全的,可以当做一个小型办公室。

看见复印机的时候孟缇眼睛就亮了,她可一分钟也没忘记正事,取下斜挎包放在沙发上,拿出那本《蒙尘》,问:“我本来还打算去外面复印,没想到赵老师你这里这么齐全。我可不可以借一下复印机?”

赵初年开了空调,“随便用。”

三百多页的书,复印过程不会太短,但这个下午也就刚刚过去一两个小时,也没什么着急的,孟缇站在复印机前,重复着机械枯燥的动作,顺手拿起一张复印好的内容页看起来。看着看着就有感而发,汹涌的迷惑涌上心头。

“我其实不能理解。七八年前范夜已经是当时最红的商业作家之一了,我记得《访客》那本书有过百万的销量还被拍成过电影,他为什么还要用别的笔名写本印量只有五百本的小说?”

赵初年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阿缇,你觉得范夜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称她“阿缇”了,但他叫起来如此的随意很亲切,她也去没去纠正称呼上的细节,慢慢思索他的问题。

太像课堂上提问的意味,孟缇不由得谨慎起来,斟酌了才回答:“其实之前我没有想过要追根问底地了解范夜,反正他向来神秘著称,信息也不多,连张照片都看不到。吃鸡蛋不必认识下蛋的母鸡,我很赞同这句话。而且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喜欢要从头到尾的了解他吧。实际上很多时候了解了,反而会让人失望。”

赵初年沉吟,“那换一个问题,你喜欢他的作品,是什么原因?”

高二之前,她对范夜这个人的了解只能算得上是只闻其名而已。她家中藏书不少,她可以进出大学图书馆,可以看的书数量惊人,并没有太多耐心去读某一个人的小说。对中学生来说,流行小说的诱惑显然更大。若不是郑宪文送的生日礼物,她也许一辈子跟范夜无缘。毫无疑问,范夜的小说是出色的商业小说,他似乎也不掩饰这一点,情节大多诡秘难解,很惊人却不吓人;可读性自然十分强,同时并不流俗,属于你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局的类型,在市场上有出色表现又会得到评论家一致好评。

“他的小说能让读者和评论家都称赞,是有道理的,”孟缇想了一会,才说,“很好看,想象力很丰富,情节不落俗套,他是我见过同时写着许多题材都那么出色的人,悬疑题材就不说了,甚至还有科幻小说,每一部都让我觉得赞叹——其他作家总有一部分让我觉得不太好,读他的书,每一本都余音绕梁。这是我在读其他作家的小说里感受不到的。”

孟缇记得自己那时候匆匆读完一本书便又读另一本,为每一本书所陶醉,对哪本书都不感到满足,几个月后转身回来看,才发现自己中毒太深。

赵初年就问:“也就是说你没仔细分析过?从来没想过他作品的表象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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