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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过来(1)

作者: 廖氏五妹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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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过来》作者:廖氏五妹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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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再见不会太遥远

“欣荣客栈”,坐落于南云国的西北方,一个不大不小名叫“桐华”的镇子里。

“各位客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今天东家有喜,一律八折。”店小二九三一脸笑意地宣布着。

“好!”

“太好了,小二,我这再来壶女儿红。”

“我这要个红烧狮子头。”

客栈内无论是新客还是老客均是开心,不约而同地庆幸今天来对了。

话说这“欣荣客栈”在“桐华”已经有了百年历史,从原本的一个小店逐渐做大,慢慢地变成了“桐华”的第一大客栈,里面的酒水质量一向不错,价格也可观,今天打八折优惠,客人们个个喜上眉梢。

店里的小二不在少数,九三跟其他跑堂的一块记下客人们要的酒菜,马不停蹄地跑去后厨下单,“王大勺,辛苦啦,这再要个红烧茄子,红烧狮子头,佛跳墙,鱼跃龙门……”报完了菜单,王大勺点点头,脸上的肥肉更是随着他点头的动作上下颠了两下,振臂一呼,说:“Xiong-Di们加把劲!今儿个掌柜的大婚,咱努力工作就当是给掌柜的贺喜啦!”

“好嘞!”其他人一起高呼。

一番忙碌过后已是午休时,九三跟其他小二说说笑笑就要往住宿的地方去。

“九三九三!”账房先生瘦瘦弱弱,身上没几块肉,跑起路来跟竹竿似的。

看着竹竿瘦的账房先生跑到了跟前,九三疑惑地问:“怎么了?”账房先生可不是急性子,这肯定有急事了。

“掌柜的要你去下天一号房。”言语完了,那细小的眼睛里竟还带着奇怪的神色,好像是知道了不得了的秘密那样。

“我去?”天一号房可不是常人能去的地方。“欣荣客栈”以天干地支来划分包厢,地十二号房是普通商富去的起的地方,地五号房是地方首富去的起的地方以此类推,越往上越高级,这到了天一号房,自然是一般高官贵族一般常人不能去的地方了。

不等九三疑惑,竹竿似的账房先生伸出枝丫般瘦地手抓着九三的手腕就跑,措不及防的九三就这样被边扯边跑了。

“先生……你可知……掌柜的……叫我何……何事啊?”停下来的俩人在厅内气喘吁吁,奈何这客栈的确大,而且这天一号房也是为了贵人着想,建设在了较为僻静的地方,二人跑的又快,到了楼下大厅后,也不得不停下来喘喘。

“九三儿啊……这……这位贵人……你见到就知道了,反正是………呼………喜事儿。”账房先生气喘得让九三都怕他喘背气去了。

九三心知账房先生不肯多说,待气顺了些便不再言语,往天一号走。

天一号在二楼,装潢风格低调奢华,大方得体,一个镂空屏风阻断了空间也增添了韵味,绕过这个屏风,再往里走,撩开门帘,九三才看到了在天一号房的贵客,以及坐在一旁的掌柜的。

掌柜的恭敬地给贵客倒茶,见九三愣在那里,便道:“来了也不说一声,过来坐。”

九三点点头,坐在掌柜的身边,低头不语,嘴唇紧抿,显然有些心事。

掌柜的人逢喜事精神爽,眼角眉梢上也带着喜气,她说:“三儿啊,我知你在我这工作辛勤,刚刚得知这位贵客缺了个贴身伺候的小厮,我这便想到你了。”

九三脸上带笑,心想,掌柜的,你这回可把我坑惨咯。

见九三不说话只苦笑地看着自己的掌柜的心里皱眉,还当是九三怕做的不好辜负了自己这番心意,便说道:“你这孩子,还不快见过贵客,以后你可是贵客身边伺候的人了。”

九三只能苦哈哈地看向这位从他刚进来就盯着自己,不出声也气场很足的贵客,在目光接触那一瞬,九三把头低下了。

“这孩子没见过世面,现在该是怕的说不上话了,多锻炼锻炼就好了,他手脚很是利索,客人您……”掌柜的看九三如此行为,忙打原场,谁知客人却是出声打断了她的话。

“无妨,”声音低沉而磁性,连着他那好看的容貌一起,让人觉得很是享受,燕雨勾着嘴角,看着九三说道:“我收下了。”

“诶哟,这位客人,九三,别愣着了,快些感谢客人啊。”掌柜的等着圆圆的大眼,眼里都是催促。

九三叹了口气,拱手说道:“多谢客人。”看来今晚要跑路了。

九三借肚子痛逃离了天一号,来不及跟楼下的账房先生说话便急忙跑去住宿的地方。

一进门,哥几个全都围绕着他问发生了什么事,眼里要么是妒忌要么羡慕要么八卦。

“大家!”九三不得不提气大声说了下,众人安静下来,九三才不得不继续说道,“掌柜的让我去给一位客人当贴身伺候的小厮。”

众人“哦~”了声长气,又说了几句,有的祝贺九三有的说九三富贵后不要忘了自己。不久后便各自做各自的事了。

九三终于松了口气开始收拾行李,有人调笑说:“三儿,你这么迫不及待啊?”

九三骂笑回复道:“有本事你也给我来个迫不及待。这天上掉馅儿饼的事当然得抓的稳才行啊。”

是啊,要是天上真的能掉馅饼那就真的好了,问题是这掉的不是馅饼啊,而是……

苹果。

九三疾走的步伐不得不停住了,跟前有个人拦住了他的路,凤眼带笑,嘴唇微薄,皓齿微启,咬了一口苹果,悠闲地看着九三,似乎等待多时。

“好久不见,我的三儿。”

☆、往事,往事只能回味

如同梦境般回放,一帧帧一幕幕呈现在眼前。

那是个冰冷的冬天,天上飘着雪,他在街边卖着鞋。

帐篷上堆着雪,帐篷下堆着鞋,鞋前面的他冻的手脚冰冷,不停地搓手哈气跺脚,只期望能起到一点点作用。

穿越到这在二十一世纪历史上不存在的地方生存下去实在艰巨,还好遇到了好心的鞋铺老板,他看九三口才不错,便让他在这卖鞋,赚的钱二八分成。

虽然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收入,九三也满足了,在这天寒地冻的街道上卖鞋需要很大的勇气,跟他一样的还有旁边买瓜的王婆。

“哟,水少?”摊子前有个人惊讶地看着他,九三疑惑地看回去,习惯的说一句:“客官我鞋底子好,不水,不信您试试。”

那人皱了皱眉头,又仔细想了想,给了九三银两,让九三跟他走一趟。

九三看看手中这够他一年生活费的银两又看此人衣着面料上乘,最重要的是腰间那块明眼一看就是上好的玉牌,略微思考了下,收拾了鞋摊子,让王婆帮忙看下他的货,暗自在怀里藏了纳鞋的锥子,便跟着那人走了。

这一走,便是五年。

九三被带去了七王府,见到了传说中比皇帝权利还要大的七王爷。

七王爷很好看,这是九三第一感觉。

七王爷说:“你很像他。”

这个他,是七王爷从小到大的玩伴,在与七王爷成婚当天,仇家前来刺杀,刺杀失败的仇家挟持玩伴至悬崖,最后仇家拉着玩伴一同跳崖,七王爷寻遍崖底不见尸首。

九三一直以为自己是身穿到这个世界,在得知七王爷的玩伴这个消息时,又怀疑自己是魂穿。

九三看七王爷在讨论起他的玩伴时悲伤的表情,又权衡了下呆在王府跟在外面卖鞋的赚钱容易度,九三选择留在王府。

上一世也是的九三在面对这么个“国色天香”的七王爷也是时不时地心跳加速。

七王爷叫他“木水”他叫七王爷“雨爷”。

开始时,九三还只是逢场作戏,只当自己做善事,成全这么个痴情种,但到了后来。九三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迷恋上了七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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