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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37)

段人凤抬眼盯着他那泛青的下巴,心里又想起了金玉郎。金玉郎没有他这么重的须发,但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是一样的。

将金玉郎从脑海中驱逐出去,她承认金效坤看起来确实是个好人,即便不是真好,至少也是个文明人。但她不打算陪着文明人玩文字游戏,目光向上扫到金效坤的眼睛,她开了口:“你是不是想把这孩子带走?”

金效坤没想到她问得如此直接,略微犹豫了一下,他点了头:“是的,我的确是有这种想法,但我一直无颜开口。”

“为什么要他?”

“我没有儿女。”

“没有可以生。”

“老天不成全。”

“他亲爹可是金玉郎。”

“但毕竟和我也有血缘关系。”

段人凤一鼓作气问出了他的实话,而他既然肯以诚相对,她便也回了他一句实话:“这件事情,你不能急,我要考虑考虑。”

金效坤凝视着她:“好,我不急,二小姐也无需急。若是二小姐舍不得把他交给我,那么只要能让他认我这个伯伯,我也心满意足。”

第113章 时局

对于这孩子的去留,段人凤真是左右为难,如此又为难了一个多月,空气中偶尔都有了夏意了,她还是没拿出个准主意来。段人龙起初还催促她早做决定,催着催着也不催了,闲来无事还经常过去逗逗那只知吃奶睡觉的小无名氏。也说不好这小崽子是会长还是不会长,他那小模样是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像金玉郎。

没人给他起名字,除了奶妈子肯叫他几声宝宝,从段人龙到段人凤,提起他来都是恶狠狠的一声“崽子”,段人龙有时候真喜欢这个崽子,见了崽子心都痒痒,有时候想起崽子之父,就忽然翻了脸,又恨不得扯腿把崽子摔死。段人凤则是更冷酷一点,她和崽子始终保持着距离,不管他也不看他,然而耳朵像是变长了些许,厢房里的崽子哼唧一声,正房里的她立刻耳朵一动,心脏一蹦。

段氏兄妹在不知不觉之间,和个吃奶孩子打起了暗战,一会儿要他一会儿不要他,两个灵魂左右摇摆,而崽子只知吃奶,其余全不知情,所以他二位算是各自在唱独角戏,唱念做打的挺热闹,可惜没有观众。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兄妹二人依旧是没有主意,段人凤已经快要练出千里眼和顺风耳,厢房里崽子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段人龙则是学会了抱孩子,金效坤还是常来,而且很讲礼数,每次来都带着大包小裹,来了坐坐就走,一点也不讨厌,说话也是句句通情达理,有时候段人龙抱着孩子和他坐而论道,论着论着,就感觉自家若是能有金效坤这么一门亲戚,也挺好。

好日子持续到了五月初,结束了。

这两年时局剧烈变换,太平光阴本来也是短暂的,所以这好日子结束了也不稀奇,况且对于果刚毅段人龙二位英豪来讲,打仗也有打仗的好处——起码能从连毅手里得来一笔军饷了。

依着上峰的命令,果刚毅和段人龙联合布防,要抵挡来自直隶的直鲁联军。联军由霍督理亲自指挥,这一次是要和北伐的革命军们打一场大战。大军所过之处,空气都染了硝烟与血色,而这一日果刚毅得了个新消息,立刻不远百里的跑去见了段人龙。段人龙如今和他已经成了熟朋友,这时见了他便是一惊:“你怎么来了?”

“你知道冲着咱们杀过来的二十三师,谁是师长吗?”

“谁?”

“陆健儿。”

段人龙对着果刚毅眨巴眼睛,半晌没说出话来。他和陆健儿是死仇,但他也知道陆健儿私底下和连毅有生意来往,和果刚毅也有交情。不过他们那交情都不值钱,就算值钱,也是明码标价,可以买卖。

“你不敢打?”

“你敢?”

“我听连司令的,司令让打我就打。反正我打他也是应该。”

果刚毅听了这话,感觉有理。现在不是讲旧交情的时候了,自己若是守不住阵地,首先就可能丢了性命。交情是太平岁月才讲的,现在讲不起了,现在只能讲“军令如山”。

果刚毅告辞离去,亲自上了前线督战,结果第一天和陆师交火,就被打了个屁滚尿流。他不敢后撤,怕连毅拿军法办了他,在阵地上苦不堪言的死撑。

他越是痛苦,几十里外的陆健儿越是快活。陆健儿先前没正经的带过兵,然而虎父无犬子,一出手就击溃了敌方一个团。和果刚毅相比,他的格局果然是大了许多——他根本不在乎果刚毅的死活,他只知道如今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他和父亲必须保住霍督理,霍督理一旦倒台,那么接下来就是要改朝换代,他们陆家的权势就要随之丧失。

面无表情的坐在师部里,陆健儿照例是不动声色的快活,快活到了一定的程度,他按捺不住,起身走了出去。

师部的前身是个地主家的宅院,地主相当的识相,乖乖的带着一家老小躲避去了亲戚家,留下高房大屋供过路的师长暂住。院子内外全有卫士站岗,守卫堪称森严,他这师长不同于一般的师长,他是陆永明的儿子,而陆永明手握重兵,如今已然升为军长。因为爹是那般的伟大,所以他这做儿子的,性命也特别的贵重一些。

然而如此森严的师部大院里,偏偏就活动着那么一个一点也不庄重的金玉郎。

金玉郎是上个月和陆五小姐订婚的,陆健儿当然知道他完全不爱自己的五妹,但是没有关系,陆健儿向来不认为可以从婚姻里找爱情,婚姻就是婚姻,类似某种联盟,所以利益至上,比如他自己的婚姻,就是如此。

这个道理,他很早就懂了,金玉郎糊里糊涂,懂得晚了些,但是总比糊涂到底强。订婚之后,金玉郎成了他的准妹夫,理直气壮的向他要差事,以及钱。而他早盘算好了——金玉郎要跟在他的身边,成为他的亲信,金玉郎也不用精通某项事务,只要在各机关都走一走,开开眼界,什么都知道一点,就可以了。

因此,他这回给金玉郎在师秘书处里挂了个名,然后带着他上了战场。说是上战场,其实不比在北京城里逛大街更危险,因为金玉郎始终紧跟着他,而他当然是只肯运筹帷幄之中,绝不会迎着枪炮真上前线。

这么轻轻松松的跑一趟山东,从此就算是上过战场的人了,提起来也是一项资格。这么好的事,金玉郎却一点也不领情,大白天的不干正事,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逗狗。秘书处上下都知道他是“五妹夫”,谁也不敢管他,由着他在太阳下跑出一头大汗。

陆健儿看着他和一条狼狗你追我赶的闹,看了好一阵子,看得他都倦了,金玉郎才留意到了他。直起身和他对视了片刻,他始终是冷着脸,而金玉郎渐渐有了笑意,低头将那狼狗呵斥了开,他笑模笑样的走向陆健儿,且走且将军装上衣脱了下来。

等他到了近前,陆健儿看清了他满脸满脖子的汗,便道:“我看你和狗倒是很玩得来。”

他把上衣搭上臂弯,上身只剩了一层白衬衫,衬衫下摆还拖在军裤外头,是个丢盔卸甲的军人。陆健儿上下打量着他,怎么看他都是烂泥扶不上墙,而金玉郎掏出手帕擦了擦汗,随即点头附和:“是,我就和狗玩得来。”

陆健儿轻轻踢了他一脚:“找死。”

金玉郎继续掏裤兜,这回掏出了个扁扁的小烟盒。从里面取出一支香烟先给了陆健儿,然而他自己也叼上了一支。用打火机给陆健儿和自己点了火,他深吸了一口:“心虚啦?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