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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53)

金玉郎独自上楼,在那幽暗走廊里一边前行,一边挺轻松的做了个鬼脸。

今晚他是情深意重的小学弟,明天白天迎接段氏兄妹,晚上再和陆健儿见面。

到了翌日,段氏兄妹如约而至,这二人都是心事重重的,表面上又不愿向着金玉郎流露出来,所以见金玉郎晚上要同朋友出门玩去,还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于是这一天金玉郎依旧是一身轻松,欢欢喜喜的去找了陆健儿。

陆健儿并不是那种一味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儿,并且在德国的那几年没白住,真是沾染了几分洋派。

和金玉郎在意大利俱乐部玩了一晚之后,两人意犹未尽,又移师了英租界的酒吧,这酒吧颇有名气,因为每晚都有白俄舞女们挽成一排跳大腿舞,引得各国好汉慕名而来、瞻仰雪白大腿。

这一幕艳景,在北京城里可是绝看不到的,所以向来自诩天真纯洁的金玉郎,也在淡淡醉意和隐隐胃痛之中,盯着舞女们发了会儿呆。

舞女们身上缠着金光闪烁的一丝半缕,在灯光下跳跃腾挪,高跟银皮鞋踏得地板嗵嗵响。

陆健儿向他歪过头去,告诉他某某将军年初曾经花了两万块钱,讨了个十六岁的白俄美人儿做姨太太,而那美人儿也是在这里卖过大腿的。

他一边听,一边点头,表示自己是个认真的好听众,而陆健儿见他不错眼珠的盯着舞台,以为他动了心,便又对他耳语道:“看上谁了?真看上了也好办,他们可比一般交际花便宜得多,将来腻了,花几个钱打发掉,也很容易。”

金玉郎扭头望向陆健儿——陆健儿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因为永远面无表情,不过没关系,金玉郎本来也不是要看他,金玉郎这一转脸,为的是让他看清自己。

然后,在酒精的微弱刺激下,他即兴发挥,轻声开了口:“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让我像你一样,找个喜欢的人,另安一份舒服的家。

可我不能,我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过了今天,都不知道明天在哪里,还费那个力气干什么?” 陆健儿不以为然:“你怎么还悲观起来了?” 金玉郎向他苦笑了一下,然后凑到他耳边说道:“我大哥要杀我,已经杀过一次了,就在前几个月。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动手,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逃过第二次。”

陆健儿听了这话,下意识的想说你是醉了,但话到嘴边,他一思索,又换了个问法:“前几个月,怎么杀的?” 金玉郎抬起一条胳膊揽住了陆健儿的脖子,开始对着他的耳朵嘁嘁喳喳,因为全是实话实说,所以一点磕绊都不打。

陆健儿越听越惊,任他说潮了自己的一只耳朵。

等金玉郎这场耳语告一段落,他不动声色的转向金玉郎,顺势抽出手帕擦了擦那只耳朵:“那这事就这么算了?” 金玉郎一歪脑袋一斜眼,目光落上桌面,意态颇为伶仃:“没证据,说了也没人信,不这么算了,又能怎么样?所以我现在不爱回家,我在家里,总是害怕。

想要搬出去自己住,太太又不愿意。”

“用不用我给你介绍两个保镖?” 金玉郎笑了,目光横扫桌面,又盯住了他:“没事雇两个保镖跟着我?别人一定以为我发了疯。”

随后他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死生有命,我认命。”

第44章 秘密

金玉郎说到这里,岔开话题,点评起了台子上的舞女。

陆健儿明显是有点心不在焉,对于金玉郎的点评,他附和得前言不搭后语。

金玉郎心中暗笑,也有点得意,又有点惋惜,惋惜自己不是个女子,自己若是个姑娘,也许可以魅惑众生,反正招人爱是他的天赋,谁知道金效坤是见了什么鬼,竟然对他的天赋有免疫力。

他白大哥长大哥短的恭维他了。

想来唯有一个原因说得通:是贪婪和嫉妒蒙蔽了金效坤的双眼。

傲雪倒也罢了,他向来没“捧”过她,她不爱他倒是正常。

陆健儿确实是被他那一席话占住了心神,直到将金玉郎送回利顺德了,他还在分析这一番话的真伪——若是真的,那金玉郎现在简直堪称是悲惨了。

而金玉郎则是玩得尽兴,也没留意段氏兄妹的行踪,直接回了客房,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

一夜过后,他睡足了,想要去和段氏兄妹打个照面,然而二人的客房均锁着门,叫来茶房一问,他得知这二人昨日傍晚出了去,直到现在还未回来。

段氏兄妹向来是这样的,来去如风,潇洒得过了分。

金玉郎放走了茶房,然后独自站在走廊里,肩膀抵着一侧墙壁,他有点不高兴,因为怀疑那两个人是又赌去了。

他供得起他们的衣食住行,可是供不起他们这样滥赌。

他对他们寄与了如此的厚望,可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有用。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把那对兄妹甩了,以便拿出全副精力去拉拢陆健儿。

他打听清楚了,陆健儿的父亲陆永明师长,论关系是连毅的同僚,论力量,也不比连毅差许多,特别是人缘好,是霍督理的心腹干将。

霍督理再怎么名不副实,终究还是督理,而连毅弄了个督理做敌人,那滋味大概也不甚舒服。

正好霍督理还知道金效坤其人,还和金效坤有点旧仇。

一想到金效坤,金玉郎又出了神——其实他不大了解自己这唯一的一位亲人,原来无非是为了躲那个无赖舅舅,才搬到了金家老宅,而对待金效坤其人,他起初也只是想和他一团和气的先对付着过,等想出办法把无赖舅舅解决了,自己再走,只是没想到两人和气着和气着,忽然金效坤就对他下了毒手。

这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的。

将来有了机会,比如说金效坤已经下了大狱或者成了要饭花子,那么他一定要问问这位大哥,为什么忽然就要杀了自己?别告诉他只是为了他的钱,“谋财”看起来是个最合理的理由,不过他们是最亲密的血亲,如果金效坤谋杀弟弟居然就只是为了谋财,那,金玉郎想,未免有点太无聊。

思及至此,他把金效坤压回了心底。

现在不是想这个人的时候,万一想得太多、想出了兄弟感情,到时候就无法痛快淋漓的报仇雪恨了。

金玉郎认为自己的思路很正确,恨不得对着自己点点头,然而就在这时,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

他一回头,段人凤。

他不由自主的笑了,转身问道:“上哪儿去了?怎么不带我?”他又往她身后望:“龙呢?” 段人凤现在的模样挺特别,小脸雪白,眼圈青黑,不是让人揍了,而是因为彻夜未眠,熬出了两只大黑眼圈,给她平添了几分病态美。

她昨夜随着段人龙,去英租界见了连毅设在那里的负责人——他们非得连夜过去不可,因为这位负责人前几天在押送烟土的路上,和劫车的地头蛇们发生火并,负责人相当对得起连毅,为了保卫烟土,自己肚子挨了一枪。

鉴于这位负责人随时可能去世,所以段人龙不能不赶紧过去,和他做一番交接。

到了如今,那负责人一息尚存,交接也还在进行,段人凤这一趟,是专为了金玉郎而回来的——一是怕金玉郎不知道自己的行踪要着急,二是有个新发现,想对金玉郎说说。

把金玉郎带进了房间里,她关门闭户,然后开口说道:“你大哥发了财,近来应该不会打你的主意了。”

金玉郎万没想到她第一句话会说到这里来,简直听得犯糊涂:“你这话是从何说起?” 段人凤又问:“你知不知道,你大哥现在做的都是什么生意?” “卖布和卖药吧?不对,纱厂已经烧了,那就是卖报纸和卖药?不清楚,没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