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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499)+番外

别开玩笑了,虽然柳三变也不喜欢悲剧收场,但是他作为一个艺术界人士的自我修养就是——不改结局。

我柳三变话就说在这儿了,我柳三变就算是不做官了,吃不起饭了,没姑娘追捧我了,我也绝对不会改结局的!

当然这些话他没直接开口,但是赵祯同样有一颗文人剔透的心,自然从柳三变的态度中体会到了其中含义。

他长叹一口气,也只能承认若是按照夏安然的书写之法,这个故事便不落俗套,亦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若是最后夫妻二人双双把家还,这只会是一个志怪小故事,但如今正是因为其中无法逾越的生死和遗憾,这个故事生出了灵魂

他沉吟了片刻,还是对柳三变道“卿可是已谱了曲?且奏之。”

最后,最后帝王是红着眼睛离开的。

临走之前,他坚定得要求夏安然打消将这一出短戏放在自己酒楼里头演的主意。

二哥的酒楼他知道,若是当真让夏弟搞这么一出,只怕这座酒楼不用多久就会从门庭若市转为门可罗雀。

哎,弟弟还是过于稚嫩啊!真是太让兄长操心了。

赵祯一时之间没好意思将柳永送来给夏安然的任务物品带走,但是他已经嘱咐夏安然在他偷懒不上朝的时候记得抄写一份给自己。

夏安然的戏之前已经找了庞昱推荐的戏班子开始排练,赵祯便没有再花费时间力气给夏安然再寻找一个,他告别自己的小堂弟之后便匆匆回了宫。

赵祯这一次出行并未达成他的目的,反而心中多了些带着焦急的期盼。

他看到了柳三变编词的质量,自然对这一出戏有了期待,不知道可否在元宵前完成编纂。

想了想,他最后还是决定亲自参与改变,以提高速度。

赵祯本身的修养便极佳,他性格又敏感细腻,尤其擅长以小见大,在几个细微之处稍稍修改之后,便将之转为了伏笔,看一遍也罢,若是反复看的话,只会觉得其极易戳人泪点,夏安然看到赵祯所埋下的几个伏笔,都有些吃惊。

这个人前几日还同他说最好将结局改为喜剧的男人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没过上几天就已经熟练得往里头塞小刀片啦!

作为话本夏安然可以以倒叙手法开始讲起,但是如果要排演成为剧本,尤其是短剧便不可如此。

尤其考虑到这如果按照夏安然的打算是要放在茶楼之中,既如此客人们随时有可能从任何一个角度插入观看,所以为了保证观众们的体验感,戏剧中必须要插入“回忆杀”的概念。

具体可能就只有几句话,但那几句话就要显现出夫妻二人琴瑟和鸣,心心相印之态。

也以此手法将二人形象丰满。

“短剧可发挥点不多,如此故事,若是改为长剧,再请大家来奏方为最美。”赵祯放下笔,有些遗憾的说道,夏安然悚然一惊,表示他只是想排演成小剧场,实在是就靠这么一个设定撑不起来一出大戏剧啊

而且大戏的传播速度远远比不上小戏来得快捷,这个故事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丰满军人们的形象,他不追求艺术性嗷!

夏安然的拒绝并没有被这两位大佬听在耳朵里。

不知为何赵祯和柳三变二人一改初遇时候的紧张气氛,他们两个很快就抛下了夏安然,闪着艺术的光芒并且寻找到了共同语言。

这二人不过面对面见了三次,现在已经在谱写该如何改写成为大戏的起承转合了。

最后夏安然就听他们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给这部戏前半部分定下了一个欢快的主基调,以爱情剧的模板着重描写了这一对夫妻是如何相知相识,前半部分又是如何幸福明快,基调明亮,情感发展毫无曲折,简直就是一枚小甜饼。

然后一个专场之后便疯狂转折,就像是糖发完了就开始拼命的塞刀。

前边有多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后面就有多让人痛彻心扉。

如果夏安然是观众,前头笑得有多开心,后头哭得就有多惨,等看完这出戏大概最后只会留下最后一个念头——该死的作者。

而身为真正作者的夏安然只能在这两个人将他排除在外的气氛之中瑟瑟发抖,只觉得这口黑锅他可能是逃不掉了,但这真的不是他的错,最近一直在背锅的奇怪状况,让夏安然当天夜里就没忍住拿出来新做出来的太一神神位,点烛焚香,拜了好几拜。

作者有话要说:夏喵:最近一直在背锅,这情况太奇怪了,必须要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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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评论区里面说订购了化学瓶什么的,作者陷入了沉思,是什么让你们以为作者是一个数量掌握了化学的崽?不,没有的,化学器材不可能出现的哈哈哈哈啊哈!!!

没想到吧!一个都没猜到,是玻璃蘸水笔啊亲们!!我看到有人猜到啦!!

其实你们看到前面作者安利彩墨什么的就应该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拿出蘸水笔来滴。

说真的,蘸水笔的制作模式非常的简单,而且蘸水笔的写字时间取决于墨水,不在于笔本身,这个我试过,有金粉的会写得比没有金粉的更久一些,可能是因为金粉重,会更容易带着液体下来的缘故。

但是我试了一下,我买的JR写字基本能控制在汉字150字,另外买的廉价的蘸水笔也能在100字左右。

同时试验了下毛笔,毛笔的字要大一些,这个要很客观得说,基本一次沾墨我写字大概是二十个,不能更多了。

虽然这样比不公平,毕竟如果用蘸水笔写毛笔字那么大,肯定墨水要大打折扣,但是有一点,对于一本书来说,能用同样的篇幅承载更多的内容,就是赢了,所以,能够将字写小,也是一种优势。

所以硬笔在后来抢占了软笔的市场,不是因为谁更艺术,只是因为谁更方便。

可惜秀丽笔的发明晚了太多步,若是和圆珠笔差不多时候发明的结果就不可知啦。

但个人觉得,最后还是硬笔会赢,就和简体字一定会赢了繁体一样。

社会的进步看的不是谁更艺术,而是谁更方便。

顺便提一句,中国最早是硬笔,一直到秦蒙恬发明(改良)毛笔之前,基本都是硬笔书法为主,中国古代有一种把竹子斜着削开,然后当中塞入可以储墨的材料做成的简易钢笔,当然,锉刀也算是硬笔哈,

硬笔被毛笔取代就是因为承载的东西发生了变化,竹简也好,纸也好,都注定了软笔占据了市场,而且软笔一次沾墨能够书写的字比简易钢笔更多。

但是需要说一句的是,玻璃蘸水笔因为太硬,所以写不出较为艺术性的锋、顿等等,

所以不用觉得软笔委屈之类的想法,时代是在前进的,指不定过个几百年,软笔又能因为承载方式的改变卷土重来呢?

譬如未来全数都变成了屏幕输入,只需要签字的时候,当然是毛笔更有逼格啦!

譬如日本现在好多人签字都用秀丽笔,因为的确更加好看。

而且玻璃蘸水笔实在是太好看惹!真的,太好看!

关于文中笔、墨、纸三层误导防伪事件,现实中有……

我以前看到的,现在去找已经找不到相关资料啦,你们就当八卦看吧。?

可擦式水笔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有不少厂家走了弯路,他们研究的并不是墨水本身,而是第一家出产的橡皮。

正因为在众人长久以来的概念里,墨水可以擦本身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重点一定在于这家厂商在橡皮上放了文章。

而这一个骗局,整整持续了将近三四年。

第一家厂商在旁的企业专心研究的时候大范围得将可擦拭墨水笔市场掌握在自己的手心中,而其同等的领域下几乎没有别的厂商可以成为他敌人的程度。

但事实上它可擦的原理不在于橡皮,而是它的墨水是特制的热感墨水,橡皮本身其实就是普通的橡胶,其除色原理不过是摩擦生热,这个温度达到了墨水的耐受温度,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