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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爸爸你惹不起(44)+番外

作者: 席未来 阅读记录

“明天,这么急?”商宇贤有点不悦。

“过节了嘛,都缺人手,听说这两天可能要安排他跑外,去临城的易卖谈个大业务。”

“跑外?姓孟的让一个小孩去跑外?”商宇贤仰靠着座杯,闭起了眼睛,“我拒绝。”

“大哥,您能别闹吗?他二十五六岁了啊,不是你家小崽子,”厉威扬只想吐血,看了他一会儿,试探地,问了一句:

“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商宇贤没应,仿佛睡着了。

“你为他着迷?”

厉威扬突然这么问。

浓密的长睫抖了下,商宇贤被逗笑,睁开眼睛笑看他:“你们怎么都这么认为,他又不是什么明星,我也不是迷弟。”

厉威扬:“……”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啊。

厉威扬想问他,你们是不是好上了?

两情相悦?

离婚手续还没办完,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你最终还是爱上谁了吗?

可是他张了张了嘴,到底没能问出口。

他认识商宇贤十三年了,印象里的这个男人,不能与别人放在一起说“你们”“我们”“他们”。

商宇贤是单独个体的存在,一个矜贵而又危险的符号,这个符号很完美,不论是添上一笔还是抹掉一笔,都会破坏他的平衡和稳定。

商宇贤的气质源于他的孤独,身为他的好友,从很小的时候,厉威扬就发现了这一点。

商宇贤读大学的时候,厉威扬才十七八岁,正是中二期,他当年太崇拜这个男人了,商宇贤曾对他说的那些话,厉威扬迄今仍然记得——

他说:我不需要知己、恋人、拍档、前辈;我需要的是为数不多的好友,越多越好的合伙人、投资人、忠诚的心腹,听话的属下,以及被我干掉的对手。

年少时有多崇拜,如今就有多憧憬。

所以,只能选择成为好友。

不能共渡,只能祝福。

*

参朗从呀呀童趣的商业大厦里出来,已经下午四点多。

公司在大厦二十二楼,规模不大,拢共也不到八十人。刚出电梯,前台的妹子先是呆了呆,然后眼睛发光地问他,是不是来面试的参先生,然后热情而又激动地把他引到了市场部,卡布奇诺提拉米苏蛋挞泡芙多多地伺候。

受到这种礼遇,参朗有点迷糊,也没多想。

根本没料到,孟总早就在开会时大声打了招呼,非常大声,她对后宫佳丽们说,即将有一个超级大帅哥来上班,是特意请过来的吉祥物,有身份背景的,哪怕是为了将来的业绩,大家也要好好地善待他。

然后就在一面墙的投影中看见了参朗的免冠照。

阴气过盛的呀呀妹子们简直要疯了。

妈哒,终于要开荤了吗?

我们这里又不是尼姑庵,为神马颜值高的小哥哥都不愿意来,瞧不起妇女儿童用品吗,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你们造吗?

这个小哥哥真好看呀。

之后就是长达一个小时抢人时间,最后尊重了青年的意向,面试带到市场部,由应经理负责。

事实上,呀呀人事部的妹子们眼光实在是太高了,形象不行的、长得猥琐的一律不要,基本上都在第一关就被淘汰掉,目前市场部只有两名男士,一名是应经理,一名是三十五岁有两个宝宝的大哥哥,其他部门的男同事更是寥寥无几。

面试的萌妹子恨不得当即就把参朗扣下来上班,最后只好推倒明天,也就是平安夜。

明天是平安夜。

参朗将大白停在三环一家饭店门口,随手拨了一通电话。

如果微博上的人知道,那个棚户区杂货铺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随手就拨通了自家影帝的手机,恐怕又是一场“你抱大腿”、“我们火过”、“腿粗求抱”的大战。

参朗:“歪,明哥!”

明轩很快就接了,懒洋洋:“什么事儿啊?”

参朗开门见山:“你手上的披头士还在不?”

明轩:“?????啥?”

明轩快四十岁了,跑了这么多年龙套,今年拿到了第二个影帝,影帝大人一直认为,参朗不仅是自己小恩人,还是小锦鲤,小福星。

参朗救过他的命,别说泰山上的五米不高摔不死人,不是也有从两三米的舞台上掉下去丧命的明星吗?

山上下了点雨,阪道又窄又滑,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能在一瞬间对自己伸出援手的青年,一定是个好人。

明轩想。

后来,真的成为自己的好兄弟

还有一点很玄乎,自从遇见参朗之后,明轩就节节走高,以前他只是一个二三线的半透明,从泰山回来之后,第二天就接到了大IP男二的试镜,这几年拍戏,拍什么爆什么,主演的三部电视剧部部爆款。

恐怕是人生的一个劫数,参朗帮他渡了这个劫,就时来运转,风生水起了。

每每想到这里,影帝大人都会后怕,如果没有遇到青年呢,如果自己的腿摔断了错过了机会呢?

现在明轩的条件好了,二胎都长大了,生活比以前富裕太多了,小透明时,参朗拿他当大哥,现在他是影帝了,参朗仍没把他当外人。

当下流行明星开饭店,明轩不喜,弄了个小酒庄,打算以后再买个葡萄园,今天他正好和老婆在三环的门点,就让参朗直接过来了。

参朗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一进门就见影帝的老婆迎过来。

“大嫂,怎么穿得这么美呀?”参朗嘴甜。

明嫂和明轩是青梅竹马,四十来岁了,非常喜欢参朗这小孩,“来就来,买什么东西,快进来,冷不冷,吃了吗,去我们家吃一口吧?”

参朗把手里拎着的一大堆水果递过去,在门口蹭蹭鞋底:“不冷,开车,不了,我晚上有约,我哥呢?”

“来啦来啦,别催。”影帝大人一身肌肉,在外面再怎么红,在家里也就是个干力气活的,从酒窘里搬出一堆货,“刚才你在电话里问我什么?”

参朗赶紧上前帮把手:“就是你的那个披头士,还在吗?”

影帝大人一脸懵逼,想了好半天,才问:“《yesterday》那张专辑?”

“什么呀,我说你家酒庄收藏的那瓶‘披头士’,什么专辑你胡扯什么呢?”参朗急慌慌地问,“问你呢,卖出去没?”

大影帝半天没动静。

显然不在一个频道上。

明嫂嫂歪头想了想,“小朗,你说的那个是……PETRUS?”

参朗点头:“对对对,还是嫂嫂又美丽又聪慧,披头士,我哥从玻璃国带回来的那瓶红酒。”

披头士?玻璃国?

影帝大人捂住胸口。

明轩像被人侵犯了神圣信仰和做人原则似的,突然冲过来,掐住参朗的脖子,前后摇晃着,撕扯着嗓子:“老弟,你长点心吧,再怎么说,你也是影帝的干弟弟啊,帕——图——斯!不是披头士。”

“帕”字说得太狠了,喷了参朗一脸的口水。

明轩怒吼:“法语叫做bai-te-hu-si,我从波尔多带回来地!波尔多!不是玻璃国,你真的是有二十多万粉丝的网红吗,网红不是都很小资、很作、很讲究的吗?”

参朗被晃得头晕:“随便了,卖出去没?”

“没有。”

“脱手不?”

“干什么?”

“卖我呗?”

“你?”

“对。”

明轩愣住,嘲讽地笑了:“你是我亲弟,说实话,卖给你,不如卖给膝盖骨。我怕对不起那瓶酒的价值——你喝红酒,我又不是没见过,上次那瓶,你就跟喝葡萄汁儿似的,心疼死我了。说正经的,你有正经事没,没事咱哥儿俩就去喝点……”

参朗不乐意:“哎哥,你怎么损人呢,卖我怎么了?我很正经地在问你,到底卖不卖?”

明轩听他口气,不像开玩笑,压低声音确认道:“你,真的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