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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189)+番外

大小不一,外面包了硬板,正适合当砖块,便先拿来用一用,打算待会儿出去找个替代品,不料刚站到院子里,发现花园的土在搬运的过程中掉到走廊上,于是先扫了土,回来便忘了书的事,直接往架子上搁东西。

几天过去了,如果不是沈斐中招,她愣是没想起来。

“我先把你救出来吧。”愧疚,心虚,朝曦连忙搬动架子,她力气大,那架子对她来说也不重,轻而易举抬起,低头一瞧。

沈斐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趴在另一个倒了的架子上,一只手撑在地面,他胸膛下是被压扁后凹凸不平的药筐,压的太死会疼,只能用手撑着。

朝曦把他抬起来,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手腕呈现不自然的状态,“你不会吧,这都能崴到?”

该说沈斐太脆弱,还是药架威力太大?

沈斐白了她一眼。

朝曦假装没看见,一边帮他正骨,一边数落,“笨死了。”

还好只是轻伤,胸前有些红印子,膝盖处磕破了皮,问题不大,抹点药便是。

唯一麻烦的是手腕,虽然正了骨,不过撑的时间太久,已经肿了一圈,该好好休息来着。

难得沐休,又是过年,不出去玩,在家养病像什么话?朝曦还是将人拽了出去。

临走前给沈斐绑了一圈纱布,挂在脖子上,好让手借力,不至于累着。

手不处理的话沈斐走路便会不自觉瞎晃荡,被人碰到也是麻烦,不如给他固定在胸前。

他也是倒霉,过年前夕弄成这样,朝曦都没好意思找他算打翻药材的账。

木已成舟,沈斐也不是故意的,关键她占了一半原因,如果不是她把沈斐的书垫在底下,沈斐定是没空过来折腾她的药材,再加上过年,据说生气一整年都不快乐,不管是真是假,朝曦都迷信一回。

药材留着明天收拾,今儿他们好好逛逛。

确实也好久没陪沈斐出来过,别说是逛街,就是随便走走都少,沈斐太忙,最近又是多事之秋,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过年又是喜事,不吃好喝好玩好,着实可惜。

先从吃开始。

俩人没有带小厮和丫鬟,镜花和水月也没带,放了她俩三天沐休,叫她俩好好玩,他们也过个二人世界。

沈斐的伤不易劳累,加上待会要逛好久,怕沈斐体力不支,照顾他,去的时候坐马车,到地方才下来走。

京城有禁宵令,平时这个点不能出行,出行被逮住要坐牢,不过逢年过节可以,加上今天是过年,皇家不仅不会惩罚,还会鼓励。

往常已经够压抑了,不能临过年还这样吧?

商人们瞧中商机,立马联系各大商会,办了个年货节,有舞狮子的,卖东西的,最多的还是吃食。

吃食一般都在街道两边,所以他们进去前先买了一通。

沈斐对吃的没太大欲望,照例还是朝曦买些自个儿喜欢吃的东西,沈斐偶尔尝一个。

她知道沈斐的口味,自己吃的差不多,好吃就递到沈斐嘴边,沈斐基本不会拒绝,他比朝曦高,要矮下身子才能咬到食物。

好吃眼角弯弯,不好吃眉宇皱起。

眼角弯了朝曦便再递一个给他,沈斐来者不拒,不好吃,不喜欢的朝曦会错意,这厮便摇头说,“我吃得差不多了。”

明显是拒绝,只不过很含蓄,要是旁人可能会以为是不好意思,其实还能吃的意思,朝曦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加上理解沈斐,他不吃就不给他了,随他便,不强求。

有药蛊在,根本不知道撑是什么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吃,就这还嫌少,开始钻进小巷子里找吃的,没找到才放弃继续逛。

沈斐跟着她折腾了一圈,伤号还要帮她提东西,毕竟朝曦只有两只手,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伤号是个合格的跟班,不吵不闹,安安静静陪她,只偶尔会往路边书铺瞧一瞧,假如朝曦去买什么东西,回头这人就不见了,去哪了?

不用着急,去附近的书铺看一看,准能抓到。

不小心弄丢了沈斐三四次,朝曦晓得规律,便没有在意,自己去玩了些沈斐这个伤号玩不了的。

比如说打擂台,打之前给一笔银子,赢了双倍还回来,输了钱给人家。

朝曦当然不会输,还顺手压了自己一把,赢了双倍的钱才回头去找沈斐,果然又不见了。

这厮手都成那样了也不安生,特喜欢看书,看到就走不动路,伤号只有一只手,翻书不方便,他宁愿活动大肿的手腕,让伤处更肿,也要继续看。

不知道书里头有什么,一问就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什么事过犹不及,沈斐明显太爱看书,过年这种大好日子,他居然拿来看书,朝曦想想都气,书比她还好看?

说起来她特意化了个妆,沈斐这王八蛋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看在他是伤号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问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书铺?

路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告诉她方向,朝曦过去果然找到书铺,但是里面没有沈斐?

???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

第148章 突然好奇

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没有资格选自己喜欢的对象,只有这几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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