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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195)+番外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第152章 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 沈斐听了进去, 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 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 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 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 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 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陪着他练, 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 走不了,只能靠她抱着,像照顾千金小姐, 不, 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 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

说来她把这样的人睡到手,岂不是更加羡煞旁人?

朝曦坐起来,朝身后看去,大清早的,许多丫鬟走来走去,每个看到都娇羞无比,她就像炫耀似的,在自个儿打下的江山身上盖章。

在沈斐额头亲了一口,然后将他拉起来,本来想让他回屋歇会儿,练剑练的太久,沈斐胸口喘息厉害。

但是沈斐听说她要去包饺子,执意要跟她一起。

朝曦晓得,昨儿差点将沈斐的牙崩掉,今天沈斐十分不放心,一定要看着她包。

他虽然没说,可那架势看着就像,毕竟平时绝对不沾春阳水的人突然心血来潮要与她一起包饺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朝曦也没拒绝,吃一堑,长一智,沈斐怕她再搞出什么新花样来也正常。

朝曦将他带去后厨,还在厨房忙活的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齐齐朝沈斐行礼。

沈斐淡淡回应,视线只稍稍一瞥便落在朝曦身上。

朝曦手还与他的手拉在一起,目光在热闹的厨房寻了一圈,找到镜花和水月之后直接把他拽去角落。

包饺子时几个人围一个圈,镜花和水月是沈斐身边的大丫鬟,许多二等丫鬟,三等丫鬟讨好她们,便与她们坐在一起,闲聊拉近关系。

怕挤着俩人,镜花眼神示意靠近外圈的几个丫鬟,那几人明白,刚要离开,被朝曦摁回去。

“挤一挤就好,不差我们两个人。”朝曦不是讲究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沈斐自然没意见。

假如只有朝曦一个人,自然听朝曦的,可如果有沈斐在,王府的丫鬟更遵从沈斐的意见,那几个丫鬟本能看向沈斐。

“人多热闹。”

这句话等于支持朝曦,于是几人留了下来。

这圈坐的人本来就多,又加两个人,更挤,朝曦好不容易插进去,回头一瞧沈斐一个人占了老大的位置,另一边再坐一个人都不是问题。

朝曦捅捅他,“你往那边坐坐。”

沈斐搬动屁股下的小板凳,往那边挪了挪,他一动,其它人也动,纷纷往一边挤,又空出那么大的位置。

总共只有这么大点的地方,又是个圆圈,不挤沈斐,肯定挤朝曦,朝曦与水月挨着的那边挤的胳膊都伸不开。

她又让沈斐挪了挪,沈斐一挪,其他人再次跟着挪,又变成了挤她。

朝曦目瞪口呆,继而乐了,“你是瘟神吗?都没人坐你身边。”

她与沈斐只挨了一面,另一面空着,朝曦刚挤进来时便感觉到压力,本以为沈斐怕是挤不进来,没想到他一来,大家宁愿自个儿委屈,也要成全他,愣是挤出一片小天地。

“还挪不挪?”沈斐挑眉问。

“算了吧。”再挪也一样,没人敢坐在沈斐身边。

一来沈斐是男的,男女有别,第二,沈斐是主,与主子坐一起是僭越。其三,谁不晓得沈斐有毛病,不爱人近身,靠他稍近都会被呵斥。

倒不是沈斐,是镜花和水月,知道公子不喜,又岂会让旁人贴来?

若是靠近公子,会不会得罪朝曦还另说,但是肯定会得罪镜花和水月。

俩人是公子忠诚的追随者,从心底尊敬并崇拜公子,以保护公子为已任。

这种莫名其妙的护花心理,叫朝曦开始颇受了些罪,不过被接受后又享尽了种种好处。

好坏参半吧。

朝曦撸起袖子去包饺子,沈斐也想帮忙,刚上手被朝曦打了一巴掌,“洗手了吗?”

白皙光滑的手背登时红了一圈,沈斐站起来,到门外洗了洗手才进来。

朝曦方才来时上了个茅房,出来洗过手,想着要包饺子,洗的极是认真,不用再洗一遍,只用湿布擦了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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