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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44)+番外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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