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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58)+番外

俩人不敢打扰,又在门口守了片刻,也不知过了多久,里头突然传来公子沙哑的声音。

“去拿一件披风。”

???

不是两个人吗?怎么就拿一件披风?

镜花犹豫了一下,在拿两件和一件之间,选了一件,也许朝曦姑娘身强体壮,不需要披风。

既然公子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镜花转身去拿披风,很快回来,路过楼下时发现侍卫们也尽数醒来,被一个小姑娘算计,个个脸上些许不自然。

镜花也不管,拿了披风上楼,敲了敲门,听到里面回应才进去。

公子已经换好了衣裳,身上带着水汽,黑发还是湿的,明显重新洗了回澡,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朝曦姑娘不在。

镜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过披风,在胸前打了个结,声音依旧那般平静,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顿饭,只白皙修长的指尖微微颤抖,不知是消耗过大,还是心里气闷的反应。

公子钟意朝曦姑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习惯都因为朝曦姑娘改了,为了朝曦姑娘,将主动权让出来,搁在朝曦姑娘手里,这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风。

朝曦姑娘或许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经做到这个地步,还留不住朝曦姑娘吗?

看来她的猜想没有错,朝曦姑娘根本不爱公子,留着公子只是想要一个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马便会再找一个人替代公子。

这一局是公子输了,其实从公子将主动权让出来的那一刻,便已经输了。

镜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迹,唇被她咬破,微微歪头,会发现脖颈上尽是吻痕。

也是,毕竟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公子险些被她累垮,本来腿脚便不好,被她这么来一出,摇摇欲坠宛如下一刻便会倒下似的。

镜花尽量离公子近一些,怕他撑不住,劝道,“公子,才三更,您再歇息歇息吧,赶路不急在一时。”

沈斐摇摇头,“不了,元军来势汹汹,一刻拖不得,我在车上眯一会儿就是。”

他执意如此,镜花倒不好再劝,只低叹一声扶住公子,叫他有个撑的地方,公子腿脚不好,走一段路便要歇息歇息,从楼上到楼下,再到门口,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外面下着雨,没有人不满,全都任劳任怨等着,镜花撑了把伞在公子头上,公子让她再拿一把过来。

镜花没多想,伞交给水月,自己去马车上又抽了一把,压在众多小物件中,稍稍有些歪,她抖了抖,撑开拿给公子。

公子接过来后将伞收起,往角落里一放,也不知什么意思,只紧了紧披风冷声道,“走吧。”

马车朝这边撵了一些,在公子前头停下,水月放下踩凳,让公子踩着上去。

凳子收起,俩人坐在马车两旁,挥挥手,整个队伍跟上,缓缓朝黑暗里奔去。

马车华丽,四周系了铃铛,偶尔被风吹起,响起叮叮当当的空灵声。

随行的下人手里拿着灯笼,亮起昏黄的光,像一颗颗繁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朝曦从角落里走出来,瞧了瞧搁在一边的伞,挪动脚步过去,微低下身子将伞拿在手里。

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这伞精致异常,扇骨用的材料不是木头,摸着光滑细腻,有点像象牙。

毕竟是沈斐用的,能理解。

他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凤凰终究还是回到了他该回的地方。

那她呢?

她该回哪里?

村里?还是鬼谷?亦或是找抛弃妻女的父亲报仇?再或者去找师傅?

她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沈斐,也不想等师傅,等人太累了,她想主动一点,就像沈斐消失之后,她出去找沈斐,师傅也失踪了很久,她也该找找师傅。

可怎么找又成了问题,天大地大,她怎么知道师傅会去哪?

平安也是个事,不交代好,她不放心,朝曦先回了一趟村里,这回赶得不急,走走停停花了一两天,吃吃喝喝也没委屈自己,仔细养着身子,养好了,怀孕的可能性才能提高。

她去找沈斐,其实是想借个种。

那日回到村里,沈斐已经走了,他的东西一件也没留,屋里仔细一寻,仿佛没有另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只厨房搁了许多饺子。

朝曦没包,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包的,走都走了,包些饺子算补偿吗?

她不怎么喜欢吃饺子,这人看不出来吗?

朝曦没瞧见饺子倒还好,瞧见了更加气闷,沈斐不在,她只能一个人坐着发呆,发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刘大娘挨个哄娃睡觉的声音。

隐约记起刘大娘曾向她抱怨,说娃黏人的很,没考虑好之前千万不要生孩子,累人。

养孩子跟养平安,应该没什么区别,养平安也很累,但是朝曦乐在其中,可惜平安毕竟是野兽,要留在山里不能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如果生个娃,是不是就可以日日待在一起?言传身教?

她起了心思,也不犹豫,当即追上沈斐,找他借种,过程很成功,就看她肚子够不够争气。

朝曦自己就是大夫,每日盯着自己的变化,一晃小两天过去,她来了葵水。

借种失败。

朝曦有一瞬间的懊恼,恨不得当即跑去京城追回沈斐,再借种一次,这人长得这般好看,他的孩子肯定也差不了,找别人朝曦担心样貌不好。

在纠结了小半天之后,朝曦放弃了,没有了沈斐,又恢复成原来的生活,上山采药,下山开医馆,不断买腊肉和咸鱼过来,挂在平安的山洞里,够它吃一两个月才停手,它这一冬眠,最少两个月醒不过来,也许可以用这段时间找找师傅。

师傅最爱美男,美男最多的地方肯定就是她的藏身之处,譬如说京城。

京城是大顺最繁华的城市,往来四处奔走的商人必去之地,听说有百万人口,所有长得好看,有才华的男子都会聚集京城,或从商,或科举,又或者等着哪家小姐看中,做一回上门女婿。

师傅临走前去的地方也是京城,要找线索,还是要去京城找,可沈斐也在京城。

京城那么大,哪是那么容易碰面的,不管他。

朝曦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找到师傅的法子,发现只有一种最稳妥。

让师傅找她。

倒也简单,只需将师傅最喜欢最喜欢的美男睡了,也不一定要真睡,告诉大家被她‘睡了’便是,师傅收到消息自然会主动上门。

虽说师傅最喜欢的是沈斐,字文竹,但是第二她也喜欢的不得了,‘睡了’第二美男,师傅一样会找上门。

朝曦掀开师傅的美男图,发现第二是个从商的公子,位置赶巧了似的,也在京城。

还有些余气没有消,暂时不想看见沈斐,朝曦翻了翻下一页,想换一个人,最好不在京城,谁料瞧了整本,发现前三都是京城人。

毕竟是最繁华,最有钱,所有权利都集中的地方,美人生美人,越来越美,男俊女俏,下一代更完美,如此长期下来,前三都在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剩下的排名太低,不是师傅的心头爱,她去找了也没用,鞭长莫及,师傅如果真的在京城,她跑那么远‘睡’别的美男,师傅根本接不到消息。

罢了,就去京城吧。

朝曦其实不太想去,可又想去,上次借种失败,想去找沈斐再借一次。

太没用了,没能让她一次借种成功。

第47章 一模一样

朝曦不是个纠结的人, 想做了便去做,没多少犹豫, 就像她不想等沈斐, 也不想没有尊严的主动去找他一样。

人家都不让她跟了, 她还跟过去,显得自己没有骨气一样。

但是现在不是去找他, 是去找师傅, 跟沈斐不搭噶,所以做的理直气壮, 没有半点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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