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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95)+番外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第74章 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 如果披风被风刮起, 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穿在披风里面, 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显得臃肿, 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 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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