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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遍修真界(220)+番外

只是关于混沌的情况,洛九江越是了解,就越是凝重。响在耳畔的孩童笑声天真快乐,洛九江却只觉得有点头疼。

要是五行之精未做妄断的话,这山心之中的混沌本来就只有拳头大的一团(根据洛九江本人的再三确定,得知这个拳头乃是龙神的拳头,那想来已经有笸箩大了),只是万年以来丝丝缕缕的扩散开来,另有稀薄的部分布满了整个山心,因此若说洛九江才进山来就碰见混沌,也没什么错。

但最浓厚的,最原始的那一团混动,就正位于五行之精和洛九江目前站定的地点。

这就难怪洛九江一路上也没察觉到,有混沌的地点和山里其他部分有何不同,毕竟各处都有混沌分布,只是多少的区别罢了。

除此之外,洛九江还从五行之精那里得知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信息。

那就是混沌的属性。

它的特质不是平常,而是混乱。

像是洛九江一路走来所感知到的普通、平庸和无足挂齿,亦是它混乱特性的一部分。

混乱究竟是什么呢?

对于平常人的生活来说,假如每天要做的工作都是固定的十件,可今天突然插进来了二十件事要做,那就是一场混乱;对三千世界里的妖族来说,他们世代于族地居住,偏偏今日某位大能结婴,受他气息所慑,方圆百里内的无数妖族都仓皇逃离,最终将半个森林都卷入这一场浩荡潮流之中,那也是混乱。

而对于日日被人蓄养的牲畜来说,人类从羊群里挑羊去剪毛、从牛圈里扯牛去宰杀,都照样算是混乱。

而此时此刻,洛九江所面对的混乱,却比上面所有关于混乱的范围都要宽泛的多。

真正的,最深沉、最凶暴的混乱,乃是不动声色的暗潮汹涌、包罗万象。

洛九江连续试验三次,只不过想打个最简单的清水决。不料第一次捏出了个圆溜溜的土球,第二次则干脆失败,第三次就更加离谱,手上直接捧了个完全相反的火团——然而即使已经能感受到那灼手温度,洛九江仍未瞧见任何光亮。

就像是此处的混沌容不得任何光芒来点亮一般。

他将手抬起到自己眼前,不再做第四次尝试,面上神色也渐渐凝重起来。

此刻,洛九江手指与他视线相距不过一寸左右,却真是字面意义上的“伸手不见五指”。然而这还不是让他最在意的事,最让他在意的——

洛九江打了个响指。

声音弱了。

洛九江自从习得音杀以后就勤勉修习,平日与人交手时没少拿它当做奇兵,日后又蒙公仪先生亲身指点半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声音的敏锐度岂同反响。

在这种安静到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和呼吸的情况下,本该清晰可闻的响指声竟然比印象中更轻了。

……不,他现在已经不能听清自己的心跳和呼吸。

洛九江甩出火团时没听到熟悉的细微噼啪声,心中已觉不对,如今亲身验证过,方觉果然如此。

先是视力失却用武之地,再有听觉难以施展,幸而他现在还能感知到身上面料的粗糙与否,触觉应该还好,只是不知嗅觉和味觉……

才刚刚想到这里,洛九江就骤然一僵。

几乎只在转瞬之间,洛九江外放的神识感知便完全断开,仿佛被人随手捏灭的火焰,也像是跌入某张漆黑无底的巨口,无论洛九江如何努力,也再无着力之处。

“……”

要知道,论及洛九江对神识的使用,比他运用音杀的次数要多得多。当初枕霜流为了锻炼他的神识,可是直接下狠手把他扔进了五毒洞里。

那之后洛九江意外落入死地,追杀成了家常便饭,感知更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向外虚探着,时时警备,被锻炼得炉火纯青。

直至今日,神识甚至可以代替洛九江的眼睛耳朵,成为他自身的一部分。如今神识被骤然切断,也几乎就与砍他一条胳膊没什么两样。

洛九江压下心底的惊异,暂时按兵不动,只是扬声问道:“球,棒槌听不见你了!”

很快五行之精就对他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啊?你说啥?你——说——啥——?”

洛九江:“……”

五行之精连话都说不利落,究竟化没化作人身还不一定。要是他和五行之精同时丧失了对声音的感知力,那更大的可能便是对于声音的削减也是混沌法则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们两个一起聋了。

以此类推,对神识的控制,也是混沌“混乱”特性的彰显。

但最糟糕的还不是洛九江目前遭遇的情况,最糟糕的是洛九江不知道混沌的混乱范围究竟有多广。

如果说疯狂、猝死、记忆消失或是骤遇心魔也是混沌的混乱特性,那洛九江接下来面对的情况就很危急了。

洛九江下意识地摩挲着刀柄。他承认自己如今遇上了一个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对手,同时也仍在一刻不停地思考着对策。

要是混沌本身是这样一种混乱而无序的法则,那龙神当年不管不顾、甚至不曾为开天以后做什么准备,也一定要劈开混沌的举动,就十分地能让人抱有同感了。

因为换做洛九江现在身陷混沌,思来想去,第一反应仍是仿效龙神,劈了这团东西再说。

……从他与往常不大相同的思考模式来看,或许混乱的特性之一,还包括烦闷和急躁。

洛九江默默在心里提醒自己这点,好让自己反应过来,他现在是在被牵着鼻子走。

他被一个甚至没有生命、没有思维的对手困住了。

第167章 番外二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5)

洛九江不知道郑舒心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他要是知道了,想必就可以开始大秀特秀的生涯, 好让郑舒好好回顾一下那些年封雪感受过的恐惧。

作为一个新进城、看哪儿哪儿新鲜的修真界土大款, 洛九江对于逛街这件事抱有非常的好奇和好感, 如今一个楼层已经扫荡过一半。

但即使如此,他仍然跃跃欲试想去看下一半。

在类比之下, 郑舒真的又有种自己正在陪女朋友逛街的错觉——他从前太天真了,还以为男人不会对逛街感兴趣!

呵呵,他想少了。

不过商场里又有空调又有沙发, 郑舒自己虽然没什么购物需要, 却也优哉游哉地拎起一本茶几上的时尚杂志随便乱翻。正当他阅读一页边角上的花边小料时, 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老远看到你还没敢认,怎么着, 带着人妖逛男装, 你这真是换了口味啊。”

听到这声音, 郑舒稍稍打个激灵。

原因无他, 无论谁拎着铲子挖了别人的墙角,或是前一天刚被对方指使人绑到荒郊野外去, 心里都不会没有心虚或芥蒂的。

虽然引起两人矛盾的那位女朋友早就是郑舒的过去时, 但被人强撬了女朋友的男人根本没有理智可言——他才不管你到你和没和他前任分。

郑舒把那本杂志扔回桌子上, 自己慢慢地转过头去, 正对上对方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巧了, 陈丹峰,好久不见啊。”

“不巧,不巧。”对方唇角拧着个冷淡的笑容, 眼中满是阴霾之意:“要是你昨天没做什么小动作,咱俩就能在视频里见个面了。”

怎么见面?郑舒一听火气也上来了: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塞袋馒头,然后跟视频里衣冠楚楚的这人见个面?

男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在情敌面前丢面子,哪怕是前任情敌也一样。

到了这种程度,争夺的已经不是某位女性的芳心,而纯粹是两个雄性生物之间的斗气了。

“碰上熟人了?”恰逢此时洛九江刚从试衣间里出来。他新换了一件衬衫试,可能是这件衣服设计上有点紧,他一边走来还一边扯了扯领口。

洛九江人高腿长,身材又是绝对有范,要不是留了那一头看起来显得女气的长发,他现在都能直接给拉出去,让摄影师咔嚓几张做杂志硬照。陈丹峰对郑舒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一看洛九江噌地一下就被激起了关于外表上的好胜心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