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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遍修真界(228)+番外

洛九江入境般信步闲游,手指不紧不慢地在气孔间移动。他一步步踏过那些新生的绿意,被他踩过的嫩芽却丝毫没显出颓态,反而如水洗过般打起了精神。

他和他的箫声共同越过山川,于是整片山就气清景明,点点绿意也都抽芽发枝。

昔日有古书云“步步生莲”,今日洛九江闲庭信步地走过,虽然没能足下绽开莲花,却在每一次脚步落地时,都往四面八方蔓延开一大片肉眼可见的勃勃生机。

按理来说,作为灵气输入的源头,作为千百山峰的供给者,洛九江此时就算没有力竭,总也该感觉疲惫。

但洛九江丝毫没有这种感受,他只感觉天上的道源与地下的无数种子在冥冥中连成一片,气机牵引,而他自己站在天地中央,作为整个世界的核心。

伴随着无数花种的生气渐起,一直以来与他争夺这片土地的混沌控制力也就越弱,而被他捧上天空的道源,则是更为明亮炽热。

倘使他现在肯把道源收回丹田,那就能敏锐察觉到,自己的道源又强了那么一丝。

此时此刻,洛九江与混沌漫长拉锯的斗争仍在继续,然而洛九江箫音笃定,好像已经胜券在握。

在混沌的核心之中,被他生生创造出的这方小世界里,先是有了太阳,再多了山峦,现在又有了漫山遍野的绿意。这些新芽想要生长,就还需要更多的生机和力量。

灵气毕竟是“气”,还是太淡了。

洛九江的箫音一转,很快就从波澜起伏过度成悠闲而绵长。

不够,还是不够,作为中转的核心,洛九江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太过单薄。

在对混沌的蚕食之下,天上的道源愈发强大,而地上的草木却仍裹足不前,天地之间只有一个洛九江作为调度,难免会有力不从心之处。

那么,他该用什么把天地直接相连?

洛九江抬起眼来,直视着道源的光芒。

他想到了。

在七岛最初的开端,洛九江不甚甘愿地对枕霜流行了个简陋的拜师礼后,枕霜流曾经指导过他的速度。

那一天,他的师父为了他,在小园中下了一场属于他的雨。

这灵诀枕霜流后来也教了洛九江,主要便是拿来磨炼他的控制力。这不是一道攻击法术,大概也就能造造势,吓唬吓唬凡人,再显摆一番自己高强的境界,但放在此时此刻,这道造雨诀却成了天地间绝妙的介质。

洛九江催长草木的箫音不停,一时也空不出手来捏诀做法。当然,他能操纵气流代替手指堵住气孔,但此时此刻,洛九江尚且不想那么干。

或许只是奇思妙想,或许又是天才都有的信心和傲气,面对这个本该用手捏出来的灵诀,洛九江竟然生生用音符代之。

第一个圆润如珠的音调被他吹出时,洛九江自己都恍惚了一瞬。音杀这个熟悉的老朋友,从拼杀时的一件奇兵,到向死而生的盎然转化,直到现在,他甚至想用它代替自己的手,从无形的声音变成某种实质性的可御使之物。

洛九江的手指在音孔上振颤叠打,第一下,第二下;洛九江的箫随着他的心意奏起音符,第一声,第二声。

恍然之间,洛九江忘我之际,有什么细微的啪嗒声沾湿了他的衣襟。

而等他终于抬起眼来时,天空中虽然未曾有云,却先已有了雨。

连绵不断的雨线把天地连接,将生机注入,无数植物在洛九江的身前身后飞快生长,让一棵棵花树展开曼丽的姿态,一株株仙葩露出秾艳的色彩。

余音袅袅,暖玉箫身具六孔;包罗万象,洛九江心怀七窍。在不绝的清音之中,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

据说,谷雨过后,人间生花。

细雨如丝,洛九江终于在绵密的湿意间放下玉箫。他伸出手来,那一时的感悟尚未断绝,五行之精啪嗒啪嗒地踩着水跑过来看他,愕然发觉洛九江瞳孔上正环绕着两道细细的金。

那璀璨而至上的颜色,与天间可作烈日的道源相互映照,即使在雨中也不能朦胧半分。

洛九江开口,语气依旧随意,然而落在混沌之中却如宣读圣谕。

他说:“我的世界雏形里,还差一轮月亮。”

第172章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6)

等从服装店里出来以后,郑舒就带着洛九江去了楼下一层的品牌专卖店, 给他把手机, 笔记本还有ipad全部配齐。

说起来有个插曲还挺好玩:洛九江随便穿穿已经是个行走的衣服架子, 换了新装之后简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荷尔蒙吸引人的眼球,他们一路下来, 碰上的人里不乏窃窃私语“看着好帅啊,是哪个明星吧?”“这么帅的小哥哥我不可能不知道!看身条应该是模特”云云。

洛九江在修真世界惯穿黑衣短打,纯粹是为了行动方便。而等他正装出行, 身着华服冕冠, 气质说不出的高贵肃穆, 只是不显身段。

袍子曲线柔软,又通常推崇宽袍广袖为第一风流, 穿起来里三外三, 修仙众人不落凡俗的气质被烘托到极致, 但在身材展示上往往就差了一些。

然而现代衣装, 特别是死贵死贵的衣装,大多剪裁得体, 舒适大方, 能够很好的展示出人类自身的线条, 更完美地体现洛九江这一身黄金比例的身材来。

——因此当洛九江和郑舒迎面碰上母女二人, 小姑娘牵着妈妈的手呆呆看了洛九江许久, 突然转过头去和自己妈妈没头没脑地请求了一句:“妈妈我要吃吮指原味鸡!”,大概也是可以体谅的了。

围观了此事的郑舒全程憋笑,转头一看洛九江仍是那副光风霁月的模样, 显然还没把“吮指原味鸡”的由来和自己联系在一起。

无知是福啊……郑舒在心里感叹道。

等配好了基本的电子三件套以后,郑舒带洛九江回自己的爱车法拉利上。出了刚刚商场里碰上小姑娘对着洛九江报菜名那事以后,他特意走得比洛九江落下两步,正好借机观察人类物种的多样性。

结果看来看去,其他人类反应如何郑舒心里尚且没数,视线却实实在在地被洛九江带跑偏了。

这位大仙穿起长衫来,必定是个优雅风流,翩翩若有神的绝代人物,举手投足之间都满是赏心悦目。但现在换下那一身博冠广带,玉锁环佩,穿上相对简洁的现代衣服之后,对他就只有一个形容。

——大哥你走路带风啊!

哪怕手里拎着电脑包,伪装成加班到死的白领程序狗都不能隐藏这种“老子就是天下第一酷炫、天下第一吊”的邪魅气质,郑舒在后面看着背影差点给他跪了,他心想我给人买什么电脑手机ipad,就这种神仙人物,腰间一边别一个大哥大岂不是正好?

“老哥你等我,明天装备我都给你配齐它。”

洛九江好奇地转眼过来:“什么装备?点击就送屠龙-9999?”

“啊?啊。不是那个电脑游戏里的装备,我是指……”郑舒上下又打量了洛九江几眼:“就什么大金链子小黑貂,大绿棒子小烧烤,身后我再给你跟两个扒蒜小妹,赶明儿把你往我们剧组一领,当场开拍《东北一家人》。”

洛九江的关注重点显然偏离了中心,他推辞道:“嗯?还要给我配备婢女随从?完全不必如此,你太客气了。”

“不客气不客气。”郑舒也摆手推辞道:“这都是一位大哥应得的待遇。”

应得待遇既得者尚且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从“大神”、“大仙”改往“大哥”急转直下,他要是知道的话——

没准会问“我这样戴大金链子,看起来还不错吧?配墨镜合不合适啊?”

没办法,洛九江就是这样好玩的人。

等两人回车上以后把车开起来,郑舒对此就更有体会。B市惯常堵车,商业街就更是通常堵得车水马龙。一般跑车这种酷炫车种都是开的人出风头,然而现在身边的人换成洛九江,郑舒恍然感觉自己就一丫司机,别提降了多少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