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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126)

作者: o白野o 阅读记录

“那我们等天晴了去底下花坛里挖点蚯蚓上来。”

庄墨觉得可以:“下次我去超市买把小铲子。”

任明卿看他眼睛好亮,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能煎鸡蛋。他赶紧又给庄墨量体温,发到39度多。他吓坏了,催促庄墨去医院看看,庄墨不肯去:“外面刮风下雨的,你又不会开车,我们怎么过去?感冒都是有过程的,发完烧就好了——你理我远点。”

任明卿拿着体温计发愁:“退烧药怎么吃了没用?”

“这说明免疫系统在战斗,我在好起来。”庄墨安慰他道。

任明卿道理都懂,可就是放心不下:“不行,不能老是这么烧着。”

他翻出另一床换洗被褥盖在庄墨身上,把他裹得严严实实:“重不重?暖和不暖和?”

“还行。”其实庄墨烧得那么厉害,冷得直打哆嗦。

他们来得匆忙,只想着这里气候炎热,又有空调,没多买被褥。任明卿灵机一动,把两个人的羽绒服全都翻出来叠在被褥上。看庄墨还是冷,任明卿索性拿了把椅子坐在床边,上半身趴在一堆隆起的被褥上,像只挂在庄墨腰上的无尾熊。

被褥里传来任明卿闷闷的声音:“庄先生,你现在好点了没?”

庄墨眼眶一酸,往被窝里钻了钻:“嗯,好很多。”

过了会儿,庄墨跟他道谢:“今天辛苦你了。”

“我生病的时候你也是这么照顾我的……不,我每天每天,都在受你的照顾。”任明卿趴在他肚子上转过脑袋,露出了明亮又温柔的眼睛。“我很高兴这次能换我照顾你。”说完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是高兴你生病,对不起。”

“我已经没事了,睡一会儿就好,你还是管自己去写吧。”庄墨憋着不敢咳嗽,真的很担心传染给他。

任明卿摇摇头:“你睡吧,我就在这里陪你。”

他也当过病人,知道人身体不好的时候,连心都会跟着脆弱。那时候他刚结束《浩荡纪》的写作,生了一场大病,浑浑噩噩间老是做噩梦,梦见父亲过世的那一幕。有一次他在梦魇中醒不过来,是庄先生温柔地攒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回到现实中。他半梦半醒间哭叫着说“我没有爸爸了”,庄先生安慰他道:“过去了,都过去了,我来做你的家人,以后我是你的家人。”

现在庄先生为了他特意跑到G市来,他每天都在码字,庄先生想必很寂寞;现在庄先生病倒了,让他丢下庄先生一个人,这又算什么家人呢?他希望至少在庄先生脆弱的时候,自己能够在他手边,够得着,摸得见,可以让他听到人声、感到人气儿。哪怕他睡过去了,醒来一睁眼,也能看到自己,这对病人来说会是个很大的慰藉。

庄墨感受到他温暖的体温,腾出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谢谢你。”

第74章

李让和任明卿吃完饭,上楼写稿子。

比稿时间过半,谭思这边要全盘推翻。谭思一点压力没有,任明卿也压根不急,倒是对他的文字编辑照顾有加,天知道他编辑帮了他多少。

为了这个项目,李让呕心沥血、日以继夜。平凡的他贡献了全部才华与力量,这些大名鼎鼎的所谓作者呢?他们不曾为任何一个设定绞尽脑汁,不曾为一段字句废寝忘食,就因为他们有才华,所以可以轻而易举强占所有人的劳动成果?

李让强压下心中的愤懑,开始翻阅自己的素材积累。他搜集人物形象,拆解剧情结构,随手记录灵感,积攒好词好句……他坚持这些基本功已经有五个年头了。

他的书桌上放着一堆厚厚的牛皮笔记本,朴实无华,但他对它们爱不释手。每当他觉得世道不公,或者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时候,他就翻翻自己做的这些功课。他看到了这些年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自己。如果说身为枪手的种种让他心生不平,那这个勤奋努力的自己,则让他变得平静,甚至对未来充满希望。

只要坚持得够久,他相信,总有一天,缪斯会发现错漏了他,俯身亲吻他的脸庞。

——

他刚在书桌前坐下,谭思就从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稿子:“这样下去不行,你的稿子有问题啊!”时间紧迫,谭思一早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在看文。

李让身为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很护短,立刻找了借口:“这只是初稿,你要说草稿也行。你现在世界设定都没细化,我这里能写的东西很糙,就搭了个大框架。”

谭思心急火燎:“你这大框架就不好看。”

李让觉得他根本啥玩意儿不懂:“大纲有什么好看不好看,大纲就是让你别写飞,能自圆其说。”他把“自圆其说”咬得格外沉重,讽刺谭思一天有一百个主意,全他妈瞎写。

“你这篇大纲,跟度他山的故事梗概怎么比?人家也有完整的故事架构,怎么人家看起来有意思得多?你这样没有办法赢过他。”

“我只是一个枪手,不是我在跟他比。”李让反唇相讥。

“没错,是我在跟他比。但我跟他是同样是王者,你就是个星耀吧。”

李让气绝。

谭思把椅子滑到他身边:“你不是一直自视甚高、看不起我也看不起度他山的吗?怎么这种时候就’不是我在跟他比了’。别扯什么枪手不枪手,单说你们俩写的东西,就不是一个水准的作者。”

“你跟他是一个水准的作者,你自己去写。”李让性格高傲,即使他脸上的伤还在疼,还是肆无忌惮地与谭思针锋相对,半点儿不怕激怒他。

谭思自从决心从头搞起以后,也认真了不少,每天陪在李让身边,做世设人设,理剧情线索。他如果想要控制自己的脾气,是完全可以面对挑衅冷静下来的。

此时此刻,他就极其镇定道:“没错。不过度他山有一点比我强,他做故事架构比我强,这是我为什么需要你的缘故。而且我的手速没这么快,我只能完成关键性的剧情,其他不那么重要的剧情都要你来写,但你写的有问题。先不说是不是比得上度他山,你连跟我水准一致都做不到。”

李让烦躁地走到他身边,扯过了稿子:“哪里有问题。”

谭思:“我说不上来。”

李让瞪了谭思一眼。

谭思面不改色:“我是天才嘛,我又不是专业编辑,我写文、看文全靠感觉。我看你的文,感觉不对!我对你们那一套不了解,但你和度他山是一个路数,你们都是逻辑缜密、结构严谨、有大局观的作者,所以我让你来操刀这个案子,把我的点子操成大长篇。可你和度他山有个最本质的区别:度他山写得好看,可你不好看,这真的是天赋原因吗?”

李让的眼皮剧烈地一跳。

谭思知道这是他的死穴。李让为自己的天赋问题苦恼了很久。

谭思见证了度他山的水平飞涨,意识到这可能不是灵气的问题,度他山本来就有灵气,只是他的写作路数限制了他的自由发挥,让他前期的发挥不如后期来得好。那么同理,李让也许也不是没有灵气,他只是有个大问题没有解决。为了这个案子的最终呈现,谭思迫不及待地希望李让能够赶紧飞升。

“写不好一定有原因,你赶紧自己想想办法。”谭思把稿子丢给他,又叼着烟坐到电脑面前发愁去了。

——

李让无助地拖拉着自己的文稿,双目涣散,显然在想什么心事。良久以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换了个账号,在黑名单里找到了那个久违了的ID。

这么多年,那人连头像都没有换过。

李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他放出了黑名单,紧接着点了加好友的按钮。申请框中的文字不断输入又被抹去,最后李让为了保险起见,换掉了自己的昵称和头像,冷冰冰地打了一串热情洋溢的话:“四海大大好,小透明有问题想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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