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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先弯为敬[快穿](77)

作者: 道系人生 阅读记录

好在她还能氪金。

穷人靠变异,富人靠科技。

对于现在的林思来说,她也是能靠氪金变强的人了。

当然,偶尔看到黎从馨那种每天修炼一小时就比得上她一天的人,内心还是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些不太好的负面情绪。

毕竟,黎从馨这种人的存在,确实是挺打击人的,想想都觉得心里不平衡。

作者有话要说:1

第64章 6.1

头疼。

林思皱起眉,下意识捂住额头, 入目的是鲜艳的大红色。

她还有些没清醒, 就呆愣的看着维持这个姿势。

我是谁?我在哪?

她费劲的想了想, 才记起在无限空间了, 两人攒够了脱离无限空间的无限币, 主神也并不小气,只要把钱给了就能走。

但临到最后关头,黎从馨突然好奇主神究竟长什么样, 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大光球, 想去看看。

林思想了想,就答应了。

毕竟修炼到了现在,已经站在了无限空间的顶端, 她却仍然没有找到自己轮回的原因,由此可以确认, 这个无限空间的力量体系并不算太厉害, 至少是比不上能让她轮回这么多世的幕后黑手的。

也因此,就算惹怒主神,那也是可以复活的。

那去看看也无所谓了。

结果这一看, 就真的惹出事来了。

无限空间是属于一个人的。

并不是大光球, 而是一个人。

林思她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自然也就不能善了了。

对于主神来说, 整个无限空间里的人都留有他暗中设下的暗手,林思两人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最后毫无疑问,两人死了。

不过这个仇林思也记下了, 也在他身上留下了后手,如果以后她能更强大的话,肯定会去报仇的。

……

死了,也就意味着这是个新世界?

凭借身下的摇晃感,林思判断她是坐在轿子里,头疼应该是刚刚骤然苏醒没注意撞到头了。

她扯下红盖头,看了看上面的并蒂花,明白了现在的情况。

不过……为什么她穿的是男装?而且为什么有红盖头,身上的衣服却是书生的袍子?

林思这样想着,脑子里不由自主蹦出了一个嚣张的声音。

“这书生长得好生俊俏,来人啊,把他给本小姐绑回来跟我成亲!”

林思:“……”

所以,她是女扮男装,结果被女人看上了给强抢回去了?

林思敲了敲脑袋,深入回想了一下。

这一世的身份是林家村林举人家的孩子。

因为林举人染了风寒,又传染给了林思的哥哥,导致这两人都去世了。

而在这个年代,女子是无法继承家业的,因此如果家里男丁没了,那家里的房产和地都会被林家族老收回,为了生存,林母就让林思假扮了兄长,谎称死的是林思。

因为两人是双胞胎,从外表上看不出不同,再加上林举人刚正不阿,跟族里人关系处得不太好,来往不密切,因此倒是没人发现问题。

也因此,林思就顶了兄长的身份活着,然后一路学习科举,从童生到秀才。

这次出远门倒不是因为去考举人,而是因为林家村被一伙山匪给杀人放火洗劫了,林思慌乱之下拿着家里仅剩的家当溜了,结果跑返了,没去城里,反倒跑进了深山老林,被一个好心的猎人给带到了一个村子里。

谁知这个村子就是一个贼窝,是黎家寨的下线……

黎家寨的大当家是个女人,最近正到了婚嫁的年龄,但这个年代的农村,长得好看的实在难得,而这个时候,大当家的看到了林思,一个细皮嫩肉的书生,自然是大喜,麻溜的把林思给绑了准备带回山寨成亲。

本来林思现在也应该是被绑上的才对,但附近都是他们的人,因此也不怕林思跑了,再加上大当家的心疼“夫君”,这才给她松绑。

林思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民风真是……淳朴啊……

她低头看了看红盖头,据说这是大当家亲自绣的,老实说,绣的不咋地,也就能勉强看得出是朵莲花的样子。

不过对于一个山匪来说,能看得出是朵花就不错了,要求肯定是不能太高的。

更何况在这个年代,刺绣也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这些妇人普通的缝缝补补还行,但刺绣也是在为难她们,毕竟在现在的农村,这些妇人也是要下地干活的。

轿子很晃,并且轿子本身做的也很糟糕,林思曾经也有过什么不受宠的公主/嫡女之类的角色,做过那些轿子,相比较之下这个轿子确实不太好看。

没有刷漆,保留着木头本身的颜色和纹理,屁股底下坐着的地方垫了坐垫,里面不知塞了什么东西,并不软,两侧没有窗户,也无法看到外面。

四周并不安静,一群人吵吵闹闹的,半点也不见迎亲的气氛,不知走了多久,轿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外面一阵嘈杂的声音。

“现在该怎么做?”

“老子又没成亲老子哪里知道!”

“废物!”

“你骂谁废物呢?!”

“诶你们怎么打起来了?”

“别吵了大当家来了!”

……

大当家要比这群人先一步回寨子里,为的就是换一身适合成亲的红衣服。

为了平常打猎方便,大当家虽然是女子,就并没有几身衣裙,翻了半天柜子才找到一身红色的衣裙。

这是她爹还活着的时候去城里给她买的,说是成亲时给她穿的,看她那样也不像会自己做的样子。

这身衣服很适合她。

青丝红衣,肤白胜雪,因为是裙子,让她平常跟寨子里那群汉子学的走路姿势也有所收敛,虽说看起来仍然有些豪放,但却没有什么违和感,反而看起来很是英姿飒爽。

因为是大袖子,这导致大当家没法像平常那样甩着手臂,而是交叠在腹前。款款走来,还真有点大家闺秀的范。

一群汉子见惯了大当家平常不拘小节的模样,头发经常乱糟糟的,此时看到了宛如换了一个人一般的大当家,不由都愣住了。

这是大当家?

他们脑子里不由闪过同一个疑问。

见这群人都盯着自己,大当家罕见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瞪了他们一眼,旋即想到了自己抢回来的夫君,内心一阵火热,一把推开他们,搓了搓手,撸起袖子掀开了轿帘。

林思还没有将盖头给盖回去,此时见有光线照进来,不由抬头看去。

这是一个绝色女子。

虽说绝色这个词在很多时候反而显得有些廉价,但这个词确实很适合这个人。

头发半绾着,斜插着一根银簪,看起来很朴素,尽管如此,她看起来也依旧光彩夺目。

林思勾唇笑了笑。

要不是从记忆里认出了这强抢民“男”的人是谁,她恐怕早就动手了,哪还会在这安分呆着。

黎从馨呆了呆。

古代跟现代不同,农村很难有长的好看的人,这倒不是说他们五官真的就不好了,而是这些人天天经历风吹日晒,皮肤自然不可能白,反而很粗糙,再加上粗布麻衣,再天生丽质的人看起来也像个村姑。

所以对于附近的男人,黎从馨自然是看不上。

也就是这个适合,黎从馨看到了林思。

他跟周围的一群男人比起来,简直就是鲜花跟牛粪的区别。

这皮肤、这手、这腰……

虽然林思那时刚从山里走出来,看起来十分狼狈,脸上还沾着泥土,但细皮嫩肉的跟周围人的差别就已经很大了。

此时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头发束好了,连脸都洗干净了,在黎从馨看来,无疑是更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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