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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战(11)

不然怎么往上爬……

一哥这才满意的点头,让古斯横暂时先跟着野狼,有什么不动的就问问野狼,因为古斯横这次救命了纵豪。

上头的人很重视。

古斯横听到“上头”两个字,微微有些愣怔,野狼靠在山顶的栏杆上吹风,那黑发被凌乱的撩摆着:“上头的意思,就是堂口老大。”野狼仿佛知道男人在想什么,清楚而明确的告诉了古斯横,以后跟着他混,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他们帮派里。

老大分很多种……

野狼也算一个小小的大哥,但是他上头还有老大一哥,他老大上头还有堂口大哥,堂口大哥上头还是汉堂的大哥。

而且除了堂口大哥能跟汉堂大哥直接交流之外,其他下面的人最多也只能在特殊的时候见到汉堂的老大,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近身的。

古斯横自从跟着野狼的之后,天天都要野狼的夜场去,接下来整整一个月,野狼都提醒他不要去北区,去了会有麻烦。

而且野狼跟他讲了许多关于道上,和汉堂的事。

但古斯横觉得这些都着是冰上一角,汉堂是一个很庞大的黑势力的集团,囊或了南区最赚钱的娱乐行业,势力非常庞大。

很难应付。

而且古斯横这一个月来都在等上级的联络,可是却没有一点消息,他只能凭着感觉靠自己走下去,先跟野狼搞好关系。

古斯横知道了野狼的名字,其实叫——夜朗。

野狼只不过是绰号而已。

这是野狼自己告诉古斯横的,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下来,古斯横跟野狼的关系从陌生到了,熟悉,因为每天早上野狼都会开车过来接古斯横,然而一起去陪一哥跑步,顺道保护一哥的安全的,因为道上的人随时都会被仇家报复。

野狼是一哥的得力手下,每天早上都要陪一哥跑步,古斯横毕竟是新加入的又跟着野狼,所以自然是跟着一起跑步,顺道听点消息。

因为要跑步,自然是就穿着很休闲,古斯横跟夜朗都穿着纯黑色的运动装,而且都黑色的大戴墨镜,两人常常靠在山顶的栏杆边,抽烟、休息、等一哥。

过路跑步的人都会像他们投来平凡的侧目,因为两个男人看上去都俊帅非凡,相当的有型,视觉冲击不亚于明星。

两人常常被人误会是明星,总有人看他们,而古斯横纵欲明白,为什么纵豪出门总是戴墨镜,就是因为总被人看。

顶着一张帅脸出门,太招摇……

古斯横跟着夜朗的时候也没少跟纵豪见面,因为纵豪跟夜朗也是很好的兄弟,两人以前曾经一起出生入死过,也算得上是难兄难弟。

而此时——

古斯横正跟夜朗刚跑完步,一哥在前面跟西区的搞房地产的老板谈生意,而是古斯横跟夜朗则是靠在山顶的栏杆边抽烟。

阳光有些炫目,照耀得两人的更加抢眼,那反光的镜片边缘闪烁着炫目的光芒,夜朗喝了一口水,把手里水瓶跟往常一样的递给古斯横。

“一哥,怎么跟西区的搞房地产的人那么熟悉?”古斯横嘴角的烟雾刚吐散,就喝了一口冰水解渴,始终都微微偏着头盯着远处谈笑的两人。

第20章

夜朗那修长的手指扣住自己墨镜的边缘,稳稳的往下拉,看了远处一眼又重新扶好了墨镜,只是平静的告诉古斯横,一哥有兴趣在西区投资房产。

“西区那边是青帮的地盘,汉堂的人涉足会不会不太好?”古斯横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靠在栏杆,山峰吹了男人发丝凌乱的摆弄。

“没什么不好,是搞房产生意,又不是开娱乐场所,青帮的人想干涉都有困难。”夜朗的嘴里叼着烟,那烟雾风吹即散。

古斯横拿掉了自己唇边的香烟,若有所思的盯着远处的两人,轻缓的吐了一口烟雾,看样子汉堂想扩充势力并非满足与南区。

不过。

西区的青帮势力也很庞大,传闻中,青帮的老大过世之后就直接把权利交给自己的儿子了,算是黑道世家。

而且现在西区局势稳定,没有什么帮派动乱,而且青帮动作向来都不大,只做军火生意,行事慎密,让警方很难抓到把柄。

更加不像南区这边,名目张大的街斗,抢货,甚至是枪战,而且南区这边的局面,显示汉堂为大,跟集英社还有不小的摩擦。

但根据古斯横这一个月来东拼西凑的资料,大致上知晓了,汉堂想跟东区政局的人有来往,也跟西区商界的人有来往,而且这一个下来集英社也没有任何的动作,汉堂继续在有力位置上收南区的各个帮派的场子。

古斯横觉得自己对汉堂这边的了解太少了,还需要升入了了解,他必须要做更多的功课,还要做更多的准备。

因为随时——

都有可能面对无数的为之,与不可测的情况……

而且一哥在汉堂里面还算有些地位,毕竟有不少的得力手下,但是一哥很少去夜场的,这让古斯横不禁好奇,这些大哥不去巡场都做什么?

所以……

晚上古斯横陪着夜朗巡场的时候,就问了夜朗:“一哥平日为什么都不来场子这边?”他很随意的随口问了夜朗。

“偶尔会过来走走,不过都是来消遣,没事的话基本不会过来。”夜朗告诉古斯横的一哥平日早上晨练,上午陪送孩子上学陪老婆喝茶,下午跟其他区老大联络感情喝茶打牌,晚上偶尔回到收下的场子转转,但很少过来。

场子出了事就又夜朗和其他人顶着,一哥手下的得力住手,都有自己的一票兄弟,通常都是应付得来的……

通常搞不定的时候,才找一哥出面,一些小事就不麻烦一哥了。

古斯横听完之后,也没有任何的评价。

这段日子以来,跟着夜朗出去打过几次架,都是集英社的过来闹事的,因为上次野狼打伤了集英社那边的人,所以两帮的梁子可都结得很深。

好几次集英社的人都过来找麻烦,不过每次古斯横都不要动手,他都在旁边看着,毕竟他没忘记自己是警察,能省得就省。

古斯横一周都没回家了,古斯横住在西区的高层豪宅内,他刚进门就被一个黑色夹杂着浅米色的鬃毛的庞然大物,给直接强硬的压倒在地上……

一头大型犬朝着他使劲的摇尾巴,那身躯跟人相仿一般庞大,在一头巨型高大的高加索犬,是空运回来的纯种。

古斯横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L”,因为它睡觉的时候,前爪都缩在怀里的,只后腿给直立立瞪着,全身庞大,头颅宽大,黑色鼻头,毛发蓬松犹如凶狮一般凶猛的雄狮。

五天没吃东西的L,正一边朝着古斯横摇尾巴,一边用爪子摁紧了古斯横的肩膀,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咆哮声。

“下去。”古斯横命令压在他身上的巨型犬。

嗷嗷——

明明是狗,发出不满的犬嚎声,就跟狼似的,那声音低沉极具穿透里,L的眼里闪着不满的光芒,仿佛在要求喂食。

“让你下去,不然怎么给你拿吃的去,你再这样叫,隔壁的又会去反应给物业公司的人。”古斯横让L赶紧回自己的屋里的去,因为L体型庞大所以古斯横给它单独房间,简单来说是一个人住,但也可以说是与狗同居。

L移开了大爪子,走到空调前,用爪子碰了一下柜式空调,要求吹冷气,古斯横就去把冷气给打开了,L舒服的卧倒在自己的专属沙发上,闭着眼睛舒服打盹了。

古斯横给它弄了些狗粮,放桌上,让它自己吃,L特别爱干净,出门还要穿衣服,穿鞋子,吃完东西还要古斯横给它擦嘴。

还要戴墨镜,戴帽子,比孩子还拿伺候,古斯横平时也不喊他L,就叫他儿子。

“乖儿子,电话响了,去把电话拿来。”古斯横靠在沙发上看新闻,一边潇洒的喝了红酒,陪着“儿子”就餐。

L从食盆里抬起头,那黑溜溜的双眼盯着古斯横,从鼻子里吭了一声气,很不乐意的摇晃着身子去把古斯横的手机给咬了过来。

因为L平时很爱干净,所以也没有什么口水,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高级香水的味道,这都是古斯横给它喷的。

古斯横从来不带人回家,因为他家里的有只危险“野兽”,除了他之外,L什么人都会咬,所以古斯横的平时带它上街都是半夜。

古斯横看了手机屏幕,屏幕上显示是警署内部的来电,有特别的区分表示,来了一份简讯,只写了简单三个字——收报告。

古斯横发了一组数字暗号过去,就把消息清空,然后把手机扔在沙发上,L就吃完了狗粮,喝完了水,就凑了过来。

古斯横给它擦了嘴,它的前脚掌大肉垫就踩在古斯横的腿上,那一身浑厚的皮毛发亮又充满了危野的气焰。

“不要蹭,蹭得一身狗毛。”虽然知道L从来不掉毛,但古斯横还是伸手推开它的大脑袋,但L却直接压在古斯横的身上。

那一身的松软的毛,弄得古斯横浑身发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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