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民国之文豪(163)

钢笔已经送过了,一些国外流传过来的新式物件,傅蕴安能弄到比他弄到的更好不说,这些东西过些年就会贬值, 穆琼并不想花大价钱去买。

他想来想去,最后就决定送傅蕴安一个翡翠制品。

中国自古以来都是玩软玉的, 翡翠这样的硬玉在古代并不如何值钱, 市面上也少见。

但在民国时期,翡翠已经开始值钱起来了,品相好的翡翠,价格非常昂贵。

不过, 现在是民国初年。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今黄金值钱,但翡翠古董这些东西,价格并不高。

在此时, 十两金子就能在北京买个不错的房子连带着下面的地,但到了现代……十两金子够买啥?

但翡翠不同, 这时候的翡翠的价格,跟后世相比,真的太便宜了。

而且穆琼用米价换算过之后,发现金子银子这时的价值高于现代,翡翠则恰恰相反,好的翡翠这时候买下,放到现代不知道会翻多少倍。

他觉得送这个挺不错的。

这时最顶尖的翡翠并不便宜,穆琼选的这个笔筒,品相不算最好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被拿来做笔筒,但放到百年后好翡翠越来越少的时代……这样的品相已经数一数二了。

“这个笔筒……你破费了。”傅蕴安道。

“没花多少钱,比玉便宜多了,之前盛朝辉的母亲过生日,他给自己的母亲买了个很小的玉葫芦,竟然要两千大洋。”穆琼道。

这么大个的翡翠笔筒,竟然只要几百个大洋,简直太便宜了……穆琼已经决定再去给朱婉婉穆昌玉买点翡翠镯子什么的了。

“谢谢。”傅蕴安笑笑,收下了笔筒。

他对玉石什么的没研究,甚至可以说一窍不通,听穆琼说比玉便宜很多,只当这不是玉,这样的话,收了倒也没什么。

当然,他可以再给穆琼选个礼物。

穆琼的性格,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也是有所了解的,他送了礼物,穆琼肯定会回礼,这样就有来有往了。

傅蕴安很忙,略坐了坐就离开了。

等傅蕴安走了,盛朝辉就道:“穆琼,你和傅医生的关系真好。”

“是啊。”钟老师也道:“我的那些朋友,现在没事都不会来找我了。”

盛朝辉道:“我跟朋友倒是时常聚会,但没什么事情,他们也不会来找我,哪像傅医生,每天都要来看看穆琼。”

穆琼听盛朝辉这么说,那种不对劲的感觉更甚。

傅蕴安的性子其实有点冷,他跟傅蕴安刚认识的时候,傅蕴安虽然态度温和,但跟他之间总归是有点距离的,可现在……

盛朝辉和钟老师说了几句,就各自忙活去了,穆琼却是想地出了神。

他从小除了喜欢看书,还善于观察,善于用眼睛用耳朵记录身边的事情,然后将之加工转化成文字。

因而,他接触的人虽然并不如何多,但很容易就能摸清别人的想法。

而这会儿,他仔细一分析……

穆琼的目光落在自己桌上的那份希望月报上,想到了自己写的,男人喜欢男人的那个情节。

他当初曾因为霍英对他的态度过于热情,怀疑霍英对他有想法,现在的话……傅蕴安做的,其实比霍英明显很多?

霍英那次找他聊过之后,就再没找过他,但傅蕴安,他每天都会来找他。

还有听他讲课……傅蕴安一来不用学讲课经验,二来英文比他还好,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来听他讲课?

穆琼这么一想,顿时回想起许多“疑点”来。

傅蕴安对他,确实有点殷勤,如果他是女的,傅蕴安这样的做法,摆明了就是在追求他了!

穆琼想到这里,整个人就有点僵硬。

他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做,因而过得非常宅,跟家人以外的人交往极少不说,更是修身养性,从未喜欢过别人。

而别人对他……就算他各方面条件不错,长相也不差,但他注定早逝这一点,是个巨大的短板。

他又不怎么出门,不怎么跟人交往不认识什么人。

活了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向他表达过好感。

穆琼这时的心情挺复杂的。

傅蕴安长相出色,学识出众,思想开放,有理想有抱负有事业,是穆琼最欣赏的那一类人,他如果是个女人,穆琼说不定早就考虑让他做自己的伴侣了。

毕竟在民国想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太难了。

但傅蕴安是男的。

穆琼心里想了很多,又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傅蕴安不见得就喜欢男人,更不见得喜欢他,兴许就是喜欢他的小说,对他热情一点……

他不可能因为这没影的事情跟傅蕴安绝交,就暂时放开不管了。

不过,遇到了这样一桩事情,穆琼到底有点静不下心来。

因此,他下午干脆就不写《流浪记》了,倒是做了点翻译。

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看过好几个版本的《百科全书》,英文水平又不错,翻译的时候一点都不难。

毕竟这样的科普书,可用不着翻译的完全一样,他要做的,是让读者看得懂。

穆琼翻译了一段时间之后,大众报一个小编辑就来了,来跟他拿稿子。

这人是李荣华的侄子,做事非常周到,穆琼知道,李荣华是把他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

至于为什么一个接班人来给他送稿费跟他拿稿子……他是大众报的摇钱树,眼前的这位小李编辑,一直致力于跟他搞好关系。

穆琼将自己的稿子给了他,又把孤儿院那个孩子的情况跟他说了,让他跟李荣华说一声,在大众报刊登一个启事帮那个孩子寻人,至于刊登启事所需费用,直接从他的稿费里扣就行了。

“穆先生,这事我们一定给你办好,是用不着你出钱的。”小李编辑道:“不过穆先生,这样的启事读者就算看了,也不一定会引起重视,我们的大众报更不是所有人都会去看的……先生不如写一篇文章?”

“写文章?”穆琼迟疑。

“先生可以写一写孤儿院的事情,我们将之和《流浪记》一起刊登,一定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样的文章,我给申报新闻报送去,便是申报新闻报,肯定也是愿意刊登的!”小李编辑道。

穆琼很清楚,这位小李编辑这样提议,主要是为了让他写文章,但他不得不承认,有篇好的文章,这事引起的关注会更大。

“先生,我左右无事,可以在这里等你写完。”小李编辑又道。

“那你等我一下。”穆琼道。

穆琼打算写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文章,和寻人启事刊登在一起,而这样一篇文章,写上一个小时也够了。

这么想着,穆琼立刻就动笔写了起来。

“因撰写《流浪记》之故,我近来对孤儿极为关注……”穆琼写的,是一篇记叙性质的文章,他将这次的事情,全都写了出来。

而他写这么一篇文章,主要是为了将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公布出来。

穆琼将这个事件写出之后,就在最后道,若今后有人看到这样被控制的孩子,可以找警察或者大众报揭露。

这时候的巡捕房警察什么的,其实时常跟人勾结,很多事情是不管的。

但他们不管的,主要是那些大帮派弄的事情。

这种混混小打小闹,控制几个孩子赚点小钱的事情,他们是愿意去管的——靠干这种事情赚钱的小混混,总归不可能有后台。

“先生真是心善!”小李编辑夸奖了一句,然后才带着这文章离开。

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之后,穆琼心里倒也不惦记着傅蕴安可能喜欢他这件事了,他拿出《流浪记》继续写了起来。

故事的豆豆,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他靠着自己的机智逃出来了不说,还救了一群孩子……

这天,穆琼照旧很晚才和朱婉婉一起回家。

回家的时候,他不免多关注了一下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