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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214)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穆琼道。

第148章 《流浪记》完结

写到现在, 《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 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的悲惨生活, 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 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 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 他穷困潦倒, 一年后的今天,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过得这么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 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 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后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这么一条裙子,还是剪坏了的裙子,被豆豆抢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了女孩子,然后脑筋一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的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的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后做成了一个漂亮的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的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他虽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在自己住的桥洞旁边撒了花种。

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的字。

他还不止一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一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营养不良没什么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这个冬天,豆豆过得格外艰难。

而他又冷又饿,身上只剩下半个馒头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比他小,快要饿死的孩子……他把馒头给了这个孩子,又带着这个孩子,和一只黄狗抱在一起取暖,戏称自己盖上了自动发热的皮毛毯子。

但就算心里再乐观,冷和饿还是挡不住的。

这天,下起了大雪,豆豆只能带着自己捡来的弟弟和大黄狗,蜷缩在一个垃圾房里。

第二天,有人看到了待在垃圾房里的他们,叫来了巡捕房的人。

“我们还没死。”豆豆以为对方是来捡尸体的,努力张开自己僵硬的嘴巴说话。

“知道你们还没死……你们愿意干活吗?”那人问。

“愿意。”豆豆立刻就道。

“愿意干活的话,有地方可以收留你们。”那人道。

豆豆被带到了一个孤儿院里,他和其他的孩子住在一起,他们吃的并不好,但能吃饱,他们需要干活,但至少不用被冻死……

在这里,温柔的院长会照顾他们,还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可以去工厂工作,当然了,孤儿院养了他们,他们以后也要回报孤儿院,他们在孤儿院住了几年,将来就要把几年的工资,送还给孤儿院。

这里并不是仙境,但却是豆豆活下去的希望!

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大雪融化了。

慢慢地,春天也来了。

《流浪记》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

穆琼最后写的孤儿院,就是以霍英开的平安孤儿院为原型的。

霍英开的孤儿院一开始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金怀来说,既然孤儿院开在平安中学旁边,附近还有个平安医院,干脆就叫平安孤儿院……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字。

穆琼在《流浪记》里写到孤儿院的时候,没将孤儿院写的太好,毕竟真要将孤儿院的情况如实写出,指不定有些人家,会故意扔了孩子。

但就算这样,这个孤儿院也算不错了。

穆琼写完了《流浪记》,但没有动笔去写新书,他想写的新书跟丝绸生意有关,需要查了相关资料再写。

一下午写了很多字,纵然穆琼这一年里已经习惯了手写,胳膊依旧有点酸。

他正揉着自己的胳膊,傅蕴安来了。

自从得知朱婉婉已经知道了他和穆琼的关系,傅蕴安就开始了每天傍晚来找穆琼,然后和穆琼一起去孤儿院那边吃饭的生活。

而这么去多了之后,朱婉婉对他的态度越来越自然,再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冷着个脸……傅蕴安对此挺满意的。

“你的胳膊又酸了?”傅蕴安看到穆琼在揉胳膊,当即问道。

“是啊,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穆琼笑道:“你帮我揉揉?”

傅蕴安一愣,随即笑道:“好。”

他搬了个凳子坐在穆琼面前,给穆琼揉胳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穆琼的时候,这人特别瘦,这一年大概是吃得好养得好,又没少做运动,现在胳膊上的肉都硬了……

“蕴安……”

“什么?”傅蕴安抬头看向穆琼。

“我的手已经好了,我也给你揉揉?”穆琼笑着抓住了傅蕴安的手。

他和傅蕴安确定关系已经很久,却没什么实质进展……这一来是傅蕴安有些保守,二来,则是他这具身体,有点小了。

还要过几个月,他才满十八岁,现在都没成年!

虽说在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结婚很正常,但穆琼觉得,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还是不要太早做少儿不宜的事情为好。

所以,暂时就只牵牵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恋爱也不错。

他以前都没恋爱过。

这么想着,穆琼抓着傅蕴安的手,仔细看起来。

傅蕴安的手很瘦,手指很长,但保养的并不好,略有些粗糙,手上还有一些疤痕……或者不能说保养的不好,应该是他以前干活很多才会这样,至于疤痕,有些像是手术刀割出来的。

穆琼有些心疼。

傅蕴安却有些僵硬,他长这么大,还没被人翻来覆去看过手。

而穆琼脸上的珍视,更是让他的心情莫名地变好。

只可惜,穆琼把玩傅蕴安的手没多久,楼梯那边突然传来声音……

傅蕴安抽回手,穆琼拿起了笔。

上来的是盛朝辉。

盛朝辉这两个月不仅身无分文,还被两个护卫看着,没机会再接触鸦片,倒是把鸦片瘾戒了,不仅如此,他还黑了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