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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236)

这种火钳,要先用火烧热,再拿来烫头发,看起来很不靠谱,偏偏这样卷一次头发还不便宜,要足足十块钱,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加起来,就要二十块。

这还是他们没有请店里的洋人师傅给他们烫的缘故,找店里的洋人师傅烫头发,要一百块。

没办法,这时候会烫头发的人太少了,烫发的药水还完全靠进口,要用硫酸磷、碳酸钾、阿摩尼西等按照严格的比例来配置,会配药水的人全国也没几个。

除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这些大城市,其他地方就算你想烫头都没地方烫。

当然了,这是民国初期,到了民国后期,几毛钱就能烫一次头发,而且国内但凡大一点的城市,就都能烫头发了。

这时候烫头发用的是火钳,吹风机也很有意思,同样是点火的。

当吹风机用的,是一个大约一米高用铁皮做成的箱子,这箱子最下面是一个炭盒,里面放了燃烧的炭或者煤球。箱子上面接了一个喷嘴,吹头发的时候,学徒在下面鼓风,上面的理发师拿着喷出热风来的喷头照着烫发的女人的头发吹,以此来吹干头发或者给头发定型。

烫好头发已经下午一点了,穆琼先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去吃了西餐,喝了咖啡,然后又带着她们去了前些日子去买过面霜的洋人开的化妆品铺子。

上次穆琼过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里的导购是女孩子不说,还会帮客人化妆。

朱婉婉和穆昌玉是不会化妆的,对她们来说,化妆就是涂点口红……穆琼就打算请人帮她们化个妆。

化妆要钱,但并不贵,穆琼花了四毛钱,那导购就帮朱婉婉和穆昌玉化好了妆,当然了,用的化妆品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美人胚子,皮肤也养得很好,但原本总归是有些瑕疵的,比如说穆昌玉的眉毛挺浓,但有些粗了,又比如说朱婉婉的鼻子两侧,是有几个细小的雀斑的。

但现在……穆昌玉的眉毛修了修,朱婉婉脸上的雀斑,也被粉饼所遮盖。

三十多岁的朱婉婉,化过妆以后就算说她二十七八岁,大家也是相信的,至于穆昌玉,则是在化妆之后,看着成熟许多。

穆昌玉比穆琼小两岁多点,现在已经十五了。

穆琼刚过来的时候,她还没发育,看着瘦瘦小小的,完全就是个小孩子,但这一年穆琼一直在改善家里的伙食,他们家如今吃的极好,穆昌玉又到了发育的年纪,就飞快地长高发育了。

十五岁的她这么一打扮,看着就是个大姑娘了。

穆琼见状,心里又是欢喜,又是担心。

他一定要把小姑娘看紧点,不能让那些道德有问题的人把小姑娘骗走了。

等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全都打扮好,时间已经不早了,穆琼就让司机送她们去了盛朝辉那边,路上还叫了一辆黄包车。

汽车的速度,绝对是比黄包车要快上很多的,但这时候没有宽敞的大马路,人、马车、黄包车、汽车在一条路上走,这一切对汽车非常不友好。

这时的汽车在路上根本开不快。真要出门,叫一辆能钻小巷的黄包车,绝对比坐汽车来的快。

当然了,下雨天还是汽车舒服,另外,汽车还是身份的象征。

穆琼叫的黄包车车夫是跑惯了的,跟着这么一辆开不快的汽车,他轻松的很。

穆琼到了盛朝辉那里,却发现盛朝辉不在,倒是穿着西装满脸疲惫的魏亭在屋里坐着。

“校长?”穆琼有些惊讶:“盛朝辉呢?”

“他父亲把他接回去了,他让我在这里等你。”魏亭看到穆琼,站起身来笑了笑,倒是冲散了他脸上的疲色 。

盛父当初说要把盛朝辉赶出家门,不过是说说而已,其实心里头,还是为了让盛朝辉学好。

这几个月盛朝辉学好了,他就开始惦记着要把盛朝辉接回家了。

正巧,这次举办宴会的沈家和盛家也算是世交,盛父就把盛朝辉接回去了,打算让盛朝辉跟他一起参加宴会。沈家的儿子出国留学,确实出息,但他儿子其实也不是一无是处……教育月刊还是很有名的。

盛朝辉一直想回盛家,盛父来请,他怎么可能不同意?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但他答应了穆琼,要把穆琼的妹妹带进宴会……

盛朝辉无奈之下,就去找了魏亭,让魏亭帮忙带穆琼的妹妹进去——这次的宴会魏亭也要去,而且魏亭没有伴要带。

说实话,相比于盛朝辉,穆琼还是觉得魏亭更靠谱。

他并不排斥这样的安排,不过……“校长,汽车坐不下,我坐黄包车,你坐汽车吧。”

换成魏亭,他就不好意思让对方坐黄包车了……

“不如我来开车?”魏亭看了看穆琼那身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提议。

“校长你会开车?”

“会,我专门学过。”魏亭道,他家以前有汽车,他又觉得这汽车开起来很有意思,也就学了。

听魏亭这么说,穆琼就去问司机这车能不能他们自己开——毕竟是租来的车子,别人兴许不放心给他们开。

“穆先生,当然是可以的。”那个司机一口答应下来,然后就下了车,主动道:“我坐黄包车离开就行了。

司机鞠了一躬就走了,他走后,魏亭上了驾驶座,发动了车子。

一路上人很多,魏亭又不是着急的人,就慢慢开着,比走路快不了多少。

开了一段,魏亭对穆琼道:“穆琼,我有事想请你帮个忙。”

“校长你尽管说。”穆琼道,他琢磨着,魏亭怕是又缺钱了。

最近几个月教育月刊收上来的钱他都存着,再加上他写稿子赚的钱,还有《流浪记》出版的版税……他如今存了差不多五千个银元——《流浪记》比较长,版税也就比《留学》和《求医》要高很多。

他原本琢磨着要买点什么送给傅蕴安,但魏亭要用的话,先借给魏亭也是可以的。

然而魏亭并不是要借钱。

魏亭道:“其实也不是找你帮忙,应该是找朱女士帮忙……前些日子,我把女儿从家中接了来,但不会照顾,想请朱女士帮忙照顾。”

“魏先生,您的女儿不是您的父母在照顾吗?”朱婉婉有些不解。

魏亭道:“是的,圆圆之前一直是他们在照顾。他们很疼爱圆圆,我那时也就很放心,结果……他们要给圆圆裹脚。”

魏亭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女儿名叫魏峥,峥嵘的峥,小名圆圆。”

魏亭已经三十多岁,却只活下来这么一个女儿,对女儿是寄予厚望的,给女儿起名字,都起得跟男人一样。

之前因为事情太多,不能照顾女儿,他一直很愧疚,想补偿女儿,偏偏每次回家去,他父母都不让他跟女儿多接触,女儿也不喜欢他,一直防备着他。

时间一长,魏亭也就歇了跟女儿亲近的打算,直到魏家那个一直照顾他,跟他极为亲近的管家寄信给他,说他的父母在给他的女儿裹脚。

魏亭的女儿今年六岁,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在某些人看来,裹脚刚刚好。

此时,上海北京等地,很多人家已经不给女儿裹脚了,毕竟这年头,那些有出息的新派人士都不喜欢娶裹脚的女孩儿,既如此,还给女孩子裹什么脚?

但小地方,如今却依然在给女孩子裹脚。

而裹脚,这是会害了女孩子的一生的。

裹脚的女人一辈子,都将行动不便,走路稍微走多一点就受不住,干活就更不用说了。

站都站不稳还干什么活?

现代,一些人平足,都会走不了远路,动不动关节肿胀,脚还会疼……而裹脚的危害,那是千百倍于平足的。

说起来,朱婉婉这样身材娇小,骨架也小的女孩子,裹脚最多也就是让她们两脚残疾,走不动路,年纪大了之后甚至站不起来,一辈子都当家庭的累赘。但对一些骨架大的女孩子来说,裹脚是可能会要了她们的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