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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392)

尤其是霍大帅,更是怨念:“丑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那个穆琼我还没见过……”他虽然一开始对穆琼很不满,但是在管不了儿子,也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安慰自己说这个穆琼总比那些妖妖娆娆的戏子来的好。

听到霍大帅这么说,霍夫人脸色煞白,唯恐霍大帅不高兴。

霍庸完全不当回事,只顾吃饭。

霍英道:“你可以去上海见啊!”

霍大帅听到霍英这么说,狠狠地瞪了霍英一眼。

霍大帅以前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悍不畏死,现在有权有势了,却开始怕死……不,开始变得谨慎。

没有天大的事情,他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的。

霍大帅虽然对傅蕴安不回家过年这事有些怨念,但还是给傅蕴安寄了很多东西。

这年头大家不管做什么,节奏都很慢,过年的时间也就很长,很多人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忙活过年,然后要一直过完正月,才算是过好了这个年。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蔡兆炎正月初四,就从北京出发了,来上海找穆琼。

拼音的事情,尚未完全推广,但他已经让很多人开始学了,并打算从北京上海两地开始逐步推广。

现在,北京那边已经有很多人了解拼音了,不需要他一直盯着,他就带了两个助手,来到上海。

他来上来,是想要在上海推广拼音,也是想要见一见穆琼,邀请穆琼去北师大当名誉教授。

此时国内大学的教授,多是国外大学毕业的,相比于这些人,穆琼的学历有点低了,但当个名誉教授却是没有问题的。

穆琼拿出了拼音,蔡兆炎觉得无论如何都是应该给他一点奖励的。

蔡兆炎坐火车,一路风尘仆仆地到了上海。

他来上海之前,就是联系了自己在上海这边的好友的,他的好友也早就派了人等着他了,于是他很快,就被黄包车车夫拉到了自己的好友家中。

“兆炎,好久不见!”蔡兆炎的朋友见到蔡兆炎很是惊喜,然后又极力邀请蔡兆炎去参加一个文会:“那文会是齐老先生办的,很多人都会去!”

齐老先生?蔡兆炎来了兴致。

齐老先生非常有名,还教出了很多有名的学生,便是蔡兆炎,也曾受过他的指点。

现在齐老先生举办文会……蔡兆炎当即决定要去看看。

决定去看看的,还有穆琼。

齐老先生是魏亭的老师,这几年他时常遇到,还不止一次向齐老先生讨教问题,对齐老先生是很敬重的。

这次齐老先生要办文会不说,还亲笔写了帖子让人给他送过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的。

近来齐老先生很喜欢马褂,平日里都爱穿着,他这次举办文会,很多人投其所好去买马褂来穿,傅蕴安就问:“穆琼,你要不要也去买件马褂?”

穆琼道:“我还是算了,我觉得穿马褂怪怪的。”长袍是这时候的人的日常穿着,但马褂却带点礼服性质,一般场合大家是不穿的。

当然了,穆琼不穿,主要是不太习惯,也懒得重新去做一件。

穆琼到底还是穿着长袍就去了。

到了文会现场,穆琼看到了很多穿着长袍马褂的人,也看到了正和魏亭聊天的齐老先生。

齐老先生果真是穿了马褂的,就连魏亭都穿了……穆琼过去打了个招呼。

齐老先生笑眯眯地应了,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穆琼。

“我身上有什么不对?”穆琼忍不住问。

“没有,我就是有点羡慕!年轻人火气真旺。”齐老先生道:“我这年纪,就觉得穿再多也还是冷。”

“所以老先生就穿了马褂?”穆琼心里一动。

齐老先生点头:“是啊,外面多一件套着,暖和很多,还不漏风。”

穆琼看着齐老先生身上那件并不宽松还挺厚实的马褂,觉得这衣服应该是挺保暖……

穆琼和齐老先生说话的时候,远处,却有人酸溜溜地说道:“这个楼玉宇,真是喜欢哗众取宠,今天大家都穿马褂,就他不穿。”

“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齐老先生那么高兴……真是会哄人!”

“要是他不会哄人,霍二少能对他那么好?能那么帮他?”

“就算偏远地方,都开始卖他的书了……人跟人就是不一样!”

第244章 穆教授

穆琼的身份不为人知的时候, 嫉妒穆琼的人并不多。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楼玉宇肯定是个背景不凡的,自然不会去嫉妒他。

但穆永学来过上海, 穆琼的身份被众人知晓之后, 却总有一些人看不惯穆琼。

齐老先生身份贵重,今天来参加文会的人,很多都是想要得到他的指点的, 但齐老先生并不好接近,之前一直在跟他的几个学生说话。

他们眼巴巴地看着齐老先生,惦记着想要跟齐老先生说话,但根本没有换来齐老先生哪怕一个眼神,这也就算了, 穆琼竟然一进来,就被带到了齐老先生面前……

他们不说酸话就怪了!

虽然有些人心里很酸, 但也有些人很崇拜穆琼——楼玉宇有真本事, 还又是办孤儿院又是办学校的,做了不少实事,他们对他非常敬佩。

此外,还有一些人本身地位不低很有身份, 又受到良好的教育,穆琼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出众的晚辈,他们对待穆琼也就很平和, 甚至直接把穆琼当做欣赏的晚辈来看。

齐老先生是这样的,蔡兆炎的好友李衍一也是这样的。

李衍一是震旦大学的教授, 酷爱读书,家里的藏书甚至是按照几面墙来计算的,在他看来,楼玉宇的书虽然及不上天幸的,但也非常不错了。

而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不单单是因为故事好,又或者寓意好,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主要是因为楼玉宇的书给他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从古至今,他们的文化已经传承了数千年,而现在,这文化正在遭遇质疑,甚至被某些人全盘否定。

李衍一却不想这样。

他承认,流传下来的文化里有很多糟粕,但其中却也有精华,他是希望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可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直到楼玉宇、天幸等人横空出世。

从他们的小说里,李衍一找到了一条崭新的出路。

文化,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文化,更不应该只是精英阶层的。

也许可以将原有的一些打破,揉碎,挑拣,然后组成一个新的,能让所有人接受的文化来……

李衍一看过楼玉宇天幸等人写的白话文小说之后,已经在考虑要把那些复杂的文字简单化了。

任何一种文字,想要普及,就必须简单。

他曾去过国外,看到国外的孩子,读上一两年的书,就能看懂绝大多数词汇,能独立阅读,不可谓不羡慕,要知道,他小的时候,学了两三年,依然看不懂父亲书房里的大部头书,而那些复杂的字……他日日勤学苦练,练了五六年,才总算将之写得能看。

在这个国家,要培养出一个能看书的人不容易,他希望这一切简单一些,希望知识不再是被上层垄断的。

李衍一带着蔡兆炎进入文会,就看到了正和齐老先生聊天的穆琼,当即对蔡兆炎道:“你看到齐老先生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了吗?他就是你很推崇的那个楼玉宇。”

“原来他长这样子!”蔡兆炎有些惊讶。蔡兆炎和穆永学同事多年,对穆永学是很熟悉的,知道穆琼是穆永学的儿子之后,便觉得他的模样,应该跟年轻时的穆永学差不多。

然而真见到了,他却发现自己想错了。

穆琼和穆永学,眉眼之间是有相似之处的,但整体看着,却又完全不同。

他记得十年前的穆永学,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现在的穆永学,则萎靡不振暮气沉沉,而不管是年轻时的穆永学,还是现在的穆永学,都没有穆琼身上温润如玉,让人如沐春风的气质。